“姓孫的,你給我聽著,敢動櫻子一根汗毛,老子就把你千刀萬剮!”
趙誌豪的聲音惡狠狠的。
他從來都是能動手,就絕對不動口。
打嘴仗,那是懦夫才乾的事情。
“嘿嘿!隻要你聽話,把金俊熙交給我,我就保證不讓任何人碰你女朋友。”
“好!老子想辦法,告訴我交易的時間跟地點!”
“三天後,q市東邊的大海上,用你女朋友換金俊熙,我絕不食言!”
“沒問題!”
趙誌豪立刻將電話掛掉,汽車沒停,繼續開往q市。
目前,金俊熙被關在看守所裡。
跟看守所要人,是不可能的。
上麵也不會把人給他,去換自己女朋友。
唯一的辦法就是……劫獄!
可劫獄是重罪,要坐牢的。
但為了櫻子的安全,彆說看守所,龍潭虎穴也要闖一闖。
趙誌豪明知道會犯罪,也不得不拚一拚了。
一個男人,連自己女朋友都無法保護,還算什麼男人?
來到q市,他住進一家酒店。
趙誌豪進去房間,打開電腦,雙手在鍵盤上不斷敲擊。
電腦跟衛星鏈接,很快鎖定q市看守所的位置。
短短幾分鐘,他就把整個看守所的環境跟部署看得清清楚楚。
然後,又黑進看守所的電腦係統裡,調出內部員工的所有資料。
最終,把目標鎖定一個隊長。
那隊長的身材麵容都跟他差不多。
半夜11點,他開始行動,換上一件緊身衣,戴上蒙麵的黑布。
將窗戶推開,身影一閃,從房間裡消失。
半個小時後來到一家酒吧。
那隊長三十來歲,下班後在酒吧裡喝酒。
酒足飯飽,剛剛走出門口,就被趙誌豪堵住了。
“彆動!動一動要你的命!”
隊長渾身一抖:“你是誰?要乾嘛?”
趙誌豪說:“借你兩樣東西用一用。”
“什麼東西?”
“你的一根手指,外加一身衣服!”
“你要乾啥?是不是想劫獄?”隊長立刻明白了。
“算你小子識相!”
“劫獄可是犯法的!”
“廢話!我比你清楚!”
“如果不借,你會把我怎麼樣?”
趙誌豪說:“打暈你!”
當!他抬手給隊長一拳!當場將他打暈在地上。
然後拿出一枚銀針,紮在昏睡穴上。
隊長就跟死豬一樣了。
趙誌豪將他的身體拖進一個橋洞下麵,換上他的衣服。
然後利用刀子,切去牢頭食指的一塊皮肉,這才揚長而去。
又過半個小時,他的身影就出現在看守所的門前。
將牢頭食指的皮肉,墊在自己手指上。
大門是指紋驗證,隻有內部員工才能隨意進入。
驗證通過,他順利進去,先奔隊長辦公室裡取鑰匙。
看守所四周戒備森嚴,圍牆上布滿鐵絲網,還通上了高壓電。
四個方向,四個崗樓,24小時有人站崗。
守衛們端著槍走來走去。
趙誌豪卻如入無人之境,比上自家的炕還隨便。
因為穿了隊長的衣服,帽簷壓得很低,值班人員全都把他當成了隊長。
竟然順利靠近牢房。
一道道鐵門被打開,最終,進入金俊熙被關押的小屋。
金俊熙被抓來半個月了,正在糾結,房門打開,他嚇一跳。
“你是誰?是不是要救我出去?”
趙誌豪壓低聲音道:“想活命就閉嘴,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