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昭弋的父親在他十歲那年因為賭博被人活活打死,寧昭弋的母親,孫沁選擇另嫁,另嫁的那個男人就是方雅安的父親。
方雅安的父親跟寧昭弋母親結婚的條件就是不會再要孩子,他的公司將來會給他唯一的女兒。
孫沁有一個兒子,但是因為她父親的要求,她拋棄了自己的兒子,獨自一人嫁到了方家。
孫沁隱瞞了自己跟前夫有一個兒子的事實,所以方家的人並不知道她有一個兒子。
嫁到方家後的孫沁勤儉持家,對十五歲的方雅安也是照顧有加,她正處於高中階段,學習任務比較繁忙,所以孫沁會給她做很多補腦的東西。
她是真覺得新來的後媽不錯,畢竟以前家裡也來過彆的女人,那些女人剛開始會對她很好,跟對自己的親生小孩一樣親密,時間一久目的就暴露了,她父親怕影響到她,就把那些人女人趕走了。
後來父親找女人的條件就是不要孩子,讓那些女人專心照顧她一個人。
孫沁來了之後,沒有孩子,所以對她很好,把她當做親生女兒,方雅安也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所以對孫沁也很尊重,將她當做一個長輩對待。
後來方雅安才發現孫沁其實有一個孩子。
有一次,孫沁來學校給方雅安送落在家裡的學習資料,她看到了一直尾隨在孫沁身後的小男孩。
她一時好奇就跟了上去,一直尾隨著孫沁的小男孩拉住了孫沁,好像是在提要錢的事,孫沁四處看了看,有些害怕被發現。
隨便從身上抓了一些錢丟給那個孩子,聲音尖銳“以後不要再來找我,我們沒有任何關係,你爸折磨了我半生,你不要再來毀了我的後半生!”
小男孩一直在重複這句話“奶奶快要死了。”
“你們寧家誰死了跟我都沒有關係,滾,都滾,永遠不要出現在我的麵前,不要毀了我現在的生活!還有你,你不是我兒子,你隻不過是那個畜生犯罪的證據,是孽障,看到你我都覺得惡心!”
小男孩說“媽,奶奶要死了。”
孫沁一直都是賢妻良母的形象,這般憎惡一個人的模樣方雅安倒是不曾見過。
方雅安對孫沁沒有惡意,但是看到她如此厭惡一個孩子,她心生隔閡,畢竟她對自己的親生兒子言語過於傷人,讓她覺得孫沁這人的心思過於歹毒了一些。
虎毒不食子,沒有一個母親會說自己的孩子惡心。
她沒有告訴父親孫沁有一個兒子的事,她隻跟趙庭然說了這件事,後來趙庭然派人去查了。
孫沁跟前夫在一起都是被逼迫的,寧昭弋也是因為前夫的強迫而懷上的,她懷孕的時候跟前夫都沒有結婚,原則上來說,是強奸。
前夫不但嗜賭,還會打人,每次輸了錢都會打孫沁,她要離婚,前夫便會將她鎖在家裡,拳打腳踢是常事。
孩子是罪孽,孫沁厭惡一切跟前夫有關係的事。
方雅安心疼那個女人的同時,覺得那個孩子也很可憐。
她從卡裡取了一些錢出來,找到寧昭弋,將錢給他,“這些錢,給你。”
那是她跟寧昭弋第一真正意義上的見麵。
十歲的寧昭弋看到方雅安,一雙眼睛格外明亮,他看著她,問“為什麼給我錢?”
“我是仁愛基金會的負責人,通過我們調查,你符合我們的資助要求。。”方雅安將一萬的現金塞到他的手上。”
現金裡還夾了一張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