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邊,在確認了程超和錢文歡的意願後,陳晨便為兩人植入了Gd芯片。
而其餘雇傭的保鏢中,大部分人都隱隱表達了拒絕的態度,陳晨也沒有為難,直接讓他們拿一筆封口費走人。
之所以如此簡單,一來他們並沒有參與之前的事情,二來這畢竟是發生在異國的案件,中洲區也不可能因為這種小事去定陳晨的罪名。
除此之外,根據《日內瓦公約》,外國雇傭兵不應享有作為戰鬥員或成為戰俘的權利。
這條公約說白了,就是一個意思——外國前來本國執行任務的外籍雇傭兵是不受人權保護的,一旦被俘,允許就地擊斃,因此殺死那兩名狙擊手並不算犯罪。
總之到了最後,隻有五個人願意留在納米比亞。
這五人就是之前程超選出來抓捕兩名殺手的五人。
這五人在保鏢公司時就是以程超為首,留下來倒也不奇怪,隻是因為還在考察期,並沒有給他們植入芯片。
況且,“上帝禁區”也不是誰想加入就能加入的。
陳晨的組織可是隻收精英,不收廢物。
幾天後,看到依然爭吵不休的雙方談判組,陳晨乾脆帶著程超幾個人離開了大使館,前往納米比亞南部地區。
對外宣稱的原因是:因為間諜已經被抓捕了,所以去散散心應該也沒什麼吧。
納米尼亞政府有心派軍隊保護,但被陳晨拒絕了。
談判桌上隻留下安東尼和詹妮弗一夥人繼續與對方爭吵不休……(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