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鏟除。
不到一年的時間,各地漕幫便全部銷聲匿跡了。
不過,這有很快有了新的問題。
這個問題,用一句話也差不多可以說清楚水至清則無魚。
不僅僅是跑船,不管哪行哪業,親帶親鄰帶鄰都是最常見的現象。
很多時候就出現了一些很難定性的問題。
比如說,有一個大家族,家裡幾十口人都是跑船的,也有幾十艘船,這個是否應該定義為“漕幫”?
還有,跑船很多時候是需要相互關照的。比如遇到風浪啊、擱淺啊等等意外。
同一個地方的人,因為守望相助,大家形成圈子,這個如何定義?
有人提出以是否違法來定義。
這種說法看上去很美,但實際執行中還是有問題。
比如,兩群人並非為直接的經濟目的而發生了群毆,其中一群人都是跑船的,是否定義為漕幫?
兩個跑船的家族,並非為搶碼頭而群毆,是否定義為漕幫黑鬥?
當然,在“嚴打”的大環境下,這一切都不成問題。有殺錯無放過就可以解決了。
不過沒多久,高壓政策的副作用就出來了。
那就是不光沒有人再願意去做跑船這個營生,連在碼頭做搬運的人都沒了。
人嘛,誰不怕死呢?冒著砍頭的風險,賺一份隻夠養家糊口的銀錢,誰乾啊?
這樣一來,經濟方麵的問題就出現了。
運輸是否通暢,永遠是社會經濟是否發達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在這個年代,大件和長途物品的運輸,如果隻是依靠陸路的話,不僅費時費力,而且還會造成另外一種“淤塞”。
於是後來,慢慢就沒有原先那麼嚴厲了。
利益和風險,永遠是人們衡量是否去做一件事的標準。
當風險沒有那麼大時,自然就又有人來做這件事了。
而隻要是需要抱團才能獲取更大利益的事情,就一定會形成幫派。
於是,漕幫又開始慢慢死灰複燃了。
儘管官府放鬆了相關的控製,但對荊州、夷陵這樣的地方,還是一直保持著高壓態勢。
於是就形成了這麼一種奇葩的局麵。越是大的、重要的城市和碼頭,漕幫的影響力越小。
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枝江漕幫才得以在這段江麵上說得上話。
可孫小寶又是怎麼和倪大虎混到一起的呢?
這就得從當初石料的事情說起了。
由於荊州城這邊所需的石料,都要從夷陵、枝江一帶運來,運輸部就肯定得去和孫小寶接觸了。
倪大虎找到枝江漕幫時,孫小寶的態度非常爽快。
隻是考慮到運送石料利潤不高,自己下麵的船隻恐怕都不願意做,沒法幫到這方麵的忙。
隻要倪大虎自己出船隻,枝江漕幫不收任何任何的抽水。
不僅如此,還給倪大虎保證,在枝江碼頭上下石料的搬運工,絕不會收一毫的高工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