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舔女主乾嘛?女反派不香嗎!
冷小妍現在的心情非常複雜。
她不知道自己這個決定到底是對是錯。
陳洛在外界的名聲,就是不學無術的紈絝大少。
不止是陳洛,南城有許多大少爺,都是這樣的。
花天酒地,囂張得不行。
你指望他們能學點好,甚至是花時間去接受這些藝術的熏陶,那怎麼可能?
但陳洛,是實實在在的,創作出了那幾首,非常好聽的歌曲。
冷小妍明白,這不是她自己一個人的判斷。
那幾首歌,都在網絡上爆火了。
這是觀眾們的選擇,是市場的呼聲。
冷小妍基本上算是目前最早能接觸到陳洛的一批人了。
身為大老板,冷小妍覺得,自己必須得做點什麼。
絕不能錯失了這次機會。
好在,冷小妍看著,陳洛臉上那平淡的笑容。
她意識到,這陳洛少爺,可能真的不是在戲弄她。
冷小妍深吸口氣,又擠出一抹熱情的笑容,說道
“那就好,陳少,我相信你,那就祝我們合作愉快了。”
“對了,這周末,我想請你吃個飯,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呢?”
冷小妍還想和陳洛多探討一下,關於這筆生意的事。
這是一筆價值數千萬甚至上億的單子,不聊得通暢一點怎麼行呢?
奶茶店,顯然不是一個合適的地方。
冷小妍覺得,自己總不能舉起一杯奶茶示意,慶祝著雙方的合作達成吧?
而陳洛也沒有拒絕,他點點頭說道“好啊!我一定去。”
陳洛的回答,讓冷小妍更加放鬆了。
“這小家夥應該不是在玩我。”
冷小妍內心思忖著。
很快,她便離開了奶茶店。
可離開後,冷小妍的神情,就更加凝重。
“我這樣是不是,太衝動了點?”
這時候的冷小妍,有種有苦說不出的感覺。
她覺得自己把握機會是沒錯。
可投資陳洛
“算了!已經沒有回頭路了,就算這陳洛沒有真本事,我也得幫他一把。”
冷小妍確實是很堅定。
她沒有唉聲歎氣。
而是眼神逐漸堅定,隨後大踏步離開。
對陳洛來講,這冷小妍還算是識趣的。
那他也不會故意坑害這女主。
畢竟,女主們身上,是有氣運的。
且這個世界,是講法律的。
合同已經簽了,很多事情,都變得簡單許多。
隻要陳洛幫她們賺到錢了。
那這合同,就不算什麼霸王合同。
哪怕女主們反悔了也是沒用的。
另外,陳洛知道,這些女主雖然離譜。
但隻要接觸久了,她們也不是那麼難相處。
像夏清月、張曉瑜、孟珊珊等女,現在說起話來,都非常輕鬆。
陳洛也不會再被氣到。
尤其是陳若雪,陳洛可是看到。
那小蘿莉,每天都加班熬夜幫他寫代碼。
那股子瘋狂奮鬥的勁頭。
陳洛相當滿意。
“嗯,是個合格的打工人!我喜歡。”
這也是為什麼,陳洛幫陳若雪她媽媽轉院的原因。
隻要女主聽話,陳洛也不會做太過火的事情。
他的壓榨,還是有度的。
眾女主們,自然也知道這點。
否則,她們也不會這麼心甘情願的,幫陳洛賺錢了。
冷小妍這邊,默默投資了陳洛。
葉楓對此,絲毫不知情。
宋昕蘭那裡,她在陳洛這吃了癟。
就又把天平,傾斜到葉楓那。
剛好,宋昕蘭聽說,葉楓已經在創作,他的第二首歌。
宋昕蘭很高興,也很激動。
她去找了葉楓。
葉楓也將那首,他從係統那兌換的歌曲,給宋昕蘭看了。
宋昕蘭頓時覺得,這首歌寫得真好!
“葉楓同學,你這天賦,實在是太高了啊!沒想到才這麼短的時間,你居然又寫出了一首歌,我真是太佩服你了。”
宋昕蘭眼中滿是崇拜之意。
葉楓臉上也露出得意之色。
“嘿嘿,昕蘭同學,我這首歌,也是一首很適合男女合唱的,我打算,自己來舉辦一場音樂會,到時候,你願意來參加嗎?”
聽到葉楓的話,宋昕蘭感到很驚訝。
“葉楓同學,你要自己舉辦音樂會!?”
這在大學裡也並不罕見,但這一般是由社團或者學生會等組織,才會舉行的。
個人想舉辦,那得需要有一定的名氣與威望。
否則,誰來聽你唱歌啊?
但葉楓覺得,他的名氣,在南城大學裡,已經夠了。
葉楓還打算,這音樂會,他要收門票。
一人30。
到時候,隻要有三百人來參加,葉楓就能輕鬆賺到9000元。
並且,葉楓還打算連開三場,這樣,他的收入,或許會突破兩萬。
至於場地,葉楓也已經解決了。
他在外麵認識了個朋友,可以免費租給他一個露天的場所。
甚至還能給他設備。
當然了,那些設備,就要葉楓自己出錢租了。
不過租三天,也沒多少錢。
這就是葉楓的創業計劃。
在原著中,葉楓也同樣有如此舉措。
比如,租下夢歡的小酒吧賺錢。
租下一個露天場地,舉辦音樂會,也很常見。
對葉楓個人來講,他也不會想,每次賺錢,都隻能靠係統的任務獎勵。
以及那些女人們的給予。
葉楓認為,他也是有才華的男人。
能靠自己賺錢。
將來,絕對可以把那些大少爺都給比下去的。
“是的,所以,昕蘭妹妹,你要來幫我嗎?”
葉楓發出邀請。
並訴說了,他弄到一個免費露天場地的事宜。
宋昕蘭聽後,立刻覺得。
“這也太棒了吧!?”
宋昕蘭“天呐,葉楓同學,你你真厲害!我太佩服你了,幫忙,我當然會幫忙啊!而且,出場費什麼的,就免了,我一定會幫你,辦好這場音樂會的。”
宋昕蘭也不缺錢,她隻是熱愛音樂。
現在能有一個唱歌的地方,能唱給彆人聽,她也很開心。
同時,她心中,也愈發佩服葉楓。
“哼,和葉楓同學相比,那陳洛,雖然靠自己創作了三首歌,但他出身就比葉楓好,所以,他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相反,葉楓自己白手起家,他才是很不容易!我相信,葉楓以後的成就,絕對會比那陳洛更高的!”
宋昕蘭已經把葉楓和其他女人混在一起,她當為此當了一回小醜的事情。
給拋之腦後了。
宋昕蘭表示,這有啥?
葉楓同學那麼艱難了,那其他女人多幫他一下,不是很正常嗎?
宋昕蘭還希望,岑沐瑤、李紅霞這些大小姐們。
都多支持葉楓呢。
反正,宋昕蘭隻要能和葉楓在一起,那就足夠了。
而這消息,也很快就傳了出去。
葉楓的音樂會,定在兩周後。
既然是音樂會,那當然不能隻有兩首原創歌曲。
葉楓打算,在這兩周裡,靠係統,至少要再弄出三首歌。
這樣,加上那首《夢》,他就有四首原創歌曲了。
等弄好後,把這些歌曲傳到網絡上。
如果有人要簽他,葉楓又能再賺一筆。
到時候
“嗬嗬,陳洛,我就不會再被你隨意羞辱了!”
葉楓可是憋了一股氣,他現在卯足了勁,要想崛起。
就是因為陳洛。
否則,葉楓會把他那珍貴的係統積分留著,以備不時之需。
另外,葉楓在原著裡,還乾過幫同學送外賣,拿快遞的活計。
開始積累自己的原始資本。
而這消息,自然也很快傳到陳洛那。
陳洛對此,絲毫不意外。
他知曉葉楓在書中的那些舉措。
才出了一首歌,就敢舉辦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