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著急的說“你現在立刻回去吧!我也穿鞋回家的。”
他有些不開心的說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能玩會再回家嗎?”
我說“不想玩了。我們已經玩了很久了,你回家吧!我跟林一起回家的。”
他不依不饒的說“那我跟著你送你回家總可以吧!”
我立刻回答道“不行,我家人萬一看到了怎麼辦。”
我一副拒人千裡之外的樣子。
他還是不死心。說道“我跟在你後麵走,離遠一點總可以吧!”
這種男的真煩人。都說了不同意還一直纏著我。
我遮住腳,快速的穿上鞋,拉著林快速的往前走著。
他居然又問道“腳真的沒事嗎?”
我差點沒摔死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這是我長這麼大最沒麵子的一次。
難道我要大聲告訴他是鞋子掉色嗎?怎麼可能。
林再次大笑起來。
我生氣的說“再笑我就拍死你!”
她捂著嘴繼續偷偷的笑。
我開始追著她打,就這樣一路狂奔了回去。
把旭丟在了後麵。毫不搭理。
記得他後來轉學去深圳了。走之前還給我送了個禮物留作紀念。
過去之後還給我寫過信,我也沒有回過。極度冷血。
不愛應酬的我,總是習直來直往。我這種人,一般也特彆難追。就這樣結束了跟他之間的故事。
周呢。我也覺得很奇怪,那時候特彆流行周傑倫的歌。很多女孩都喜歡周傑倫。
他剛好占了潮流的光,因為眼鏡鼻子和傑倫長得很像。於是高年級的女生給他取了個外號,叫小傑倫。
他還比較討女生喜歡。記得閨蜜林都喜歡過他。
我也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遇見過他。其實我這種人,在學校基本進了教室沒事就不會出來。
在學校買早餐都是給前排男同學跑路費每天幫我帶早餐。特彆討厭人多擁擠的地方。
除了特彆要好的朋友,一般根本不愛跟陌生人說話。
莫名其妙的就有個胖胖的男生給我了一封情書。說是周給的。
什麼鬼!我認識這個人嗎?一頭霧水的我打開了情書。
說是第一次在學校門口看到我就喜歡上了我之類的話。總之結果就是想要我做他女朋友。太具體也記不住了。省略
於是就有了周班上莫名其妙的女生想要打我。說我搶了她喜歡的人。那時候的初中的確有點亂。要錢的,打群架的都有。
我這人一般從不惹事。但也有著不服輸的性格,一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諾犯我,我必回擊的心態。
她沒罵兩句,看我回罵的這架勢就有點示弱了。知道我也是有點背景的人,不好惹。
好歹我從小也是男孩堆了長大的,誰還沒打過一點群架什麼的。小樣,敢太歲頭上動土!哼!
又不是怕大的。更何況我屬於早發育類型,讀初一在班上就數一數二的高個子,一直坐在最後麵。她也就比我高一級。
隻不過很尷尬的是,後來同學們都長高了,我卻還在原地。
哈哈,這大概是早熟的壞處吧!
我拒絕了周的請求。
他是我見過最最執著固執的男生。毫不在意我拒絕的回信。
星期六跑到家附近的網吧去堵我。還帶了七八個男生。
那時候是聽說他有點小混混的意思,不然也不會把我的情況在幾天內弄得那麼清楚。
周說“做我女朋友有什麼不好的嗎?我帶你好吃好喝好玩的。”
我說“我隻是單純的不想談戀愛,跟你沒關係。”
他霸道的說道“這不行,我還沒有追不到的人,今天你不答應我們就堵在這,你也彆想回家。”
我看了看時間。剛好差不多到了晚飯時間,回去晚了舅媽肯定會說我的。
很巧的是,我走到哪,哪個舅媽就開起了牌館。此生真是和牌館有著不解之緣。回去晚了,也就沒菜了。
我想了想,即使答應了,他也不能拿我怎樣,緩兵之計。36計,走為上計。
雖然當時答應了他。但平生最討厭被強迫的感覺。
有些不耐煩的說道“現在可以讓我走了吧。”
他叫他的朋友們讓出了一條道。網吧的人看著我。無比尷尬。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
我心裡想著。這是在演電視劇嗎?劇情真夠狗血的!
為人低調的我,最討厭被很多人關注的感覺。
好不容易甩掉了他。跑回了家。結果一上學,就又收到他那胖呼呼的小弟送來的情書。
約我星期六一起出去玩。
我跟他回了一封信,說道“我們真的不適合,你去找那些喜歡你的女孩談吧。”
這是已經是我第二次拒絕他了。
他覺得特彆傷心,那時候都流行紋紋身。
他居然傻傻的一氣之下衝動的自己紋了一個。下課的時候跑來找我。
拉開衣袖給我看。上麵寫著。娟,我愛你1314。幾個大字。整條手臂全是。
嚇了我一跳。旁邊還有血跡,整塊皮都有些紅腫。
我擔心的說道“你這手臂都發炎了,你無緣無故弄這個乾嘛?”
他認真的說道“為了表示我追你的誠意,這是我上課自己用紋身顏料和圓規針,一針針紮的。”
他眼眶有些紅,傷心的說道“我是真的很喜歡你,我從來沒有這樣喜歡過一個人。當我女朋友真的就那麼難嗎?”
我有些驚呆了!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腦袋空空的。
但那時候的我,真的一點也不懂感情,更不相信所謂的感情。
雖然那時候也總是上網,打遊戲,跟朋友到處玩,也沒怎麼好好學習,但卻也從沒想過戀愛。
他看我有些遲疑。連忙說道“我不管,反正我就認定你了。你的分手信我不同意。然後溜了。”
就這樣,莫名其妙的繼續背著他女朋友的名義。
反正在學校看到他的背影,老遠就開始跑了。對我來說,也沒什麼影響。
但是覺得這種人,心裡比較變態,連自己都傷害,指不定哪天會傷害我。還是先晾著他,讓他自己慢慢冷靜。我心裡這樣想著。
躲著躲著,還是沒躲過去。他約會的情書又來了。
星期六我們一起去南平玩好不好?他說“我做夢都夢到騎車帶我到處玩,我抱著他,他感覺特彆幸福。”
現在回想起來,這是怎樣的喜歡?好吧!我也體會不到。因為我還真沒有主動的去喜歡過誰。
頂多也就是朋友之間的好感。我不知道被喜歡的人拒絕是怎樣的心情。
我沒心沒肺的回道“去不了,星期六我得在家裡寫作業呢。你去玩吧!”
心裡想著,總是拒絕也不是個事。還是得跟他把話說清楚。
結果星期一他就跑來找我了。還給我帶了兩個禮物。包裝也很可愛。
他開心的說“我去南平玩,看到飾品店裡的一個小玩偶,很可愛,想著女生應該會喜歡,你看看喜歡嗎?”
我還買了一對情侶手表。你看!我戴上了。這個給你。你也戴上吧!這是我挑了好久才選的。你應該會喜歡。他滿懷期待的看著我。
從小受到的教育,讓我懂得,拿人的手短,既然我不喜歡他,就不該繼續耽誤他。
我狠下心說道“你還是送給喜歡你的女孩去吧!”然後借著上課鈴聲跑了。看都不敢多看他一眼。
雖然心裡覺得,他還是個細心浪漫的男生,但那時候的我。情竇就是開不了。
第四次的拒絕是一個星期五的晚上。
他找到了我。傷心的說道“上次聽你說了那番話,我生氣的把禮物全部扔了。回家把枕頭都全部哭濕了。我媽早上叫我起床,把枕頭拿去洗,還問了,你是誰。我會那麼放不下你。”
我心裡想著,我的天,我是誰?我可能是個鬼。
大哥,我到底是哪裡讓你著迷了,我們根本不認識,也沒接觸過,怎麼可能就因為見過一次如此喜歡一個人。
在我心裡,根本無法理解一見鐘情是個什麼鬼。
我都想直接對他說“求求你放過我,我哪裡惹到你了,你說出來,我改。保證改成你反感的樣子。”
嘴上卻得很平靜的說“我真的不想那麼小就談戀愛。不是討厭你。”
他惡狠狠的說了句“娟,我恨你。”然後轉身離開。弄得我一頭霧水。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一個人的恨意。
有時候回憶起來,我都會想,是不是當初對他們太殘忍了,遭到了報應!
突然腦海中浮現了一句話。
天道有輪回,你見蒼天饒過誰?好像是這麼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