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隻有一天!
陳楓打量著手裡的黑梳子,突然意識到,一定就是這個東西刺到了女孩兒!
可是,那也沒必要飛出那麼遠吧,實在是太誇張了點。不就是刺一下嗎?
他狠狠地錘了一下沙發,隻能一邊生悶氣,一邊自認倒黴。撿這把梳子乾什麼呢?本來都已經要吻到她的烈焰紅唇了。
聯想起地鐵裡麵的遭遇,氣就不打一處來,女人真的好麻煩,漂亮女人就更麻煩。
陳楓恨不得現在就把這支詭異的梳子毀了,摔到地上踩個粉碎。可他沒有這麼做,畢竟這不是他的東西。
好兄弟董義在溫柔鄉裡徘徊,而他隻能一杯又一杯的喝悶酒。突然覺得自己閃閃發亮,變成了一個好幾千瓦的大電燈泡。
誰也不能怪,怪隻能怪自己!人慫膽小太老實,瞻前顧後原則多。果然,做老實人,做舔狗,注定要被人欺負。陳楓扭頭看去,董義正和苗條女孩兒抱著啃在一起。
相比之下,他覺得自己像個傻子,努力不去看這一對,陪伴他的,隻有一瓶又一瓶,一杯又一杯的酒。
……
激情過後,董義滿臉的口紅印。脖子上還被種了個草莓。陳楓喝的迷迷糊糊,看東西有點重影。不過他酒量還可以,勉強能保持清醒。
過了一會兒,董義意猶未儘地摟著女孩兒,站起來就要往出走。
扭過頭對陳楓說“兄弟。幫我把單買了。”
“啊?為什麼我買單……”
董義擠眉弄眼地說“江湖救急啊!兄弟。我這邊……”
他一邊說著,一邊偷偷指著懷中女孩。看來是要去做“好事”了。
陳楓了解董義,接下來的目的地一定又是快捷酒店之類的地方。沒辦法,沒辦法,太倒黴,太倒黴,妞沒有泡到,還要幫人買單泡妞。還有比這更鬱悶的事情嗎?!
乖乖地買了單後,陳楓獨自一人迷迷糊糊地出去。董義和女孩還在親熱。摩托車上的董義和苗條女孩雙雙對對,卿卿我我,讓單身狗叫苦不迭。
想不到還是獨自一人,真的嗶了狗了。連做舔狗的機會都沒有,從小到大,隻要有聯誼一類的活動,從來沒有和女孩子建立過關係。好不容易遇到了漂亮又直接的女孩,還被嚇跑了。
“真是個衰人哦!”一邊自嘲著,一邊羨慕董義。
董義今天是騎著他那輛非常拉風的摩托來的,他坐在前麵,女孩也上了車,雙臂緊緊地箍在他的腰上。
因為陳楓沒有女伴,孑然一人,隻能無助地看看女孩。女孩回過頭,開心地笑著,而陳楓酒喝得太多,眼睛朦朦朧朧。
他隱約看到,苗條女孩露出一口整齊潔白的牙齒,兩隻手不時地在董義的胸膛前遊蕩,越看越嫉妒,但也無可奈何。
“今天算是白出來了!”
陳楓苦笑,又癡癡地望了女孩一眼,酒吧燈光昏暗,剛才一直沒看清。她真的算得上一個標誌美人兒,消瘦的臉頰上,一笑就會出現兩個深深的酒窩。烏黑的頭發配上圓圓的鵝蛋臉……
心裡酸的不行,他告訴自己正臉好看的側臉一定不好看!隻是並不知道她側麵如何,總共也沒看女孩幾眼。
陳楓與女孩四目相對,隱隱約約感覺哪裡不對勁,但卻說不出來。同一時刻,摩托啟動,兩人很快脫離了陳楓的視線。
“我去!”剛想起來,出來是吃火鍋的,這家夥怎麼見著妹子就忘了這碼事,自己逍遙快活去了,還說是好兄弟……
陳楓狠狠地跺腳,非常生氣,可卻什麼都做不了。回想起和董義這家夥的走過的一路,陳楓認清自己終究隻能是個配角,並不是光彩奪目奪目的主角。
董義時而是個摯友,時而又是個損友,例如今天就是損友的最佳體現。
陳楓自知沒有董義那麼聰明,帥氣,迷人,唯一贏了董義的一件事情,就是在大學的時候,前女友選擇了自己,而拒絕了當時的萬人迷董義。
直到今天,他都想不明白為什麼。分手的時候,他以為是女友想要重新投入董義的懷抱。後來發生的事情表明,前女友並沒有這麼做,她徹徹底底離開了兩人的生活,兩個曾經愛過她的男人。
寂寞地踱步,回到了無聊的酒吧。回憶大學過往的一切,三人一起旅遊過,一起去雪山滑過雪,一起去過野外,一起發生過無數故事……有過驚險,有過奇遇,有過刻骨銘心的溫暖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