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隻有一天!
陳楓匆匆跑出家門,甚至不敢回頭看一眼。忘了鎖門並不可怕,被偷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門從裡麵反鎖……
家住23樓,罪犯也沒有可能跳窗……
種種跡象表明,人依然在屋子裡!
陳楓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那個小家,所有東西都一覽無餘。除了衣櫃基本沒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跑出家門,回想起來就覺得頭皮發麻,當時躺在床上,而旁邊的衣櫃裡,一雙眼睛透過門縫窺視,正露出凶惡的目光……
緊張的陳楓往出跑,隱隱約約聽見了衣櫃門打開,撞擊牆麵的聲音。
恐怖又幸運!陳楓的判斷完全正確,機智有時候真的可以救命,剛才的局麵實在讓人捏了一把汗。
“算是給了一次續命的機會……上帝,您老人家真會玩。”
自言自語著,陳楓在樓裡跑了很遠,生怕被追上。
可是,畢竟剛爬完二十多層樓,過度的驚恐讓陳楓雙腿發抖,簡直都要站不住了,他不得不雙手扶著牆才能保持平衡。
走著走著,就覺得牆壁濕乎乎的,一種溫熱,發粘的手感,還有種一股子濃重的腥味難道是……
當然是血啊!!!!!
就像進了屠宰場,刺鼻的味道讓陳楓吐了一地。沒聞過風乾發臭,大量血液的人很難理解,這種味道足以讓人作嘔!
雖然惡心,可還是得一看究竟。陳楓掏出手機,打開手電,照了以後才發現,手上真的是血跡!
將手電對準牆壁,向牆上看去,滿牆都是尚未風乾的血,簡直就是地獄裡的修羅場。
從血跡的形狀來看,血是直直地噴射到牆上,然後流下去的。
可想而知,屠殺的畫麵一定非常殘忍。血跡延綿十多米,受害人居然被拖了這麼遠!
陳楓知道,想活下去,必須振作起來。他鼓起勇氣,順著血跡尋找。短短的十幾米路,陳楓覺得幾乎走了一個世紀。
腥味越來越重,漆黑的樓道裡,光線不及之處皆是伸手不見五指。
突然,黑暗中出現一雙腳,腳下是一片血泊。
陳楓噗通就坐到了地上,終於找到受害者了。上次在三樓被殺的倒黴蛋應該也是他!
陳楓重新站起來,雙手顫抖地照這具屍體。
他一邊看這張血淋淋的臉,一邊還得向後看看。
出乎意料,這張滿是血跡的臉,居然還來自一個熟人!
死者是員工宿舍大樓打更的,他是宿舍的守夜人!
他被殺了,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陳楓忙看手機,時間已經到達十點半。宿舍管理條例規定,每天十點鎖門,早上六點開門,臨時開門都要通知他。
現在這家夥死了,他身上也找不到鑰匙,陳楓意識到自己可能沒辦法從一樓出去了!
同一時間,後麵的腳步聲似乎近了,來不及更多的思考,陳楓義無反顧地跑向電梯。
雖然不喜歡電梯,但生死關頭,陳楓顧不得這麼多了。能報名的話,茅坑都跳,何況電梯呢?
狂按電梯向下,恨不得電梯光速到達。
總算進了電梯,陳楓經過極快的思考,抉擇要去哪樓層。
首先不能去一樓,如果鎖門就是浪費時間,而且凶手去一樓追殺的可能性也最大。而且不能去三樓,三樓食堂出過人命。
陳楓的手,狂按最順眼的那一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