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蘭花穀內長達1000多米的回形步道緩緩而行,兩側藤蘿密布,百餘年古木夾道栽種、勢同參天,數十種蘭花競相開放、爭奇鬥豔,有鳥語爭鳴,有溪流潺潺,穀內空氣清新,花香淡雅,故又有天然氧吧之稱。
沈亦澤就喜歡這種接地氣的景點,散散步、溜溜彎、聊聊天、拍拍照……心情就像這初秋的陽光,明媚又溫柔。
唯一的遺憾是找不到牽安安手的借口。
牽手也是會上癮的,一刻不牽,隻覺得手裡和心裡空落落的,渾身難受。
林蔭掩映路蜿蜒,秋陽暖暖風徐徐,這場景用來拍偶像劇再合適不過了。
如果由沈亦澤來執導這部劇,他會安排男女主角並肩漫步,也許會牽著小手,也許會互訴衷腸,感情隨著前行的腳步一步步升溫,在路儘頭的百年榕樹下,兩人含情脈脈地對視,然後擁抱、親吻……
放以前,這種老套的情節他是不屑寫的,可現在,他倒是想寫,想也沒用,因為他不是導演,安安也不是那種按套路出牌的女主角。
儘管她低頭有恰似水蓮花不勝涼風的嬌羞,儘管她回眸有宛如人間四月天的絕美笑顏,可本質上而言,她是個野孩子,哪怕穿著仙氣十足的雪紡連衣裙,也不像來自天上的綽約仙子,而像是從田間從花中飛出的純白蝴蝶。
沒有含情脈脈的對視,隻有含情脈脈的注視。
他的目光始終追隨著她,腳步始終跟隨著她。
她永遠是那麼陽光、那麼青春。
他喜歡她,喜歡她滿滿的活力,也喜歡被她滿滿的活力感染,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時間不是在前進,而是在倒退——他正一天天變得年輕、變得純真、變得孩子氣。
這是他早已失去的東西,而失去的東西,往往才最珍貴。
他穿越至今也有一年零一個月了,既出了歌寫了劇成了名,也賺了錢裝了逼開了公司,但這所有的一切加在一起,也敵不過這短短的28天,敵不過這段和安安共同度過的雖然平淡卻無比美好的時光。
“你快來!”
路的儘頭,那株百年的古榕樹下,楊九安衝他招手。
他快步走過去。
沒有擁抱,沒有親吻,隻是合影留念。
照片裡的兩人將頭歪向彼此,安安笑得很甜,淺淺梨渦裡注滿溫暖的陽光。
楊九安翻看照片,露出滿意的笑容。
沈亦澤一眨不眨地注視著她的笑容,忽然想,也許他真正想要的生活,不過隻是這樣而已。
“接下來該去海灘了嗎?”
看得出來,安安很想去海灘踩踩浪吹吹風。
他笑著點點頭:“對,我們走吧。”
楊九安倒不是偏愛海灘,森林公園也很美,她也很喜歡,隻不過,她這身裙裝就是特意為海灘買的,穿都穿上了,不去海邊走走,實在不夠儘興。
“現在幾點了?”
她問。
“兩點不到。”
“隻有一個小時了?我們快點吧!”
從蘭花穀站乘車返回亞龍灣,錯峰出行,沙灘上遊客不算多,海裡的就更少了。
“脫鞋嗎?我扶你。”
沈亦澤主動提議。
楊九安似笑非笑地盯他一眼,將手放在他手心。
他緊緊握住她的小手,這回終於踏實了。
她脫去鞋襪,赤腳踩在鬆軟的沙灘上,一抬腳,便現出一個小小的沙坑,是她腳丫的可愛形狀。
“你腳好白啊!夏天不怎麼穿涼鞋吧?”
安安的腳白淨得如同羊脂羊羔,一看就沒怎麼經曆過風吹日曬。
楊九安臉上一熱,嗔道:“不準老盯著我腳看!”
她一點兒也不覺得自己的腳好看,在他灼灼目光的注視下,總感覺不是很有自信。
沈亦澤立即喊冤:“你可冤死我了!我什麼時候老盯著你腳看了!我是那種人嗎?!”
“你就是!流氓!”
她已經認定他是個足控,任憑他如何解釋,在她聽來都像掩飾。
“好啦好啦,你不用狡辯了,沒什麼的,這是很正常的癖好,我能理解。”
她說得一本正經。
你理解了個寂寞……
他默默吐槽一句。
不過,既然安安不介意,那是不是足控都無所謂了,反正他喜歡安安,喜歡她的全部,自然也包括她白白淨淨的小腳丫。
他不再多說,從背包裡拿出帆布袋,將安安的小白鞋收好。
“換你扶我了。”
在安安的攙扶下,他也脫掉鞋襪收進帆布袋裡。
兩人沿海岸線踏浪而行,她難得的不跑不跳,隻乖巧地跟在他身旁,跟他並肩漫步,海風輕輕撩動她秀逸的長發和薄如蟬翼的裙擺,仙氣一下就出來了。
動如脫兔,靜如處子,這句話正是她最完美的寫照。
“你當初為什麼來這個節目呢?”楊九安問,“以你的條件,不會沒有女生喜歡吧?”
沈亦澤不答反問:“我什麼條件?”
他想聽她親口誇他。
她沒有多想,老老實實地說:“你會寫歌、會寫劇本、長得又帥、又自己創業——”
“你等會兒,我沒聽清,你說我長得怎麼樣?”
“長得……不醜。”
她立馬改口。
“你剛剛可不是這麼說的,你說我長得很帥。”
“我沒說——哎呀你彆打岔!快正麵回答我的問題!”
沈亦澤仍不回答,隻是問:“你覺得我條件很好嗎?”
“當然了!隨便哪個女生都會這麼覺得吧!”
他正色說:“彆的女生怎麼覺得不重要,隻要你覺得好就夠了。”
這個回答顯然無法令楊九安滿意,她換個方式問:“你單身這麼久,是因為忙於事業不想談戀愛,還是因為眼界太高瞧不上?”
是因為你把我的心偷出國了。
這話隻能想想,他搖搖頭說:“都不是,是因為沒遇見喜歡的。我是很看重眼緣的人,第一眼不來電,估計就很難來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