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姐如母,父親去世後,娘為了賺錢大多時候不是在繡帕子,就是在客棧裡,弟弟大多數時候都是她在照顧,如今,阿啟恐怕是書也讀不上了。
陳啟見陳香兒難受,他吞了吞口水,想說兩句安慰阿姐的話,“阿姐……”
刈昨天出門打探,李淩峰就知道了不少關於陳家的事,今兒見兩姐弟一副淒苦,還是忍不住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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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親去世前可有說將客棧留給芸姨經營,到時候傳給你弟弟?”
陳啟是芸娘和她男人的親生子,陳家老大不可能不把客棧留給兒子,反而讓兄弟來接手。
“爹走的時候說讓娘照顧好家,是二伯說阿啟還小,娘是外人……”陳香兒忍不住紅了眼眶。
陳家老大臨死前確實交代芸娘經營家裡,客棧是他留給妻子兒女的東西,如今卻要被親弟弟夥同爹娘劃拉去。
“二伯還說,我們住的這裡也是陳家的,要不是我和阿啟身上流著陳家的血,二伯隻怕連房子也收回去了。”
看著陳香兒幾度哽咽,李淩峰和何崇煥心裡都不是滋味,大夏朝是一個氏族社會,如今陳家兩個老的見大兒子死了,肯定想讓二兒子養老,也就對二兒子的所作所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陳誌文就是個不要臉的。”陳啟也紅了眼,狠狠地啐了一句。
李淩峰與何崇煥見姐弟兩人難受,心中也不得勁,交換了一下視線,現在了解清楚了,他們就和陳家兩姐弟告辭了。
等出了巷子,何崇煥才歎了一口氣,“子瞻,此事恐怕不好辦呐。”
李淩峰點了點頭,他們都讀過《夏律》,裡麵就有明寫,“財承以宗祧為前提,使無子,有兄弟,則宗紹;歲十三而得嗣,未十三則宗族代管,歲滿而歸。”
意思就是財產沒有兒子直接由宗族兄弟繼承,有兒子的須年滿十三才可繼承,由宗族兄弟代管,待年滿後歸還。
很顯然,陳啟並未滿十三歲。
三人一路往客棧而去,李淩峰和何崇煥則是仔細思考所看過的夏律,看看有沒有什麼轉圜的餘地。
到了客棧後,芸娘還是打起精神招呼堂內的食客,見到李淩峰三人還擠出了一抹笑容,囑咐他們到時辰了下來吃飯。
李淩峰三人上了樓,何崇煥想起自己房裡有《夏律》,就回去拿了過來,和李淩峰一起討論對策。
“這夏律實在是不合理,還好我老子沒有兄弟,去的時候我也十四了。”
何崇煥感歎了一句,要不是他老子親手把家產交給他,說不定賣宅子的錢就和他半毛錢關係也沒有了。
說是代管,但是夏律並沒有對代管的內容進行嚴格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期間財產磨損,並沒有相應的賠付條款。
而且像店鋪之類的商鋪,也隻規定“物歸原主”,其間的經營所得也不會有賠償。
李淩峰想了想,“我記得《繼承律令》中好像有一條是‘立遺囑者以遺囑先’?”
“你這麼說,好像真有這麼一條!”何崇煥猛然起身,然後從椅子上站起來快步走了出去,“我回房去拿。”
等何崇煥把書拿過來後,兩人又翻開對照了一下,發現其中確實有記載,但問題是,兩人也不知道芸娘的男人到底有沒有留下遺囑,若是留下了,芸娘又何至於此?
突然,李淩峰眼睛一亮,“我記得之前朝廷對律法進行過調整,好像有一條是‘妻之養親,子不嫁,有育子,則子不滿十三而後嗣。’”
要是芸娘贍養了父母,有撫育孩子的能力,並且不改嫁,那豈不是還是可以由陳啟直接繼承。
“唉,其它倒是還好,不能再改嫁豈非……”何崇煥輕歎一聲。
大夏朝對女子的限製太多,雖沒有完全要求女人在丈夫死後必須守寡,但是介於禮教很少女子會改嫁。
可是少,並不是沒有。
李淩峰聞言一怔,腦中突然閃過一個人,也不由歎了一口氣。
兩人暫且把此事擱置,打算晚些吃過飯後再與芸娘談一談,何崇煥又恢複之前沒心沒肺的模樣,和李淩峰誇他的蚊香。
“不過說真的,昨夜那蚊香真有用,我總算沒再被蚊子咬了。”
李淩峰笑了,當然得有用,不然他搞這麼久不就是白搞了?
然後兩個人複又開始改進蚊香。
“話說,子瞻,此物研製成功後你打算如何推廣?”何崇煥隨口一問。
李淩峰卻知道他並不隨意,認真道,“我以前識得一位林姓老板,到時經他之手售出,售價定便宜些……”
“讓咱大夏百姓都能用上。”
這才是何崇煥想聽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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