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次測試!
刑警大隊專案小組成員潘笑,s市刑警大隊隊長,具有精確的案件分析能力和邏輯思維力,上任
以來功績累累;周望,刑警大隊隊長潘笑手下刑事警察,主要負責刑事偵查工作,分析、搜證、
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組織、協調偵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陳思成,s市警察學院犯罪心理
學講師,專攻研究犯人的意誌、思想、意圖及反應,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曾小凡,市公安廳
裡赫赫有名的電腦高手,主要是通過電腦、互聯網來對犯罪人員進行偵查、監控;王原,隸屬特
警中隊,具有相當好的身手,對槍械的了解及射擊精準度都非常之高;張麗雅,公安法醫,主要
研究解決與暴力案件有關的涉及人身傷亡,檢驗人體或人體組織,分析鑒定其損害性質及原因,
確定是否為犯罪的結果,專案小組裡唯一的女性,外表冰冷,但乾起事來一絲不苟,是個典型的
女強人。
專案小組及潘笑二人早在三年前的“六一五”案件中就建立起了相當的默契,所以這次的“一二
一三”案件的排查從一開始就井條有序,但經過連日以來的調查,卻一無所獲。專案組會議上,
張麗雅將杜楚凡和熊義二人的屍檢報告用幻燈片講解。
杜楚凡死於心肌梗塞,表麵上看來是個意外,但介於他手機裡的那條審判短信,專案組將其定為
他殺。屍檢前眾人一度認為是藥物導致的心梗死亡,如青黴素、氯丙嗪、地高辛、奎尼丁、利多
卡因、異丙腎上腺素氣霧劑等藥物,使用過度或失誤都有可能導致死亡。但經檢驗之後,杜楚凡
的屍體內沒有發現任何藥物成分。
在無心臟病又未服用、注射過藥物的情況下,一個正常人怎麼會無緣無故地心梗死亡呢?這一問
題使杜楚凡一案陷入了謎團。
再來是熊義一案,在仔細檢驗過屍體後,沒有發現任何其他可導致死亡的原因,所以排除了凶手
給熊義下迷幻藥,導致他產生幻覺做出異常行為的可能性。唯一致死傷口就是他眉心中的槍口,
而此傷口是在眾目睽睽下,由警察王強射出。凶手是怎樣安排熊義被槍殺的呢?難道王強是幫凶
?
就這一疑點,警方展開了調查,但結果顯示熊義與鐘家味餐館老板的爭執屬突發情況,而王強
剛進警局沒多久,屬一級民警,在線時成績優異無不良嗜好、無案底,前景一片光明的他根本毫
無理由給做幫凶,當天的出動也是由分區警司隨機分派的人員,根本無法預測,所以排
除了王強是幫凶的這一結論。
如果王強不是幫凶,那凶手是怎樣執行他的審判內容的呢?
一時間,“一二一三”案陷入了僵局,難道專案小組隻能被動等待凶手繼續犯案嗎?
潘笑眉頭微蹙,他一邊焦躁地用手在頭上來回摩擦著,一邊對陳思成說“陳老師,現在看來隻
有指望你對凶手做的心理畫像了。”
陳思成點點頭,拿出一個文件夾,展開在眾人麵前。
這兩起案件被害者的死法表麵上看來都是意外,找不到任何人為的痕跡,如果不是因為那兩條審
判通知單,短時間內警方根本無法將其並案。已經完美作案,卻又要留下自己的標記行
為(指犯罪行為人為了滿足心理上或情感方麵的需要而實施的一種特殊行為方式),其目的不外
乎於兩種一、挑戰警方,蔑視法律;二、據有強烈的占有欲和自信感,即使是犯案也
要將其歸為自己所為,而且不怕警方調查,對於犯罪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而這兩起案件的共同之
處也有幾點,例如案發都是在晚八點至九點,犯案手法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製造意外,被害者都
屬於法理不容的人。
首先,在夜晚犯案的原因可以有掩人耳目、方便作案等,但是在人最多的地方下手,並
且留下了自己的標記行為,這說明他根本不怕暴露,反而將在眾目睽睽下殺人認成一種享受,這
充分表明了是一個表演欲強、臨危不亂、心智異於常人的人。
其次的目標都是法理不容的罪犯,他用私刑去審判他人,儼然將自己當成了法律,甚至
是淩駕於法律之上的人!由此可見,他還是個相當自大且自卑的人。為什麼是自大且自卑呢?因
為從心理學的角度上講,一個人越炫耀什麼,表示他越缺乏什麼,表示自己是正義且強
大的,他逾越法律,頂著正義的旗號去殺人,說明他很可能經曆過一件令他長期感到非常弱小無
助的事情,且還是一件法律無法管轄的事情。這極有可能是在的童年所發生,而他的親
人卻沒有加以足夠的重視,或者說他長期處於無人管教的狀態,所以導致了他之後的成長都處於
偏離正道的歪路。
專殺犯了罪的人,而這個“罪”並不單指法律上的罪,還包括情理上的罪,這從給熊義
定下的罪行就可以看出,忤逆不孝、毆打親母、強行霸屋,這些在法律上並不足以構成犯罪,但
在情理上卻大錯特錯。從這一點可以得知,在的眼中,世上的多數人都犯了罪,而他就
是清理罪惡的審判者,以暴製暴。但這一切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呢?
在陳思成看來,表麵上是在清理罪惡,實際上這是一種帶有複仇的行為。因為陳思成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