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安撫民心,警局對外宣布案件已經告破,並聲稱已經拘捕了五名嫌疑人。但實際上,這隻是他們放出的煙霧彈。專案組對黎新來進行了二十四小時的嚴密監視,準備隨時將他再次帶回警局。
而鄭炳和呢?他隻能在家裡默默祈禱,希望警方能早日找到真正的凶手,為他的家人討回公道。
這一招“欲擒故縱”玩得可真溜,等黎新來那小子放鬆了警惕,被咱們專案組放走後,咱們的女警員可是個扮戲高手,搖身一變成了八卦記者,登門拜訪還承諾了筆不菲的采訪費,就這麼輕輕鬆鬆地套出了他和李鳳鳴的私情。
緊接著,咱們專案組就從黎新來送給朋友的那幅大字裡找到了線索,嘿,他那字跟現場發現的那張字條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再一查,他那幾個同事也了不少證據,說什麼4月4日晚上他大腿流血,問他咋弄的也不說。還有個哥們兒爆料說,案發第二天跟黎新來喝酒時,他酒後吐真言,竟然說跟葵湧警察宿舍的四屍命案有關!
這下好了,證據越來越多,全都指向了黎新來。於是咱們專案組二話不說,第二次把他給逮了回來。這次他可沒那麼好運了,扛不住壓力,終於交代了鄭炳和滅門案的來龍去脈。
原來這黎新來和李鳳鳴搞上了,一開始還偷偷摸摸的,後來乾脆就同居了。鄭炳和知道後火冒三丈,把李鳳鳴揍了一頓。李鳳鳴心裡那個恨啊,就天天跟黎新來訴苦。這兩個奸夫淫婦一合計,覺得乾脆把鄭炳和乾掉算了,這樣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他們商量來商量去,最後決定用個狠招——電床。就是先用電把鄭炳和給電暈,然後再下手。為了掩人耳目,還偽造了張字條,說是收賬殺人。案發那天,李鳳鳴趁著鄭炳和帶倆孩子出去玩,跟黎新來在家裡布置好了電床。等晚上孩子們都睡了,她還主動邀請鄭炳和出去吃宵夜,給黎新來創造機會。黎新來就拿著李鳳鳴給的鑰匙,偷偷溜進去把床褥通上了電,然後自己跑到露台躲著去了。
這計劃可真是天衣無縫啊,可惜最終還是沒能逃過咱們專案組的火眼金睛!
夜幕低垂,李鳳鳴與鄭炳和一同回到了溫馨的小家。鄭炳和一如既往地走到雙人床尾,準備脫下那雙陪他奔波了一天的鞋子。然而,就在他觸碰到床褥的一刹那,一股強烈的電流瞬間貫穿他的身體,他慘叫一聲,便昏倒在地。
就在鄭炳和倒下的那一刻,一個黑影從房間的角落閃了出來,正是黎新來。他手中握著寒光閃閃的刀,毫不留情地向鄭炳和斬去。隨後,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放在飯桌上,用一個鐵錘壓住,嘴角勾起一絲冷笑“我已寫好一張字條嫁禍,警局一定會相信鄭國明是被高利貸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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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來查案時,你就對他們說,有兩名男子來找鄭國明。”黎新來向一旁呆若木雞的李鳳鳴交代道。兩人的對話在寂靜的夜晚顯得格外清晰,但此時,他們並未意識到,家中的孩子已經悄然入睡。
就在黎新來準備拆除連接床褥的電線時,一聲稚嫩的“媽媽”打破了這死寂般的氛圍。原來是鄭炳和的小兒子鄭梓傑,他在睡夢中囈語了一聲。然而,在黎新來驚恐的眼中,這聲囈語卻成了他行凶的目擊者。
黎新來心頭一緊,以為鄭梓傑真的看到了他行凶。他來不及細想,便舉起手中的刀,向鄭梓傑砍去。一刀下去,鄭梓傑的哭聲瞬間湮滅在黑暗中。
李鳳鳴眼睜睜地看著兒子被砍死,她整個人如同被雷擊中一般,呆立在原地。她的世界在那一刻崩塌了,所有的希望和夢想都化為了泡影。她無法相信,這個曾經讓她心動、讓她期待的男人,竟然會如此殘忍地殺害她的丈夫和兒子。
黎新來已經徹底失去了理智,他的雙眼通紅,仿佛被憤怒和瘋狂染成了血的顏色。他舉刀向前,準備對鄭炳和唯一的女兒下手。李鳳鳴,這個曾經與他同床共枕的女人,此刻卻跪在他的腳邊,雙手緊緊抓著他的手臂,聲嘶力竭地哀求“不要!求你了,放過她!”
但黎新來仿佛沒有聽到她的聲音,他用力一甩,將李鳳鳴推倒在地。然後,那把鋒利的刀在空中劃出一道冷酷的弧線,直直地刺向那個無辜的女孩。
李鳳鳴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女兒倒在血泊中,她的心像被撕裂一般疼痛。她終於明白,這個曾經溫柔的男人,其實是個冷酷無情的禽獸,是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鬼。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李鳳鳴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她的眼中充滿了絕望和憤怒。她走進廚房,黎新來以為她是去取什麼東西,便打算跟進去安慰她。然而,他剛走到門口,李鳳鳴就猛地轉身,手中握著一把菜刀,狠狠地朝他砍去。
黎新來急忙閃避,但大腿還是被砍中。他疼得大叫一聲,憤怒地揮刀反擊。刀光閃爍間,李鳳鳴幾乎被斬成兩截。
就這樣,一家四口全部倒在了血泊中。黎新來用顫抖的手從廚房取出一塊軟布,將大腿上的傷口簡單包紮了一下。然後,他取出另一把尖刀,在四名死者身上瘋狂地刺出一個個傷口,試圖混淆警方的視線,讓他們誤以為凶手是多人作案。
做完這一切後,黎新來走進廁所,洗去身上的血跡和罪惡。他換上一身乾淨的衣服,然後靜靜地離開了這個充滿血腥和絕望的家。
1988年5月底,香港法院對黎新來做出了公正的審判。他因三項謀殺罪(鄭炳和及一對子女)和一項誤殺罪(李鳳鳴)被判處死刑。黎新來不服上訴,但被駁回,維持原判。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為這個魔鬼將接受正義的製裁時,1990年,黎新來卻因特赦被改判為終生監禁。原來,自1966年起至1993年期間,雖然香港的法律條文中仍然保留著死刑這一刑罰,但實際上已經很久沒有真正執行過了。到了1993年4月,香港立法局正式修訂法例,將終身監禁作為最高刑罰,從而徹底廢除了死刑。
如今,已經67歲的黎新來依舊在監獄中服刑。他孤獨地度過了一個又一個漫長的日夜,每當夜深人靜時,他都會回想起那個充滿血腥的夜晚和那個被他親手毀滅的家庭。那些痛苦的回憶像一把鋒利的刀,時刻切割著他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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