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任的縣令乃是一位侯爺的嫡子,名叫李牧之。他學識淵博,容貌俊秀,高中狀元後本應留京為官,卻因識人不明開罪了皇子,被貶至長亭縣擔任縣令。
赴任途中,李牧之遇上一名前去投親卻迷路的美貌女子。
得知女子的親戚在長亭縣後,李牧之便邀其同行。
女子名叫陸婉婉,其父乃秀才,故陸婉婉自幼飽讀詩書。
她本有婚約在身,隻待年滿十六便完婚。
奈何天意弄人,陸婉婉父母相繼亡故。
其未婚夫家認定她命格不祥,竟在陸父葬禮後瞞著未婚夫本人,私自退了這門親事。
陸婉婉的未婚夫得知家人退婚後,連夜趕來尋她,欲表心意,卻在途中失足落河身亡。
未婚夫一死,其家人竟意圖抓陸婉婉殉葬,結陰婚。
陸婉婉聞訊,匆匆收拾細軟,欲往長亭縣投奔姑母。
她本是一介弱女子,若非遇上李牧之,即便未被未婚夫家尋獲,單憑己力也絕難尋至長亭縣。
一路相處,李牧之對陸婉婉心生愛慕,意欲納其為妾。
然陸婉婉對李牧之並無半分情意。莫說她心中仍念故人,即便沒有,她也斷不肯為人妾室。
須知李牧之早已成家,膝下已有三歲稚子。
以其家世背景,料想不會久困於長亭縣,故此其妻室便留在了上京,未曾隨行。
倘若陸婉婉對李牧之同樣有意,時日一久,李牧之或許便不會執著於她。畢竟李牧之乃侯府公子,自小環繞身邊的皆是貴女。以陸婉婉的姿色,隻能算中等偏上,遠不及他那容顏更為豔麗的正妻。
可偏偏陸婉婉對他毫無情意。即便李牧之剖白心意、點明身份,陸婉婉仍刻意與他保持距離,甚至提出要分道揚鑣。
李牧之原以為陸婉婉是欲擒故縱,便假意答應放她離開,料想她不久便會哭著回頭哀求自己。
未料陸婉婉去意甚堅。待發現她一去不返,李牧之才確信她當真毫不在意自己。
見陸婉婉既不貪慕權勢,心中又始終念著亡故的未婚夫,李牧之反而更欲將其納為妾室。
於是,李牧之便策劃了一場英雄救美的戲碼。他先命小廝在陸婉婉必經之路埋伏,待其出現後佯裝打劫,屆時李牧之再“恰巧”現身相救。他料想經此一事,陸婉婉對自己的好感必會大增。
此計雖俗,對陸婉婉這般女子應屬有效。
然而令李牧之始料未及的是,即便“救”了她,陸婉婉亦未動情,僅視他為救命恩人敬重幾分。
之後雖仍同行,陸婉婉依舊刻意與他保持距離。眼看長亭縣將至,李牧之無奈,隻得佯裝醉酒,強行占有了她。
依李牧之設想,尋常女子失了清白,定會委身相從。可偏偏陸婉婉不循此理。
即便有了肌膚之親,她仍不願做他的妾室。
當李牧之以為她意在正室之位時,陸婉婉卻再次提出要與他斷絕往來,隻當此事從未發生。她言明今後無需李牧之負責,亦不會糾纏於他。
見陸婉婉如此“冥頑不靈”,李牧之終露真容。他強行將陸婉婉禁錮身邊,並嚴令丫鬟小廝嚴加看守,不許她離開半步。
陸婉婉曾試圖逃跑,但皆被李牧之抓回,禁錮於後院。
之後陸婉婉懷上了李牧之的孩子,這才不再起逃遁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