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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鐵漢柔腸(1 / 2)

李玲玲被法警帶走後,法庭終於安靜下來,繼續開始接下來的庭審流程。王良金請出了又一個證人——筱燃ktv的點歌公主麗莎。

“受害人在ktv具體做什麼?”

“夜場舞者。”

“這個職位,是受害人去時才有,還是以前就有。”

“以前就有。”

“具體工作的內容做什麼?”

“主要在ktv一樓的公共酒吧舞台跳舞。”

“跳什麼舞?”

“那種場合,能跳什麼,當然是豔舞啊,比如鋼管舞啊、爵士舞啊之類。”

“演出服裝是什麼樣的?”

“沒有固定的,基本上都是舞蹈演員自己的服裝,不過ktv要求儘量暴露一些,你也知道,去那裡的客人,都是想尋點刺激,看沒有看過的。”

“除了跳舞,還有彆的服務,或隱形內容嗎?”

“反對!辯護人在誘導性發問!”公訴人當即抗議。

“反對有效!”法官裁決道。

“以前的‘夜場舞者’,都做什麼?”

“其實去那個場合,不管是全職,還是兼職,大家心裡都有小算盤,尤其是女孩子,大都是奔著釣個有錢人的目的。

當然了,個彆的女生是想尋找刺激。所以,夜場舞者,跳舞以後,有時候也會下場陪客人喝個酒什麼的,也不耽誤賺外快。

她們和公關、公主沒什麼區彆,隻不過大家都心照不宣,默認了這些灰色收入。

那遇到客人大方的呢,隨便就是幾百上千的小費到手。如果被客人看上,和經理打個招呼,就隨客人出去過夜了。

這屬於私人時間,是大家的自由,店裡不會管,但這也算是‘出台’,所以一般默認,要向店裡繳納相應的場地費。

如果,帶來回頭客消費,從舞者到經理還會有分成。”

“受害人在ktv表現如何?”

“她跳舞很好,很多客人都特彆喜歡她。”

“這個人認識嗎?”王良金拿出一張照片,上麵是一個衣著講究的中年男人,除了那個惹眼的大光頭,整個人看起來清爽硬朗。

“哦,他呀,認識,真名不知道,隻知道他叫ar。很低調很神秘,出手還闊綽。他每次來,都會去看林子茜跳舞,有一次還把林子茜單獨叫去了房間。經理說她不服務客人,但我不信。她就被客人點名服務好多次,而且林子茜也並沒有推辭。”

“受害人和這個叫ar是什麼關係?有親密行為嗎?”

麗莎搖搖頭,表示不知道,道“這個ar很神秘,每次來,身邊都會跟一個保鏢,從來不帶第三個人,那次林子茜進去,他的保鏢就守在門外,誰也不讓進,因為那次是我服務他們的包房,我去送果盤,也被擋在了外麵,直到林子茜出來。”

“所以,他們兩個人在房間裡乾了什麼,沒人知道。”

“是的,那次時間都特彆長,有兩個小時吧。”

“後來呢?”

“後來,倒是沒在包房見麵,隻要林子茜出場的工作日,ar都會來,每次他都會去一樓看林子茜跳舞,林子茜跳完舞也會和他聊兩句。有一天晚上,我還看到ar親自開車來接她。”

“他們去了哪裡?”

“不知道啊,不過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去哪裡啊!”麗莎不忿地白了一眼。

“剛才你提到回頭客來店,你們經理也參與分成,是嗎?”王良金另起話題。

“是的。”

“是不是所有經過經理介紹進來的員工,隻要他們創造了收益,你們經理都參與分成。”

“是的。”

“你們經理這個人怎麼樣?”

“神通廣大,不管什麼客人都會買她的麵子,店裡有什麼事她都能擺平。但她對不聽話的員工,也絕不會心慈手軟。”

“怎麼個不心慈手軟法?”

“就是找人收拾不聽話的員工,直到治服為止。”

“審判長,我的提問結束。”王良金歸了位。

隨後,公訴人請求播放了一段視頻,視頻是筱燃ktv一樓公共酒吧舞台的監控視頻。

正是林子茜離開ktv前一晚發生的事,視頻顯示,林子茜正在舞台上跳舞,一襲白色舞衣,風華絕代,任誰看一眼都會喜歡上。

可是那天晚上卻發生了意外,一個酩酊大醉的男子,突然衝上舞台,借著酒勁就要當眾非禮林子茜。

林子茜驚恐不已,激烈反抗,台下還有不少觀眾跟著起哄和叫彩,在和客人拉扯中,林子茜的珍珠手串被扯斷,珍珠撒了一地——那是她17歲生日時,林子蘇送給她的生日禮物。

聞訊趕來的經理,立即讓保安驅離了醉酒男子,一邊護送林子茜離開現場。

“證人麗莎,記得這件事嗎?”

“記得。這件事後,林子茜就沒再來上班。”

“你的崗位是點歌公主,一般都是在二樓包房服務,是吧?”

“是。”

“對於包房的客人去乾什麼,也是點歌公主的工作職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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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你會記得每一個客人去了哪裡嗎?”

“不會”

“那麼,你為什麼對ar的行蹤這麼了解?”

麗莎頓時語塞,“反對,審判長。公訴人提問和本案無關!”王良金起身抗議。

“反對無效!”

“你喜歡ar!你嫉妒林子茜奪走了ar對你的關注?”

“對,我就是喜歡ar,”麗莎揚起她漂亮的臉蛋,“憑什麼是林子茜?我很早就認識了ar,ar每次來都會點我給他服務,但是林子茜來了之後,ar就再也沒有正眼看過我,憑什麼啊?就因為她會跳舞嗎?”

“你們上過床,對吧?!”公訴人也毫不隱晦了。

麗莎猛地抬頭,瞪大了眼睛,王良金再也坐不住了,立即起身,“我反對,公訴人在對證人人身攻擊!”

“我隻是在陳述事實,麗莎曾經去過ar下榻的酒店,主動找過ar兩次,每次都過了兩個多小時才從酒店房間出來。直到第三次,沒有兩分鐘,就被趕了出來,而那個時候,ar已經看上了林子茜。事實就是如此。”

法官沒有敲錘也沒製止,隨後,公訴人又問她“剛才你說受害人被點名服務過很多客戶,且受害人都沒有拒絕。我想問,你是親眼所見嗎?”

麗莎猶豫了一下,當看到法官和公訴人都瞪著她時,她心虛,不得不回道“沒有。但是,大家都這麼說的。”

“大家都這麼說的,就是真的嗎?要不要給你播放看看ktv的監控視頻,如果沒有,你就是在汙蔑誹謗,實在作偽證,作偽證,你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公訴人步步緊逼。

“反對,反對公訴人在威脅我方證人!”王良金大聲抗議。

“反對有效。公訴人請注意言辭!”

麗莎臉色煞白,雖然被王良金及時解除了危機,可手腳已經軟了,隻聽公訴人道“我要聽你的實話,剛才你說的受害人服務客人的事,到底是你自己的揣測,還是事實?”

麗莎低下了頭,沒敢作答,沉默以對,這時法官發話“證人請回答公訴人問題!”

麗莎終於不堪壓力,低頭承認“是我的猜測。”

公訴人這才放過了他,隨後再次請出證人邵小帥,問他是否認識ar,邵小帥表示認識,有一天晚上,ar讓司機接上他,然後去接林子茜下班,那天晚上他把我們送回去的。

事實再清楚不過,林子茜坐ar車的那晚,邵小帥也在車上。

“ar為什麼接近林子茜,你知道嗎?”公訴人問邵小帥。

“茜茜跟我說過,說ar想簽她當明星,他給她做經紀人,但茜茜不同意,她說她不想當什麼明星。

後來,ar就找到我,希望我說服林子茜,說林子茜各方麵條件都特彆好,隻要她願意出道,他有百分百有把握推她到一線明星的咖位。

還說,如果我願意,他願意把我們兩人作為明星cp一起推出去。我們商量了一下,茜茜還是決定先上學,上完學再說。

那個ar就沒再堅持,而是給了我們一張名片,表示我們哪天想通了,就給他打電話。”邵小帥回答道。

“審判長,我問完了。”公訴人坐回了公訴席。

隨後王良金圍繞被告“投案自首”的問題進行辯護。

王良金認為,事情發生後,被告人金勝男四人飲酒斷片,並不知道後果那麼嚴重。

因為因被告人金勝男的奶奶病重,被叔叔的電話叫回了淮州老家。他在知道案情的嚴重後果後,第一時間就趕到常青市投案自首。

詢問被告金勝男時,金勝男也堅稱,當晚確實喝斷片了,後來回淮州看奶奶,直到事後第八天才聽到消息,知道發生的事情後,他們深刻認識到錯誤,第一時間便主動投案自首,希望得到寬大處理,也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屬的原諒。

林子蘇怒目以視,林宗南也死死盯著罪犯,那眼神十分嚇人,一邊按著林子蘇的手,恐她亂動生事。

袁深向公訴人耳語了幾句,公訴人點點頭,隨即起身,請求讓新證人張小偉出庭作證。

不出所料,遭到了王良金的反對阻撓,但法官還是給予了支持。

你道這張小偉是誰?他是李天霸拐著幾道彎兒的遠房外甥,也是李天霸的鐵杆心腹之一,現在崬森集團旗下的物業公司工作。

但沒人知道他和李天霸有關係,二人平常非工作絕不會打照麵。

林子蘇姊妹倆是在案發後第九天收到派出所指認嫌犯的通知,而犯罪分子之所以這麼快歸案,隻有林子蘇、周瑁遠、李天霸知道。

隻是關鍵人李天霸拒絕為林子茜出庭作證,周瑁遠也明確表示,不希望自己被牽涉其中。

林子蘇無可奈何,在庭上無論怎麼回應,都不能牽涉二人,這是她和周瑁遠的私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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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偉的突然出庭,林子蘇並不知道背後的隱情,隻道是乾媽和袁深神通廣大,找到了這個關鍵人證。

殊不知這是周瑁遠在開庭前一天,突然起意,指示李天霸做的這個安排。

“你和被告人金勝男是什麼關係?”公訴人問。

“金勝男是我表哥,初中沒畢業,我們倆就一起在社會上混。”

“案發後,被告人金勝男在哪裡?”

“淮州老家。”

“剛才辯護人說,被告因為奶奶病重,被叔叔的電話叫回去的,時間剛好是案發第二天,也就是101novel.com13年6月13日,這是真的嗎?”

張小偉猶豫了一下,但還是如實回答“姥姥其實已經病了有大半年了,他都沒回家看過,我給他打過電話,讓他回去看姥姥,他都從來沒回去。小舅舅跟他都沒有聯係,不可能會給他打電話。”

“他家裡都有什麼人?”

“跟我差不多,我是沒媽,他是沒爸,我爸娶了後媽,他媽改嫁了。隻不過我比他幸運,我爸還管我,他媽沒再回來。”

“他奶奶對他如何?”

“姥姥把他帶大,姥姥對他,比對我們任何一個孫子輩的都好。”

“他對姥姥如何?”

“不好。他總是罵姥姥,他覺得是姥姥把他媽趕走的,害他沒了媽,他恨姥姥,所以出來社會後,就很少回去看姥姥。”

“所以,案發後,他回去看姥姥嗎?”

“反對!公訴方在誘導性發問!”

“反對無效!”

“沒有。”

“確定嗎?”

“確定,小舅舅在崇海市,根本不會聯係他,因為小舅舅不喜歡他。”

公訴人滿意地點點頭,隨後播放了一個錄音證據,正是張小偉勸金勝男歸案的通話錄音。

起初金勝男堅決不同意,直到張小偉表示“大boss”已經知道了,說“大boss”發了話,如果他們聽話乖乖去投案,“大boss”或許還能幫上忙。如果不聽話,“大boss”會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具體什麼“後果”,錄音裡沒有提,但金勝男聽到“大boss”已經出麵,尤其聽到最後一句後,明顯很恐懼,沒再猶豫,答應會叫上其餘三人,當天就回常青市。

這金勝男看著卑鄙無賴,但對這個“大boss”還真是說到做到。

這個錄音的“威脅”意味不言而喻,但也坐實了幾個被告並非“主動投案自首”,這讓王良金試圖拿這個大做文章混淆視聽的意圖徹底破滅。

林子蘇最初聽到“大boss”以為是周瑁遠,但很快就否定了,轉而認定是李天霸,畢竟李天霸曾是黑道大佬,道上小弟懼其威名也是有可能。

雖然真正迫使幾個罪犯歸案的是周瑁遠,但他不可能和這麼底層的小嘍囉對話,更不可能紆尊降貴去安排這等小事。

“審判長,我的問話完畢。”公訴人回到公訴席。

王良金針對錄音的威脅意味展開攻擊,“證人張小偉,我是被告人金勝男的辯護律師,你要如實回答我的問題。請問,你口中的‘大boss’是誰?”

“這個無可奉告。”看得出來張小偉對這個問題很忌諱很敏感,不假思索就拒絕了。

周瑁遠授意李天霸讓他出庭,也是有交代的,什麼都可以說,唯獨不能把李天霸交代出去,就算律師問也不能說。

張小偉隻知道這是李天霸的死令,並不知道是boss的boss的意思。

“是不知道,還是不能說?”

“反對!辯護方提問和本案無關!”公訴人毫不猶豫起身抗議。

“反對有效!”

“正常情況下,我們給人通電話,是不會錄音的,但是你卻提前錄音了,我想問,是那個‘大boss’教你的嗎?”

“不是。在道上混,難免會遭黑手,我習慣留證據,以防萬一,表哥也不例外。”張小偉回答得滴水不漏。

“你在錄音裡說,‘如果你們不聽話,“大boss”會很生氣,後果很嚴重’,這個‘後果’是什麼?你這是在威脅我當事人,這是犯法的,我可以告你恐嚇罪,這個罪名起碼要你吃5年牢飯……”

“反對!辯護人在對沒有發生的事情提問,辯護人在威脅恐嚇證人!”

“審判長,正是這個‘後果’,讓被告人受到了威脅,被告人有權知道。”王良金抗辯道。

“反對有效!辯護人,請對既定事實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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