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的注冊資本是兩億元軟妹幣,實際撥付啟動資金兩千萬。
采購打印機、打字機、電話、傳真機、裝修,印製宣傳冊,專用信封信紙,就花了不小的一部分。
大頭用在出去考察,國際長途、法務、差旅和三十來個人的工資……
還沒正式掛牌,經費就見底了。還是榮仁義的夫人借了一千塊,才把辦公用品置辦齊備。
榮仁義見後續資金遲遲不到位,拿出了自己家的房子,又墊資了一千萬才維持住運轉。
不然,前腳掛完牌,後腳就得歇業。
光維持運轉坐吃山空不行呀,得儘快找錢找項目。
花大功夫進行了一番調研,將視線落在既有錢,又有項目的滄浪身上。
然後,引發了激烈的爭吵。
為啥?
很大一部分人認為,國家信托投資,必須由國家絕對掌握。而滄浪,雖然帶有國資屬性,但並不由國家完全掌握。
甚至,按照約定,等有一天梅宣寧離開滄浪時,掌控權會落到私人手裡。
而那個“私人”……不但不受掌控,小小年紀霸道的名聲,連外國人都知道。
一旦在中信有了話語權,後果不堪設想!
倒不是擔心“私人,會把國家資產裝進個人口袋。就算再不滿的人,也說不出那種虧心的話。
主要是那小子曾經不止一次的,明確且直白的表達過——我可以給,但你不能跟我要。
什麼意思?
隻有他覺得有必要,並且願意的時候,會同意中信為國家利益犧牲自身利益。
他如果覺得沒必要,或是不願意,你要提要求,他就會炸毛。
國家信托投資,是為國家的發展服務的!
憑你小子的心情來,像話嗎?
這可不是小人之心。
那小子參與進滄浪之後,這種性格特點表現的尤為明顯。
公司在外花費,完全是由他提供的,從寬提供半點磕巴不打,這點沒話說。
從雇國內和港島的設計、建築專家,到基礎建設投入,再到工程隊食、資待遇,隻要他覺得有必要,花費上沒有半分猶豫。
問題是,太敗家啦!
很多上麵覺得能省、該省,甚至壓根就沒必要的地方,整個就一大手大腳的往死裡敗壞。
主乾路十車道加輔路?
比特娘長安街還寬!
工人每天夥食費六毛三,比工廠裡重體力崗的五毛九還高出四毛。
搞基建確實累,但再累能有煉鋼工人累?
現在吃慣了六毛三,以後施工隊開赴彆處怎麼辦?
不但敗家,還嚴重缺乏大局觀。
就這點看似不起眼的事兒,惹得多少人眉頭皺成大疙瘩,批評簡直就是胡搞亂來……
可你要說他傻大方吧?
因為電力保障的承諾沒落實,直接就炸毛了,要求處置做出承諾的人。
懲治責任人就算了,還要土地賠償?還要撇開羊城和鵬城自己搞電廠?
一個新生事物,誰都沒有經驗。錯誤的估計了情況,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嘛。
相比於他大手大腳浪費的那老些錢,臨山靠海的一小綹爛海灘值幾個錢?
他是要賠償,還是得勢了逞凶狂?
全局虧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