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法律和tvb公司章程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存在障礙。
首先是法律層麵。
tvb屬於特許經營,除要遵守《港島公司條例》,還受港島《廣播條例》的限製。
最重要的有兩條。
一條是,免費電視台的外資股東含外資公司和非通常居港人士)合計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九。
第二條是,外資股東每增持超過百分之二,需事先獲得廣管局批準。
第一條可以忽略掉,經過多年的股權整合,tvb股東中的“外資”總量不足百分之十五,其中“經緯金融”持有的百分之十是大頭。
第二條比較麻煩,曲靜雖然在港島工作和生活,但她隻有港島居留證,並不是港島人。
曲某人倒是有港島身份證,但身份特殊。屬於理論上的“港島人”。
浦偉士表示,他雖然法理上可以算作港島人,但如果持股tvb,最好還是向廣管局通報一下情況比較好。
必然能夠通過,但流程是要走的。
雖說隻是走一下流程,但邵易夫早就不是當初的“邵老六”了,與廣管局簡直不要太熟。
隻要一通報情況,他立馬就會知道……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大的障礙。
tvb的公司章程裡,有“內部轉讓豁免特權”之約定。
就是說,如果有tvb的股東準備出讓股份,必須先緊著tvb的其它股東來。同等價格下內部股東無人接手,才能進行對外轉讓。
不然,即便完成交易,也是無效的……
為了解決和規避這些麻煩,利家公母倆著實費了很多腦細胞。
首先,利陸講明種種難處後,先爭取到了曲靜的支持與配合。除了配合利家的操作,最大的支持是申請了港島身份證。
然後,利孝和從個人持有的tvb股份中分出百分之三點五,作價四千萬港幣,注入由利陸和曲靜合作成立,主營拍攝usicvideo的利星娛樂有限公司。
利蘊蓮事前向邵易夫的得力助手加紅顏知己方易華吹過風……拍攝“usicvideo”是曲家那位大人物要搞的項目。沒時間打理,交給他小姑來做。
那位根本就不缺錢,但拍攝離不開專業人士和專業設備。
原本是想與嘉禾合作的,她母親利用私人情誼說服了曲靜。又拿出了一些私人股份參股,變相把那位綁在了tvb的船上……
“利星娛樂”注冊地是港島,可以算作本島公司。
曲靜申請了港島身份證,一年裡大半時間都在港島,有房產,有港島公司股份,有行政任職,自然不屬於“非通常居港人士”的行列。
而且,tvb股東裡多出一位“能量人士”,是所有股東都樂意看到的。
利孝和在董事會上通報後,不出預料的獲得了全員支持,沒有遇到任何阻礙。
至此,利星娛樂和關聯人曲靜,獲得了tvb股東的身份。
方易華私下裡向邵易夫叨咕過,這是利家在拉盟友,用不了多久利孝和一定會提名曲靜進入tvb董事會……邵易夫並沒有太過在意。
他手中最大的牌,是控製了tvb的節目產出。隻要握住這張王牌,就立於不敗之地。
如果說利家是他的隱形對手,嘉禾就屬於邵氏兄弟的明確敵人了。利家截了嘉禾的胡,把那位拉上tvb的船,怎麼算都是好事。
更何況利家還是分出了自己持有的股份。
有句話怎麼說的來著……先贏的是紙,後贏的是錢,利家不過是占了半步先機罷了。
曲靜畢竟不是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