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省城中,老譚開著車,快速穿行在寬闊的路上。
這裡的樓房很高,路麵也很寬,街上的車輛比清水城多。
沿路上看到的豪車,也比清水城多。
老譚輕車熟路,朝一個方向開去。
“哈哈,兄弟,我今天晚上請你們去的地方很好,很高檔。”老譚笑得合不攏嘴,小眼睛眯成一條線。
身體胖胖的他,像個西瓜坐在車裡。
“你和三刀去吧,我隨便找個地方休息。”李風想修煉,上次得到一念輪回,沒多少時間修煉。
“兄弟,去了又不是非要乾嘛,男人嘛,總要看看世麵,即便看一下溜一圈,也算長點見識,何必活得那麼認真。”老譚說道。
李風覺得有道理,古代的許多秀才,狀元才子,也喜歡和花魁彈彈琴吹吹簫,吟詩作對。
許多江南才子,也都喜歡講究瀟灑。
“那地方叫古鄉春,有許多娛樂。”提起這地方,老譚口沫橫飛,特彆有精神。
“古鄉春。”聽到這名字,馬三刀若有所思。
“你知道這地方。”李風問道。
但他覺得多此一問,馬三刀在這裡生活了二十年,隻要稍微有點名氣的地方,他基本都知道。
“我隻是聽說過,但沒去過,據說那裡是整個省城,能排上前三的地方,日進鬥金,幕後老板很有勢力。”馬三刀說道。
“幕後老板是誰?”李風問道。
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經營日進鬥金的場所,確實需要有手段。
如果沒手段,沒實力,沒龐大的背景,早就被人砸了。
而這種手段,即便認識某個人物,基本也沒用。
無論哪個人物,也很難罩住這麼大的地方。
何況那些人物,自身人脈也很多,不可能全心關照某一個人,除非是親兒子。
打鐵還得本身硬。
“雖然在這裡生活了101novel.com年,但我也不清楚,古鄉春幕後老板是誰?”馬三刀搖頭。
“為什麼取名古鄉春?”李風感覺這名字有點怪。
老譚笑道“因為那裡有很多仿古的娛樂,進那裡,仿佛穿越到古代,所以叫古鄉春。”
聽到老譚的解釋後,李風越發好奇那是什麼地方?
“老譚,你對這裡很熟悉啊。”馬三刀笑道。
“我以前經常來這邊,彆的我不敢說,這地方哪裡妹子多,哪裡妹子少,我了如指掌。”
談起這些事,老譚幾天也說不完。
李風記得剛認識他時,他滿腦子都是女人。
老譚屬於活在現實中的男人,我行我素,不會在意彆人的目光。
哪怕有人說他玩物喪誌,他也毫不在乎。
李風也從不會批評老譚,因為沒必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自己不喜歡做的事,也不要強迫彆人遠離。
人,不能太以自己為中心。
“大約還有半個小時刀。”老譚看了看時間,由於經常去,他很清楚路線和距離。
“嗯。”李風點頭,隨後看向窗外。
窗外燈紅酒綠,酒店林立,高樓大廈連成片。
某個地方的經濟怎麼樣,是否很發達,從酒店就能看出。
如果某個地方的酒樓很多,就證明該地方的發展很不錯。
發展的不好,人不夠多,酒樓就無法經營。
城市酒樓規模數量,能看出該城市的經濟狀況。
“兄弟,你剛才為什麼放了牧家那些人?”老譚突然問道。
斬草除根,他認為那些人該全滅了,免得留下後患。
“那群廢物,滅了們也沒用,還不如放他們一條生路,讓他們自己去內鬥。”李風無所謂道。
就牧東那些人,回去後馬上內鬥,爭家產爭地位,肯定打得頭破血流。
“其實李哥放走他們,還有更深層的考慮。”馬三刀對老譚說道。
老譚搖頭,他看不出,李風還有哪些更深層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