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點20分。
先聊聊魯迅《故鄉》這本書。
我也不記得是什麼時候買的了,大概是高中時候,去年應該寫過,但可能也是忘記了買的時間了。
早上七點半才開始看,看了兩篇,第三篇是《阿q正傳》,剛看了兩頁就到八點半了,下樓洗臉刷牙,炒菜吃飯。
第一篇是《故鄉》,講閏土的那篇。
第二篇是《狂人日記》,吃人那篇。
至於其它,我也不聊,也不會聊。
十六萬字,爭取今天看完。
距離下午五點下樓煮飯,還有七個半小時,可以看完的。
我的閱讀速度應該有一小時兩萬字。
絕對能看完。
……
今天想著要寫什麼日記呢,每天一千三百字呢,可不好找素材啊。
不像去打工,沒有都可以抱怨辛苦,在家可就不好寫了啊。
終於想起昨晚姑姑的語音,聯想到我和母親聊的話題。
昨晚姑姑語音裡說,“跟你奶奶說快些過來,我今晚還喊了你表峰老婆和他奶奶。我們準備吃了。”
沒在意。
今天要寫日記,才覺得可以寫幾個字。
表弟阿峰,去年結婚,老婆肯定未滿二十。
我和母親去武鳴,聊到表弟一家四人去管芭蕉。
他父母,他,他弟。
我想的是,他老婆不工作。
然而昨晚才知道,他老婆根本就沒去。
我和母親曾聊到,十幾歲結婚,你要養到二十多歲哦。
哈哈。
西弟結婚好幾年了,我去做伴郎,他好像也去打工,但老婆是沒去過的。
有了一個孩子。
一直在養孩子。
表弟阿峰老婆也可能懷孕了,也可能沒有,就是在家養著。
我也曾自己幻想過,假使我真的財富自由了,我也不會娶一個十八九歲的孩子。
不是下不去手,而是她還是個孩子啊。
孩子就要孩子了,太殘忍了。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喜歡成熟的。
我喜歡彼此知道彼此的想法,照顧彼此的想法,而不是幼稚,而不是隻照顧她的想法,百般嗬護。
寫這個要聊什麼呢?
我還是不讚同十幾歲結婚的,最好男女都到法定結婚年紀再結婚。
表弟是到了,今年二十五,但還沒到,和弟弟一樣,同一年生人,剛好是零零後。
表弟媳肯定是沒滿二十歲的。
剛初中畢業,即便畢業兩三年了,也沒有二十歲啊。
恐怕隻是畢業沒多久吧。
這樣好嗎?
我也不知道。
人這一生,太殘酷了。
我不願過這樣的一生。
胸中怒血三千裡,絕不低頭牛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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