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朔用手支撐身體,勉強讓自己坐起來。
“我沒有殺他。剛才整個過程中,我一直在戲台上。”
說完,他站在自己的視角,將剛才那10分鐘裡發生的事一一說了出來。
“你手上的傷是怎麼回事?”
注意到了什麼,棕發女生問道,她叫巧巧。
“這是我上台前自己弄的。”
說著,林朔指向戲台,道:“也許,它能證明我的清白。”
“傷是我上台前弄出來的,也就是說,滴落狀的血跡必然朝戲台方向蔓延;過程中我一直在戲台上,所以戲台上沾了血;直到好戲落幕,我才踱步下台,血點方向朝台下蔓延。”
“也就是說:過程中我隻上台一次,下台一次,因此階梯上的血線必然隻有兩行。如果我中途下台,階梯上的血線肯定會變得雜亂。”
他如此解釋。
是的,他之所以要在上台前給自己來一刀,就是因為預想到了待會兒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
規則中明確提到,成為「戲神」上台跳戲是有風險的。對這句話進行分析,林朔認為這個風險隻可能來源於兩方麵:
第一,風險來源於跳戲本身,也就是規則所導致的係統性風險,該風險無法回避,隻能走一步看一步,靈活應變。
第二,風險來源於台下其他玩家。要麼是自己成為「戲神」後身上自帶懸賞,他們可以選擇來殺掉自己獲取好處,要麼是自己成為「戲神」後需要找機會殺死其他玩家並且避免被他們發現,要麼是自己明明什麼都沒有做卻被誤以為乾了壞事。
短時間內,以上便是他所能想到的全部可能。
所以,他偷偷在自己的手上割了一道口子。
如果待會兒自己要扮演殺手角色,就意味著自己可以自由行動,那麼就迅速將傷口的血弄乾淨,避免滴血留痕,畢竟傷口不深。他這一刀的位置比較講究,如果是雙方爭鬥,對手的攻擊傷到這個位置的可能性很低,可以一定程度避免被懷疑是被死者所傷。
反之,自己不處理傷口,滴下的血就可以證明自己的位置。
然而,他沒料到成為「戲神」後,自己居然幾乎完全失去了對身體的掌控權。
但好在,他無需扮演殺手角色,也確實沒有殺人。
可是,不知是否是錯覺,他總覺得這傷口要比自己最初想象中的更疼…止血速度也不快。
循著林朔的思路,大家查看了一下現場情況。
雖然略顯模糊,但依稀能看到血跡以及血痕的指向。
“說明他說的是真的。”
見狀,鐘繼偉也鬆了口氣,既然有了證據,他當然會幫林朔說話。
“剛才在外麵的時候我就看你倆聊得比較多,你們是一起的吧?”
然而,一位自稱小馬的馬臉男仍不買賬,撇撇嘴:“這個結論是建立在他不撒謊的情況下。有沒有這種可能,他先殺了人,返回過程中再給自己來一刀。這樣一來,仍隻會產生來回兩條血線,且血痕方向也是一進一出,不是嗎?”
的確,這個假設不是沒道理。
“大家互相檢查一下彼此身上有沒有攜帶刀具之類的武器吧。”
陳歲歲如此建議。
於是,男女分開檢查,最終在大部分人身上都發現了武器,但武器恰好為小刀的隻有6位,且他們的刀上都沒有血跡。
林朔也帶了刀,但他在上台前就把血擦乾淨了。
“這麼說,凶手很可能就在你們6人中間?”
巧巧走到屍體前伸手探入衣服裡摸了摸,輕哼:“那可未必,死者身上也有一把小刀,也許這把小刀才是凶器呢?如果是這樣,大家都有嫌疑,誰都彆想撇清。”
她倒還算是對事不對人。
“話是這麼說,但我覺得蕭炎的嫌疑更大。”
小馬的攻擊性很強,他盯著林朔:“畢竟,剛才我們的身份都是「模仿戲神的觀眾」,隻有他的身份與我們有區彆,他是「戲神」。”
“過程中,我自認為我很難在黑暗環境下做到精準殺人,但「戲神」顯然具備一些我們所不知道的能力,這份能力或許可以幫助他趁黑動手。”
“但這些都是你的猜測啊?如果懷疑「戲神」有特殊能力,下輪遊戲你上去試試不就知道了?”
鐘繼偉隱隱站在林朔和小馬中間。
“其實吧,我也覺得這個蕭炎是凶手的概率最大。”
楊華,男,中分頭,說話聲調有些娘娘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