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後續經過一些玩家對現場的勘察,已經可以得到一些初步結論。
“屍體脖子上有按壓痕跡,看起來生前曾被人壓迫過喉嚨。眼膜下略有出血,也能證明其在死前有過輕微窒息。然而,屍體身上的刀傷周圍存在生活反應,因此窒息並非是其死因,刀傷才是。”
林朔說道:“從位置來看,胸口的刀傷刺穿了肺部,從而直接導致了菲菲的死亡。”
如果沒有馬鮑幗在,其他人他都不認識,裝裝低調沒問題。
可馬鮑幗知道自己曾經是頭銜玩家實力不弱,並且似乎也不是沉默靦腆的性格,如果這時候還什麼都不說裝啥都不懂的萌新,未免就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了。
所以,對於一些能夠通過肉眼看出、分析出的相對簡單的問題,他選擇主動開口。
這樣做,一方麵能夠儘量避免遭到馬鮑幗的懷疑,另一方麵也是在人類玩家群體中儘可能樹立一個“有能力”的玩家形象,隻有這樣才有機會在後續的投票討論環節中掌握一定話語權,而不至於被人任意安排拿捏。
“嗬嗬,沒錯。”
馬鮑幗咧嘴一笑,又翻弄了一下屍體,旋即指向屍體脖子處的某處細微刀傷。
“既然胸口處的刀傷貫穿肺部已經致死,那麼這裡為什麼還有一處不深的刀傷痕跡?”
這……
幾人湊上前查看,沉思片刻,白霧道:“大概,是為了掩飾什麼痕跡?”
“搞不好是為了掩蓋指甲造成的傷。”
說話的是14號玩家,一位身材魁梧的黑臉大漢,名叫黑塔山。
“屍體脖子上有手掐的痕跡,證明當時凶手曾經用手掐住菲菲的喉嚨,而在這個過程中菲菲必然有所掙紮。所以,在掙紮的過程中,指甲就很可能嵌進肉裡,從而造成一定傷勢。”
“凶手認為,如果後續這個傷勢被發現,通過對這它進行比對,自己身上的嫌疑有可能增大。於是,他乾脆隨手劃了一刀,用刀傷來掩蓋指甲痕跡。”
“可是…這樣做是不是顯得有些欲蓋彌彰?”
4號女玩家啾咪表示疑惑:“或者,乾脆大砍一刀不也可以嗎?”
白霧搖頭:“不。人體脖子上的重要血管太多了,如果大砍一刀,極大概率會飆血,大量鮮血弄到身上後清洗起來會比較麻煩,即使是用沐浴露乃至洗衣液洗澡都需要耗費一番功夫。”
“如果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來洗澡,就沒有太多清理現場的時間,甚至背部或某些地方萬一弄到血,清洗起來會更棘手。假如用洗澡巾用力搓,很容易把皮膚弄紅,檢查身體的時候如果被發現,不好解釋。”
這個推理能夠站得住腳。
2號卷發絡腮胡男自稱澤蓮小基,此刻發言:“不對吧?如果是怕被血沾染到,為什麼不直接把人掐死呢?這樣的話不是更方便麼?”
“想把人掐死可沒那麼容易。”
林朔回答:“正常情況下,不借助繩索之類的工具,要想徒手把人掐死,要麼是雙方力量差距懸殊,要麼就是依靠偷襲取得先機。畢竟,這裡說的是掐死而不是鎖喉,難度會更大。”
“然而,在這個遊戲中,凶手與被害者之間隔了一扇門,凶手必須要先刷卡、開門然後再衝至被害者身前,這個過程不可能太短,菲菲不論如何都有反應時間,所以不存在偷襲的可能。也就是說,要想保證自己不受傷的情況下把人掐死,雙方力量差距必然懸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