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既然規則故意提了這麼一嘴,就應該會在其中做文章。
隻是,在第一節課堂中,林朔並沒有發現老師表現出來什麼違和的地方——
直到課間的三個小遊戲。
當時出門後,老師裂變成了三個,並分彆帶著自己、顏小月以及譚玲來到不同教室進行遊戲。遊戲結束後,自己首先回到520教室。事後他詢問過黃禹城他們,了解到在己方三人離開期間,教室從始至終都沒有老師在。
回到教室後過了大概兩分鐘,顏小月進來了;又過了大概一分鐘,譚玲也回到教室,她身後站著的就是老師,當時距離上課鈴響隻剩下半分多鐘。
不論是自己還是顏小月,都是在結束遊戲後自行回到教室的,不存在監視不監視一說。因此,按理說譚玲也該如此。在那個時間節點,她應該也是剛剛結束遊戲。
問題出在後續。
進入教室後,老師徑直走上講台,插入u盤打開pp,開始展示三場遊戲的勝負結果。
首先是自己,獲勝;然後是顏小月,失敗。
這些本身都沒問題,因為pp的模板肯定是提前弄好的,隻要在後續遊戲結束後填上對應玩家的姓名以及勝負結果即可,錄入信息本身並不需要太多時間。
可是,譚玲呢?
她是跟老師一起走進教室的,證明遊戲剛結束她就和老師一起離開遊戲場地原路返回。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師單獨留下修改pp內容,前後必然存在半分鐘左右的時間差。除非譚玲就在原地等待老師填寫pp,否則她就應該先回到教室,過一小段時間後老師再回教室,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麼pp上就已經有她的勝負信息。
當然,也不排除有這樣一種可能——老師一分為三,但意識是互通的。而跳棋這種棋類遊戲和剪刀石頭布不同,跳棋下到一定程度過後隻要保證自己不失誤,就能百分百確定這局的勝負關係。
也就是說,當時老師已經意識到自己這盤必贏,他的另一具身體知道這個信息後,就提前在u盤上寫下來對應的信息。
可是,這種做法未免顯得太不嚴謹了。
所以,還有一種更大的可能——pp上早有這行內容。因為早就有了,自然不需要再行添加。
如果是這樣,就證明老師跟譚玲之間達成了某種協議,甚至這個協議很可能並不是遊戲過程中達成的,而是在上課前就已經達成的。因為,老師不能排除選擇的這個女生不願意配合自己的可能,如果不配合他也不可能用強,否則自己跟顏小月誰都跑不掉。
——譚玲配合老師說謊,此局必輸;至於所謂的猜拳,起初紙片猜拳是靠運氣,但後來用手猜拳可未必,如果動態視力足夠強反應足夠快,可以在對手伸手而出但尚未落下的時候看清對方的手指變化從而做出應對。自己這邊這場遊戲客觀來說也有難度,隻是剛好挑戰的是自己罷了。
也就是說,在必輸一場的情況下,1:2甚至0:3輸掉遊戲的概率都不小。
後續,林朔還發現譚玲在大家都嘗試離開教室的時候表現得不夠積極,心底猜測更甚,於是靠近後又進行了最後一波試探,發現不對後果斷動手,逼迫老師出手、觸犯規則,從而將其抹殺。
在這場遊戲中,表麵來看老師似乎就是主宰,實則不然,規則淩駕於他之上。
隨著下課鈴聲敲響,待在教室憋屈了許久的眾人終於如獲大赦,他們是一秒都不想在這個滿是屍體、血汙以及恐怖回憶的地方多待了。
不久,林朔等人也離開教室。走到樓下的時候,餘光瞥見有人跟他打了個招呼,於是道:“你們先回吧,我有點事。”
“那行,你自己小心。”
於是,幾人跟隨著人流朝宿舍方向走去,林朔則是走到側麵,片刻後和那人在教學樓後側的小片空曠地帶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