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勝!”
周安東看著靈車在眼前緩緩經過,嘴裡喃喃的念叨著。
從小學到初中,王有勝都是他同年級的同學。
在初二之前,周安東和他沒什麼交集,可以說兩人是一條平行線上,兩條路的人。
直到初三上學期,王有勝班裡一個叫侯德明的混子找他借作業抄,他沒有借。
晚上就被這個班裡的混子,帶著幾個所謂的社會人堵在了回家的胡同裡。
正巧被周安東碰到了,給王有勝解了圍,兩人算是有了交集。
也讓周安東對這位學校大名鼎鼎的學霸,老師心裡的寶貝疙瘩有了些了解。
他家裡還有一個弟弟,母親精神有問題,父親身體還有點殘疾。
但王有勝從來都沒有自卑過,學習一直都是年級第一,這讓周安東很是佩服。
那個時候家庭情況都差不多,大多數都穿著補丁摞補丁的衣服,每天不餓肚子就算是幸福了。
但相對來說,周安東家裡肯定要比王有勝家裡強,畢竟那個時候老周身體還沒問題。
王有勝中午都不吃飯的,周安東每天都會多帶半塊兒玉米餅子給他。
半塊兒玉米餅子,一個半大小子根本就吃不飽,但對經常餓肚子的王有勝來說,這半塊兒玉米餅子,卻給了他從來沒有過的滿足感。
就這樣,一直到初三的上學期結束。考完試出了考場,王有勝就跟周安東說,他要去當兵。
因為家裡的情況,已經不允許他繼續念書,而當兵,是他唯一的出路。也隻有這條路,才能儘快改變家裡的狀況。
當時周安東什麼都沒說,相約等王有勝當官兒了再聚。
王有勝走的時候,誰也不知道,周安東也是如此。
等周安東再次知道王有勝消息的時候,已經犧牲半年多了。
在彆人的口中他才知道,王有勝用了八年時間,從士兵拚到了連長。然後,在駐軍當地,認識了一個姑娘並結了婚。
但這麼多年,除了每月往家裡寄錢之外,就沒有回來過。
等孩子滿月之後,王有勝決定回家探親,這個時候,他已經十一年沒有回家了。
部隊駐地到城市有七十多公裡,當他帶著妻兒上了大巴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永遠也回不了家了。
因為就在這輛大巴上,藏著五名通緝犯。大巴行駛出二十多公裡後,五名通緝犯開始實施搶劫。
以王有勝的性格,遇到這種情況,怎麼可能視而不見,何況他還是一名軍人。
一個人被五名持刀匪徒圍攻,身中28刀。他拖著流出來的腸子,追出二百多米,把一名匪徒死死控製住了。
匪徒都嚇懵了,等警察來的時候,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把王有勝的胳膊掰開,把匪徒從王有勝身體下麵弄出來。
王有勝在妻兒的眼前犧牲了,他的犧牲很是壯烈。當地媒體紛紛報道,部隊領導親自護送他遺的體回歸故鄉,並追授一等功。
周安東想著前世,關於王有勝的種種,心中是何滋味他自己都無法用言語來表達。
兩輩子幾十年了,王有勝這個名字,早就沉入了腦海記憶的深處。
如果在一個月前,哪怕有那麼一瞬間,他能想起這個名字,王有勝的命運就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