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勝又轉悠了幾天,再次發現了一個目標,位於馬廠鎮楊官店村,男房主叫劉學友,當年40歲,女房主叫張桂英,當年39歲。
按理說張桂英的年齡。並不在張國勝的選擇範圍內,而且這家也沒什麼錢,但是張國勝太著急了,出來一趟人吃馬嚼的都是費用,再不整點就入不敷出了。
張國勝的想法很簡單,反正警察抓不到我,能整點就是點,金銀首飾啥的也是錢。
6月14號淩晨,張國勝翻進了劉學友家院子裡,又找了一根木棒,衝進屋之後,將兩口子全部打死。
接下來按照慣例,還是先發泄後找錢,這次張國勝找到了一部諾基亞3310手機,另外還有150塊錢。
張國勝揣好戰利品,從容不迫的離開現場,此刻他萬萬想不到,那部手機後麵出現了大問題。
現場被發現之後,警方馬上趕來勘察,先是在現場找到了一張紙條,上麵記了一個手機號碼,隨後又發現了一個清晰的指紋。
張國勝作案的時候全程都戴著手套,但是警方並不知道,把這枚指紋拿回去比對後發現,跟之前的完全不一樣。
這一下問題就來了,從作案手法上來看,這些案子跟之前的案子凶手應該是同一個人,但為什麼指紋這種關鍵信息對不上呢?難道是另有其人,或者是之前那個凶手還有同夥?
就在警方緊急研究對策的時候,有一名警察突然站了出來:“不好意思啊,這個指紋應該是我的。”
原來這名警察在現場提取指紋的時候沒戴手套,竟然誤把自己的指紋當成凶手的了,這種違規操作的行為,屬實不太多見。
那邊的張國勝第二天又接著出去收羊毛了,很快就在青縣陳嘴鄉張二莊村相中了一戶人家。
這戶人家有四口人,男主人叫劉文同,老婆叫段克蘭,兩口子帶著一個21歲兒子叫劉剛,還有一個13歲的女兒叫劉玲。
當晚張國勝留在了村子裡,半夜十二點剛過,他就翻牆進院,又在院子裡找了一把榔頭。
推門進屋之後,張國勝還是從男主人下手,夫妻兩人當場被打死,接著他又去了另外一個房間,將21歲的劉剛打成重傷。
那個13歲的小女孩被張國勝放在了最後,還是一錘子將人打死,然後發泄欲望,最後又拿走了她家裡的六百五十塊錢。
由於這次現場比較慘烈,張國勝弄得渾身是血,他路過村外的河邊的時候,把衣服和手套直接扔到了河裡,反正夏天也不冷,光著膀子就行了。
結果這個案子的現場勘查又出現了意外情況,技術人員再次發現了一枚清晰的食指指紋,這回絕對不是警察的了。
沒想到回去核對之後,還是和之前的案子對不上,警方又一次開會各種討論,最後另一名警察又進一步核對,發現這枚指紋是那個重傷的劉剛留下的。
警方這邊忙的焦頭爛額,張國勝那邊還是在繼續作案,6月19號這天,他在黃驊市官莊村發現了一個目標。
這戶人家住著一對新婚夫婦,男的是25歲的胡慶超,當年25歲,女主人是24歲的郭慶鳳。
選定目標之後,張國勝悠哉悠哉的開始蹲守,就等著後半夜動手了,但是到了這裡,鏡頭要調整到警方那邊了。
在6月14號發生的那起案子中,警方在現場找到了一個手機號碼,不過那個年代的手機號和身份證不綁定,警方隻能猜測,這個電話號碼有可能是受害人的。
隨後警方到運營商那裡查了一下這個電話號碼的通話記錄,發現這個號碼是一個月之前剛開通的,通話記錄也都是死者劉學友的朋友。
劉學友被害的時間是6月14號,但是6月15號這天,這個電話號碼給另一個手機號打了十多個電話,對方是一個出租車司機。
這個出租車司機告訴警察:“前幾天劉學友打過我的車,到地方之後,他身上的錢不夠了,差了我五塊錢,所以他就用手機打了一下我的手機,說回去之後給我打電話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