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這話是縣令說的。
問的是郭盛安。
其他人心中起狐疑,但具體又說不出哪裡不對勁。
讓郭盛安來理順這些人心理,大約是哪有讓被告者家屬自證清白的?要麼是縣令斷案,要麼放後世是警察找證據,律師為被告知者家屬辯解。被告者家屬應當避嫌。
但縣令將執掌全局的權限遞到他手裡,他哪有拋出去的道理?
能儘快完成案子,好回家吃飯食。
今日月娘也被嚇得不輕……
郭盛安作揖“大人,若這兩人的小姐是買通草民的人,斷然不會自砸雙腳,跑來這縣衙的大堂之上來佐證了。
不過凡事有萬一,大人可否請這位受害者未婚夫前來大堂自證?最好將那兩張繡帕一同帶來。看看金桂姑娘所言是否屬實。”
若有繡帕,倆丫鬟的小姐隻怕會名聲受損,畢竟還未出閣便私授信物,這有礙名聲,且會損害家裡其他女眷的名聲。明事理的,為保全其他女眷,隻怕會將此女下嫁。
若是無手絹,那就更可笑了。她們小姐願派出她們出堂作證,結果被這丫鬟反咬一口,還是這般理直氣壯的態度,想必早就對她們小姐表裡一套背裡一套,往後金桂的小姐還想外出交涉,隻怕施展不開。
依郭盛安來看,後者的可能性更大。
離間她們,隻是執棋的第一步。
這些派丫鬟來佐證的閨秀們,會不知道月娘是冤枉的嗎?畢竟郭家與她們從前不認識,更沒有利益衝突,何必自砸招牌?
她們是衡量過月娘和那位受害者地位,才選擇站受害者一方。
而非他勸月娘那番身不由己。月娘與她們相識時間短也在一定少量因素。
既然權衡利弊,舍棄郭家,沾惹這場是非。有機會,他拉她們下水實屬常情吧?
這不,狗咬狗了。
“準了。”
郭盛安“還有這幾盒養顏粉用料不一樣,可否請大人將縣裡大夫請來幾位,證明我所說無誤?”
“準了。”
“最後,我還有其他問題詢問金桂姑娘。”郭盛安對著金桂施壓,麵色陰沉得可怕,“若是大夫能證明我說的,那這幾盒養顏粉隻有在兩處會被動手腳。一處是我們郭家,一處便是貴小姐的府邸。
可金桂姑娘說與自家小姐結怨的都是外人,沒一個是府中的人,這就奇了怪了。難不成真是我們這無冤無仇,被買通了,自砸招牌也要害你家小姐?
哦對了,金桂姑娘,你家小姐臉爛了,四肢還是健全的吧?為何不來這大堂之上?是被威脅了,還是沒機會來?你家小姐還留有一口氣嗎?”
步步緊逼,句句戳心,言辭犀利,
金桂雙眼無神,頹然地跌坐在地。
他,他怎麼知曉?他……
不行。
她既然已經站出來了,不將臟水潑外人身上,回去就是死路一條!畢竟她的身契如今捏在那人手上……
“你承認了!你們郭家被買通了!大人!他承認了!快讓他畫押!”
“肅靜!”
觀堂的百姓也嘰嘰喳喳議論起來。
“這丫鬟瘋了不成?居然教縣太爺做事……”
“大概是讀書識字不多吧,我都聽出來這位郭公子反話了。”
嘲諷意味十足的反話。
沒怨沒仇,還砸招牌在一盒養顏粉裡投“毒”的被買通,這麼明顯的栽贓,當旁人都是傻子嗎?
郭盛安見金桂自亂陣腳,朝縣令作揖“大人,草民有理由懷疑金桂的小姐如今處在危險境地,妄大人同意草民同差大哥一同解救金桂的小姐!”
縣令點頭,“準了!將劉月收押!明日再審!”
將劉月收押,是做給外人看的。
畢竟郭盛安作為被告者家屬,同差大哥一同解救受害者,實屬不妥。在精明點的人眼裡,或許還會覺得郭盛安會跑……
關押劉月,相當於將嫌疑人關起來,郭盛安作為家人想要跑,也要掂量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