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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說辭並不能抵消警方的懷疑。
於是,阿德萊德和戴森牧師很快就被送上了被告席。
但很快的,戴森牧師就擺脫了指控,獲得了自由。
原本阿德萊德似乎已經在劫難逃,但她的律師打出了一張王牌——請問檢方要如何解決“密室”問題呢?
這裡涉及到了一個化學小常識氯仿這種化學物質對於人體組織有較強的腐蝕性。
在法醫的檢測報告中。
除了在死者的胃中發現了大量氯仿之外,死者的口腔和食道中完全沒有任何氯仿殘留,同時也沒有一星半點的外傷和腐蝕的痕跡。
那麼,這種腐蝕性物質是怎麼進入胃這個大約隻有14升的“密室”中的呢?
首先,活著灌藥是不可能的。
因為氯仿的腐蝕性會令死者麵部扭曲,且會灼傷消化道。
所以大郎沒法喝這藥,這種行為不可取的,真過不下去就離吧。
其次,深度麻醉後再灌藥也是不可能的。
因為人在昏迷後是沒有吞咽反應的。
即使用腸衣等物包裹氯仿,也不可能在完全不傷到消化道的情況下把氯仿送入胃中。
更何況在胃裡也沒發現除了晚餐外的其他東西。
那麼,使用橡膠管呢?
工業革命時代的英國可是有橡膠這東西的。
這個的確可行,但插胃管是很難的。
就算是專業護士也不敢保證每一次都不會對消化道造成一點點損傷。
但死者的消化道可以說是完好無損。
有一說一,胃鏡真是超難受。
另外,選擇的毒藥也很怪。
死者家裡就有嗎啡,這種藥物也可以致死,為什麼要求一個外人買其他的毒藥呢?
這不是很容易暴露麼?
還有,氯仿做為有機溶劑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性,那就是強揮發性。
如果氯仿是在凶手行凶時不小心滴在死者身上的,那為什麼當時辦案的警察沒有發現?
集體感冒了?
殯儀館也沒有發現?
也感冒了?
過了這麼多天,味道居然還如此明顯,這屍體難道是在氯仿裡泡過的?
這一切都說不通。
最重要的是,動機上說不通。
死者已經將遺囑受益人定為自己的妻子了。
雖然他們的感情出了問題,但死者重病纏身那個時代牙病也能死人的。
隻要耐心等待就可以安全地取得這筆遺產,阿德萊德為什麼要冒這種風險殺掉丈夫呢?
本案在當年引發了一陣熱潮。
阿德萊德在律師的強力辯護下被釋放。
後來,為了躲避麻煩離開了倫敦,這件案件的真相最終也就無人問津了。
那麼,真相會是什麼呢?
托馬斯很可能是自然死亡,這點從其死狀安詳可以做出推測。
那麼他胃裡的氯仿就隻能是死後被送進去的,那麼是誰做的呢?
知道這個家裡有氯仿存在的是阿德萊德和戴森牧師。
阿德萊德沒有理由給自己整這麼一口鍋背上,那麼就隻能是戴森牧師了。
知道了凶手,我們就可以反推動機了。
戴森與巴特利特夫妻的關係是丈夫的朋友,妻子的文學老師,以及巴特利特家遺囑的執行人。
如果阿德萊德因為謀殺罪入獄並被處刑。
那麼按照法律規定。
身為巴特利特先生遺囑執行人的戴森牧師肯定大有可賺,一個中產家庭的全部財產,這一波肥啊!
所以,可以做如下推測
1886年1月1日一早。
阿德萊德發現丈夫托馬斯停止了呼吸,驚慌的她沒有立刻報警,而是聯係了戴森牧師。
牧師趕到後發現阿德萊德非常擔憂,詢問下得知她擔心自己會因為購買氯仿拒絕與丈夫親熱而被懷疑。
於是戴森牧師就讓她把藥物丟掉,而他則記下了藥物被丟掉的位置,並偷偷將它們撿了回來。
一段時間過後,托馬斯的葬禮如期舉行。
身為朋友和牧師的戴森當然有機會與托馬斯的屍體獨處。
這時,他隻要用事先準備好的注射器將氯仿打入托馬斯的胃袋中。
並在屍體上倒上一些,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最終引發屍檢就可以了。
縱使自己幫阿德萊德購買氯仿的事曝光也無所謂。
他可是德高望重的牧師,而且他可是被殺夫毒婦利用的可憐人呢,安全得很。
這手法無疑會在屍體上留下針孔痕跡。
但因為死亡在新年期間,屍體的停放時間肯定比正常時間還要長,所以腐敗的會更嚴重。
而且當時的法醫水平也比較堪憂,隻要選擇的針頭夠細,被發現的可能就不大。
更何況法醫解剖時的y字切口正好會經過胃部。
所以隻要選擇位置準確,粗心的法醫很可能就將針孔劃開,替“凶手”隱藏了唯一的破綻。
現代的法醫是不會放過這種可能的。
隻是可惜,大冤種阿德萊德的律師很高明,用“密室”將死了檢方和法官,贏下了這局棋。
但戴森牧師也不算輸,隻能說是沒賺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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