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額將近400萬,他有足夠的殺人動機。
因此夫婦倆多次要求警方對女兒、外孫女的屍體進行屍檢。
果然解剖後法醫蕭開平就發現了端倪。
蕭開平首先解剖的是張綺文和張譯文兩姐妹。
勘驗發現張綺文口、鼻周圍呈蒼白狀,有口水及血水狀物流出口鼻處,嘴唇有出血,右下齒槽牙齦右下方有挫裂傷。
其鼻、嘴搓裂痕顯示鼻嘴悶縊窒息,血液經檢驗含有8dl乙醚反應,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為158。
張譯文鼻部亦有血水異物流出,口、嘴、鼻區同樣呈蒼白狀,支持有悶縊證據。
另血液經檢測含有23dl乙醚反應,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則為02。
這一結果令蕭開平感到非常詫異。
因為通常10歲以下孩童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耐受性在10~30。
張譯文隻有02肯定不是一氧化碳中毒致死。
而12歲孩童耐受性受健康程度而定,一般在10~50之間,最高可達60。
向來身體健康、愛運動的張綺文也遠未達到致死程度。
同時乙醚的致死劑量在60dl,兩姐妹也遠低於致死劑量。
換句話說,兩姐妹既不是單純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也不是單純的乙醚過量死亡。
另現場未發現含有乙醚成分的“天然”物。
所以對於張綺文的死因。
蕭開平研判主要經乙醚誘導,再予悶縊窒息休克致腦死程度後,吸入少量一氧化碳,三種原因相互加乘之結果。
至於張譯文,綜合判斷死亡原因與一氧化碳中毒無因果關係。
係遭乙醚悶縊口鼻呈中毒休克後,再遭悶縊口、鼻、嘴窒息而亡。
總而言之,蕭開平認為兩姐妹的死亡都是他為!
那會不會是蔡婷宥因擔心女兒突然醒來,便先用含有乙醚的物品將兩人迷暈呢?
這也導致她們都不同程度有口鼻滲血水狀物的情況。
甚至更年長的張綺文掙紮較為猛烈,從而導致右下頜牙齦右下方有挫裂傷?
剛開始,蕭開平也有這樣的想法。
但如果是蔡婷宥所為,那她肯定是用毛巾或衣物沾上乙醚後再捂住女兒口鼻。
然而屋內始終都沒找到那條沾有乙醚的毛巾。
總不能她在“等死”之前還將沾有乙醚的毛巾丟出去了吧?
第二,解剖蔡婷宥屍體後發現,她血液中的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也僅有123。
乙醚含量卻高於兩個女兒,但同樣未達到致死劑量。
另外,她的口、鼻周圍也呈蒼白狀,有口水及血水狀物流出口鼻處。
口、嘴內還有較明顯出血和兩處挫裂傷,支持有悶縊證據,亦可能遭掌摑。
至於死亡原因,蕭開平認為應和大女兒張綺文一樣。
為乙醚之脂肪共溶經呼吸道、肺臟進入血液循環至昏睡後,遭持續悶縊窒息達腦死亡。
再吸入少量一氧化碳,三種原因相加乘之結果。
就是說,蔡婷宥之死也屬於他為!
這樣的結果令警方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如果是他人所為,那嫌疑最大的隻能是張鶴齡了吧?
動機則是為了擺脫蔡婷宥與蘇玉真雙宿雙飛,還能順便拿筆保險金?
可首先,案發單元間位於1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