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在距離市區十幾公裡外的一座山上。
那裡有一片富人住的彆墅區。
幾十個獨棟彆墅,四周種著高高的梧桐樹。
半夜,一棟彆墅忽然燃起了熊熊大火。
由於不靠近市區,救護車十幾分鐘才到達現場,把火撲滅用了半個小時。
等消防員闖進彆墅,裡麵燒得不成樣子了。
到了二樓,有個男人直挺挺的死在床上,變成焦炭。
這個男的三十多歲,很壯。
是一個影視特技公司的老板,也是個老酒鬼、老煙槍。
初步懷疑這人是不是喝了酒,在床上抽煙,然後引發了火災。
但很快警察就推翻了這一論證。
這個男人是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毫無掙紮。
按理說,發生了這麼大的火,他肯定會醒來,會痛,不可能就這樣一動不動地躺著。
接著法醫在驗屍後發現了蹊蹺的地方。
這個男的是死於突發性心臟停止跳動。
在他的呼吸道、肺裡並沒有發現大量濃煙。
換句話說,這男人是在火災發生前就死的。
接著開始勘查起火源頭。
發現火是從兩個地方燒起來的。
一個是死者所在的二樓臥室,另一個是車庫。
車庫裡停著一輛奔馳轎車,也燒得不成樣子了。
正是由於雙重火源,所以讓這個彆墅的火勢很大,且不受控製。
這樣說來,這個男人的死就不是意外。
有人故意殺人,再放火。
放火的目的是毀滅證據。
這個案件是發生在彆墅區,四處都有監控。
警方調取監控錄像後還原了案件原貌。
晚上1點,男子駕車回到彆墅。
根據監控、門口保安的描述,當時車上就男子一人,他的舉止神態清醒,不像喝過酒的樣子,還笑著分了保安一根中華香煙。
1點2分,男子把車開到車庫。
1點40分,彆墅起火。
在此期間,並沒有可疑人出現在彆墅四周。也沒有人從彆墅裡出來。
彆墅內部是沒有監控錄像的。
沒有人知道從1點2分到1點40分的這38分鐘,彆墅裡發生了什麼。
十分鐘後一個巡邏保安發現了火勢,報警。
又過了十幾分鐘,消防車趕到,在滅火的過程中,也沒有可疑人從彆墅裡逃出來。
換句話說,如果這個案件不是男子自殺後放火,不是意外,那就變成了不可思議的完美密室殺人案。
由於發生火災後彆墅內到處是水,加上消防員破門,所以現場的物證全毀了。
無法提取到有價值的指紋等線索。
以上種種,為這宗詭異的火災案蒙上重重謎團。
但這不可能是自殺,因為發現了兩個起火點。
一個自殺的男人隻要死在床上就行了,沒必要燒車吧?
當想到這一點的時候,警察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想。
對,這不是密室,而這個男的也不是獨自駕車回來的。
雖然保安、監控都看到車上隻有他一人,但是車的後備廂裡是可以藏一個人的。
也就是說,如果凶手事先藏在車的後備箱裡,進入車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