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25日。
正值春節前夕,中原大地寒氣襲人。
那天下午,鄰居魏天續家正在蓋房子。
從本村請了很多人幫忙,魏清安也在其中。
他與幾個年輕人輪班拉土。
由於妻子臨盆在即,魏清安不放心,趁拉土換班的間隙,不斷地來回跑。
下午5點。
魏清安又一次回到家,他看了看妻子,便躺在床上睡著了。
大約101novel.com分鐘左右,村裡獸醫魏玉民來家裡給豬打針,魏有撈叫兒子起來幫忙。
魏玉民打完針離開時,太陽已經下山。
就在下午5點左右,與乾溝村相鄰的西南嶺村發生了一起攔路強奸、搶劫案。
女青年劉某被一名101novel.com多歲的陌生男子強暴,並被搶走了手表和手提包。
案件很快在附近村裡傳開了,人們議論紛紛,作出各種猜測。
案發一個多月後的3月5日,乾溝村的所有年輕人被通知去開會。
魏有撈說,當時村裡乾部隻是說年輕人都去開會,具體開什麼會不知道。
事後大家才明白,原來所謂的開會,其實是警方為了讓被害人辨認作案者而故意安排的。
魏清安也被通知去“開會”。
他就這樣離開了自己的家,留下一個剛滿月的女兒,再也沒有回來。
被害人劉某看了一眼魏清安,對現場的警察說“看長相像是他,個子好像低了點。”
審訊時,魏清安不止一次地申辯說“肯定認錯人了。我臉上有一塊疤,還有一個紅痣。案發那天我的左手受傷了,包著紗布,當時喉嚨疼得厲害,說話的聲音不一樣。”
魏清安的所有辯解都是徒勞的。
至於他是在什麼情況下承認強奸、搶劫劉某的,至今仍不為人知。
唯一的線索是,魏清安被處決後,家人從看守所取回他蓋的被子。
拆洗時,發現被子裡麵縫了一個魏清安手寫的紙條“爸、媽,我對不起你們!我沒有作案,他們非讓我交代,打得受不了,我隻好按照他們的要求說……”
魏有撈還記得,當時有好幾個警察到家裡搜查。
最後搜到一個提包,說作案時搶走的就是這個包。
“我跟他們說,這是我開會發的獎品,上麵印的還有字,怎麼成了搶來的包呢”?
魏清安被抓走後,魏有撈去找縣公安局的辦案人員。
“我跟他們說,絕對不可能是清安做的。
他當天一直都在給鄰居蓋房子拉土,很多人都可以證明,他根本沒有時間去作案!”
案件到了法院,魏有撈從鄰近的偃師縣請了律師,但法院不讓參加辯護。
魏有撈沒辦法見到身陷囹圄的兒子。
隻好反複向審判長交涉“這可是人命關天哪,不能隨便判,能不能判個死緩,人不殺,先掛著。
如果確實是他做的,我連屍體都不收,俺一家人丟不起這個臉。”
魏清安到底是怎麼判決的,家人不僅沒有得到任何消息,而且從未看到判決書。
經過調查獲悉,魏清安強奸、搶劫一案,由河南省鞏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鞏縣法院以強奸、搶劫罪,一審判處魏清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198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