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28日。
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刑警大隊值班室的電話鈴急促響起“龍舟路中成飯店109號房發生命案,兩人在房中遇害,現場已經被保護好,請你們馬上來人。”
當錦江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查員們趕到現場。
根據中成飯店保衛科介紹。
當天9時。
服務員發現109號客房的常住戶易某芬依然沒有送她三歲的兒子尹某恒上幼兒園。
按平時這個時候他們早該出門了。
昨晚還看到她娘兒倆正常回房,回來的時候還熱情地和服務員打了招呼。
出了什麼事了?
隨後服務員前往109號客房門前敲門。
但沒有聽見裡麵有回應。
於是飯店保衛科立即向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看見109號客房的門窗完好,沒有任何撬動跡象。
又連續敲門依然沒有聽見回音,於是要求飯店方麵用備用鑰匙開門。
飯店方麵表示鑰匙都在易某芬手中。
因為她是已經在這裡住了四年的常住客,所以飯店方麵沒有留備用鑰匙。
於是兩名派出所民警用蠻力將門撞開,結果發現易某芬倒在血泊之中,早已沒有呼吸。
她三歲的兒子尹某恒死在了床上。
於是他們要求所有人退出現場,並立即向錦江分局刑警大隊報告。
109號客房內淩亂不堪,有大量的被翻動的跡象。
屋角的一隻紅色垃圾桶內發現有血水和一雙黑色的皮手套。
長沙發上有一隻黑色相機皮套。
一隻從木櫃裡抽出來的鐵質抽屜和一隻棕色女式提包。
現場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和腳印。
室內唯一的一隻日光燈燈管被卸下後放在床上。
經飯店方麵介紹,每間客房屋內的電燈都有室內和室外兩個開關。
取下燈管後外人就無法在外麵開燈看清室內的情況。
很明顯凶手有相當強的反偵查能力,且對現場環境非常熟悉。
死者易某芬時年26歲。
生前係四川省合川永生罐頭廠推銷員。
被發現時頭朝東腳朝西仰臥在室內的地麵,衣著完好,頭部放有許多衣物外加一條枕巾,均被血跡浸染。
經法醫檢查,易某芬的頭部和頸部遭到銳器紮刺34處。
直接死因係頸動脈被刺斷導致大出血引發失血性休克。
死者尹某恒仰臥在床上。
法醫檢查確認其心臟和腹部各被銳器紮刺一處。
直接死因係心臟被銳器刺中引發心包填塞合並失血性休克。
住在109號房對麵的106號房住客高某某反映。
12月27日晚他曾看到109號房門虛掩著。
屋內有兩名男子一麵看電視一麵和易某芬正常交談。
21時30分左右。
高某某又聽到109號客房內發出玻璃被打碎的聲音。
他打開房門出來看了一眼,發現這個時候109號客房房門和燈都已經關閉,但房內響著很大的電視聲響。
另一個房客反映。
當晚22時左右。
他想去易某芬家借錄像機。
他上前去敲門,聽見屋裡有很大的電視機的響聲。
於是他繼續加大敲門力量。
並問“怎麼了?”
裡麵有一個男子的聲音回答“睡了。”
聽口音是重慶口音。
他以為是易某芬的丈夫尹某章回來了。
於是也就打消了借錄像機的念頭回自己的房間了。
根據成都市公安局王體乾局長的指示。
成立以錦江公安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高杭山為組長的1227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專案組。
即刻入住中成飯店負責對本案的偵辦。
現場位於城郊結合部的九眼橋。
來往人員多而複雜,排查工作的難度可想而知。
但專案組通過一整天的排查,查到了如下結果。
此案的性質是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的入室搶劫殺人案。
案犯係男性。
兩人或兩人以上協同作案的可能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