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過程中是梁思惠拿著燈,給他光線,讓他更方便地脫掉陳可緗的衣服。
不僅如此,程宇還交代了他和梁思惠的作案過程。
他先把陳可緗勒暈了,搜刮她的一些財物。
誰知她突然醒來了,並開始歇斯底裡地大喊大叫。
他和梁思惠害怕事情暴露,一時緊張就失手把陳可緗勒死了。
做完這一切,梁思惠又和程宇商量著去台中避避風頭…
不過,這些都是程宇單方麵的說辭,警方還是持保留態度。
可當梁思惠聽到被男朋友指控是頭號嫌疑人的時候,她矢口否認涉案,並對男友的說法震驚不已。
但這時候她的反應,卻又是出乎意料的平靜。
難道程宇說的都是真的嗎?
警方不敢大意,逐一檢查地下室中留下的痕跡。
這時一位細心的警察發現,在存放陳可緗屍體的旁邊,有一道30公分的拖行痕跡。
順著痕跡往前,發現在另一頭的地板上,灰塵和痕跡一片混亂。
警方推斷這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死者是遇害後被強行拖到陳屍地點的。
因為這裡除了有很多混亂的鞋印和因掙紮摩擦所留下的痕跡以外,還有被害人被丟棄的內衣褲。
另外,警方在現場還發現了一個鞋印。
經檢查鑒定,發現這個鞋印和被害人是相符的。
死者脖子上纏繞著皮包上的帶子,並打了一個結,還有一個套環的痕跡。
警方懷疑犯罪嫌疑人就是用這個帶子拖著她,拖到陳屍地點的。
與此同時,警方還在現場的樓梯間發現了兩個口罩,一個是白色的,一個是黑色的。
還有一個插著吸管的礦泉水瓶,以及被害人的鞋子。
警方還原了作案的第一現場,並與程宇之前的供述進行對比確認。
但隻有口供不夠,需要有切實的證據證明。
於是,警方調取了商場後門監控畫麵,但畫麵非常模糊。
又剛好是大冷天,大家都包裹得嚴嚴實實的,根本分不清彼此。
但是程宇一下就指出,監控畫麵中戴著帽子、口罩的一男一女是他和梁思惠。
並告訴警方,陳可緗當時是在超市裡麵。
但無論警方怎麼查找都沒有找到。
直到調取其他監控才發現,一位頭戴毛毛帽子的女性,程宇說這個人就是陳可緗。
為了證明自己說話的可信度。
程宇接著說,梁思惠現在手上戴的手表就是從陳可緗屍體上扒下來的!
但梁思惠卻一直反駁說,電梯中和程宇在一起的人不是自己。
因為當時自己在家裡,並沒有和程宇在一起。
可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梁思惠手上的手表確實是陳可緗的,甚至陳可緗的手機套也是在梁思惠家中找到的。
而麵對這兩個問題,梁思惠自己也無法解釋。
她表現得非常消極,要麼說“我不知道”,要麼就是反問警方“你們不會自己調查嗎?”
當時台灣的各大媒體都在跟蹤報道此事。
梁思惠的態度像是默認了自己的罪行,更像是在鐵證前無法辯駁。
因此在網絡上引起了強烈的譴責。
梁思惠有了一個新的稱號“蛇蠍閨蜜”,網友還將防火防盜防閨蜜,奉為至理名言。
不僅如此,鍵盤俠們甚至翻出了梁思惠以前的黑曆史,整容啊、營銷啊、做灰色買賣啊。
梁思惠的母親在網絡上看到女兒被如此評價,心裡十分痛苦,她堅信女兒是清白的。
於是,開始求證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