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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 郎騎竹馬來(1 / 1)

陽光色的螢火!

李明朗是我曾經的玩伴。

準確的說,是我時日不長的童年裡,絕無僅有的一部分。

說到他,我自然而然地記起我印象中住的第一幢房子。

我還是有童年的,沒有人沒有童年。連阿廖沙都能把那段苦難歲月稱作童年,這證明我的童年還是布滿了螢火一般的點點陽光的。

說童年,舌頭要在上頜碰觸兩次,期間心跳一次。那段時光也讓人不覺心動。浮現在我記憶裡印象最為深刻的那段歲月裡,有斑駁而青苔遍布的牆腳,有潔白而又如繁星簇簇的槐花,有喧囂而人煙稠密的夜市,有嫣紅朱赤而甜膩酸澀的冰糖葫蘆,賣糕的奶奶慈祥的笑容,糖稀爺爺嫻熟的技藝。當然,那時老爸和媽媽還沒離婚,也鮮少吵架;我哥也如同大多數哥哥那樣心甘情願做自己小妹的後盾,隻有那段歲月,稱得上其樂融融。

我就是那時認識的李明朗。

很小的時候,對,就是很小,忘了是五歲還是四歲,反正是差不多剛剛記事的時候,那時還沒有“郎騎竹馬來”的概念,我隻是知道,我顧莞莞必然是要嫁給李明朗的,就像是顧莞莞的哥哥顧琰生必然是要娶李明朗的姐姐李明嫣的。我們的足跡遍布四野和山頭,在自己幾根手指頭都數不過來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人長大了要結婚,連承諾都許好了。

但是這樣“四”小無猜的日子沒有維持很久,因為不久後,爸爸和媽媽就離婚了。我們也搬離了那棟青磚紅瓦的平房,從此告彆了蝌蚪青蛙高山螢火,踏上了我為其多年的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也自然告彆了我的“青梅竹馬”——當然,這是玩笑話,因為此後我再沒見過他,隨著長大,也漸漸明白了兩小無猜自等同於少不更事。

然而生活無處不狗血,十年間我兜兜轉轉的顛沛流離,十年後終於定居。而後在我和老爸按例拜訪了上下左右的鄰居之後,竟再次因緣巧合地遇見了他。

隻是心境再不同,我也不知道他是否記得小時候順口胡謅毫無根據卻鄭重其事的那些海誓山盟——其實我更希望他不記得,因為現在的我已經不是當時的我,他也不是當時的他,時光改變了很多,小時候再好的情誼都抵不過現在“不熟”兩個字。而現在也明白,小時候的感情哪叫感情,連喜歡都稱不上。

所以我更希望他早就忘了我,因為現在的我早就已經是泯然眾人矣,連完美女生的邊兒都沾不上。

但我偶爾也會行使一下女生的天性,比如站在鏡子前審視我自己一下——看看自己半長不短,既不漆黑也不濃密,甚至有點兒發黃的頭發;看看自己不尖的下巴不高的鼻子;倒不黑的膚色,卻在臉頰上生了幾粒小小的雀斑。

唯一差強人意的部分就是眼睛,說小是不大,說大也不小,雙眼皮兒倒是挺深,可惜就是瞎。

沒開玩笑,我真瞎。

準確點兒說,是一隻好一隻瞎。

我,十六歲的顧莞莞,右眼,從未見過光明。

我和大多數的平常女生一樣,偶爾會覺得自己是銀河係最美的,恨不得把白雪公主後媽的魔鏡要來問問它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比我美!

但大多數時候,我還是在想,能拯救我的隻有兩條路,要麼整容,要麼打回娘胎重造。

“顧—莞—莞——”

李明朗顯然是對我的沉默有點詫異。第一遍叫我的名字還是很親切的,第二遍就把“顧莞莞”三個字的尾音拖得老長,語氣裡有了一絲絲的急躁。

一邊在心裡感歎真是稚拙的男孩,我一邊抬起頭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他。

李明朗和他的名字挺像的,明眸皓齒開朗俊逸,就是額頭上新冒出的幾粒小痘痘有點兒煞風景。

我心想,他大概也覺得我是個累贅吧。想想也是,本來日子過得好好的,突然來了個新鄰居,還說是小時候認識的夥伴,上一代人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就淚汪汪吧,還非要讓自個兒領著一其貌不揚的女生這裡來那裡去,又要照顧又要哄著,麻煩都麻煩死了。要我我也心不甘情不願。

他深呼一口氣說“你是不是沒聽見我剛剛叫你啊。我爸讓我領你去一中看看,咱們居然在這兒看了半天的書,對了,我幾本兒《三體》都看完了,你還在看這個?”

見我沉默半天,他果然十分沉不住氣地說“得,你不願意回答就算了。”轉而又說,“你還要看?我怕待會兒天黑了就去不成了,到時候你爸不也擔心。”

我站起來,說“嗯。”

其實我真不是不想理他,隻是不想說話。曾有人說沉默是金,卻也有人說沉默傷人。這麼多年的顛沛流離,我習慣了不與人深交,因為如果經曆了愈深的情誼,就代表不久後的離彆更加的刻骨銘心,於是最後幾乎失去了與人交好的興趣。大概這就是造就了我看似孤僻寡言性格的原因吧。

其實我內心也挺朝氣蓬勃的。

或者說有的時候一些人選擇沉默,其實真的不是不想,是不知道。不知道該說什麼,怎麼回答。

有種病,叫語言障礙。

還了書,我們準備離開。乘電動扶梯下樓的時候,我跟在他身後,眼睛四下流轉,最後居然停在了他後腦勺兒上,還盯著發起了呆,他察覺到我的目光,回頭笑了笑,露出一排潔白的牙。我依舊麵無表情,裝作低頭看手機。

明明討厭我,為什麼要對我笑呢。

走出了圖書館時,手機顯示已剛好是三點整,我抬眼看看,距離日上三竿已過了許久,日光也已西斜。忽的掛了一陣風,連帶而起的風沙迷了左眼,我下意識的閉上眼睛,左眼睜不開,隻能睜開右眼。可是睜開右眼,卻什麼也看不見。

什麼也看不見。因為它本來就看不見。風會迷眼改變不了,正如早產的孩子格外脆弱改不了,我是個瞎子,也改變不了。

人怎麼能這麼無能,連自己都拯救不了,連一陣風都會懼怕。

我無從知曉。

他的聲音突然從頭頂上方傳來“你怎麼了?”然後恍然大悟似的說,“啊,那個,迷眼了吧!彆……彆怕啊!”

我眼前一片黑暗,慌亂中抓住了他的手,正是因為太慌亂了,居然一點都沒有小說裡說的女生第一次拉男生的手的那種“電流通過一般”的感覺。

隻是感覺很溫暖。

他緊緊抓著我的手,我慢慢緩和過來,睜開眼,看到模糊的一片光影,光影裡似乎有李明朗鍍了層光般的臉,然後那張臉漸漸清晰起來,灰塵在眼睛裡刺激的酸澀也慢慢消失,李明朗緊鎖的眉、因為緊張而瞪大的眼睛和微微張開的嘴一一浮現在我眼前。

我僅存的那隻眼視力很好,一切都很清晰。包括李明朗背後的即將駛來的公交車。

看著他著急的樣子,我好像突然回到了小時候。似乎那時我被青蛙嚇得哇哇亂叫的時候,他也是這個表情,又倏忽覺得,除了他額頭上的那幾粒小痘痘證明了時間的存在,李明朗還是那個李明朗,一切都沒變。

他眉頭慢慢舒展開,我稍稍抽了抽手,他臉一紅,急忙撒開了手。

我笑笑,指指他身後“車來了。”

他像是驚醒似的,猛一回頭“真來了,快跑!”

然後他下意識地拉起我的胳膊,朝車站狂奔。

熟悉的風在耳邊呼呼吹過,分不清是十年前的,還是十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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