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色的螢火!
一中的校園還是很美的。
質感古樸的建築物林立在這片土地各處,沒辱沒它“百年老校”的稱謂。
就像我老爸說的,一中環境很好,起碼在綠植這方麵。我們轉了一圈,我看見最多的就是花草樹木,李明朗對他生活了一年的學校很中意,跟王婆賣瓜似的,每到一處就梗著脖子跟我說有多好,那仿佛閃著金光的眼睛一點兒都不亞於哆啦a夢見了銅鑼燒鳴人見了拉麵路飛見了肉。
我很喜歡綠色。
我覺得,那就是陽光的顏色。
風吹草低,樹影婆娑。
綠色就是生命。
如果一個不喜歡樹卻有豪宅的富商和一個沒有錢卻種了一整座山樹的工人同時愛上我,我一定選擇後者。雖然不喜歡樹的人沒幾個能當上富商的。擁有一整座山的樹的人也窮不到哪裡去。
切。
說的跟真的一樣。
“我覺得那個鐘樓就很好,像不像英國的大笨鐘?”李明朗依然在心潮澎湃地講解,樣子特彆像一個敬業的導遊。
我第……不知道多少次回答“是……”
像大你鐘。
他“嘿嘿”一笑“反正你來我們學校錯不了,環境也好,治安也好,來就送貼身保鏢!”
我抿嘴“什麼?保鏢……你們學校有這個功能?”
他湊過來,小聲說“送一個我。”
我白他一眼。
我繼續往前走,他在我身後自顧自的笑,邊笑邊說“莞莞,有我在,誰都不敢欺負你!”
我默默聽著,沒說什麼。
我一直都沒什麼朋友,但是再次遇見李明朗之後,我覺得我這片即將被烈日灼曬龜裂的一畝三分地好像開始下起了零星的小雨,雖然不大,也足夠滋潤了。
但我對李明朗沒什麼想法。
相反的,我覺得我離他很遙遠。
如果海王星和太陽之間的距離夠遠的話,他和我就是太陽和冥王星。
他這樣的人,注定有很多閃光點,可能不在於學習或能力,而是一種親和力和感染力,讓他身邊的人不自覺的圍在他身邊,以平行的距離圍著他一圈一圈的轉。
而我,根本不在太陽係裡。
我想圍著他轉,可我隻是一會兒似乎離他近了一點點,一會兒又遠離他很多很多光年。
我們去便利店,破開了他的一百塊錢。
便利店裡擺出了火影的周邊,是獨眼的卡卡西,我看了很久。
李明朗很眼尖的問“你喜歡?”
我搖搖頭“不,我最討厭卡卡西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句話都沒說,也沒看他。
我感覺,他好像有點兒喜歡我。
我沒自戀。
我靠的是直覺。
用很酷的一句話說是女人的直覺。
所以我更應該遠離他。
我不是啥白富美,所以十氣然應的事兒,我做不來。
晚上李叔堅持要留我們吃飯,說李明朗媽媽做了“莞莞最喜歡的糖醋排骨”,李明朗一回家,手都沒洗直奔廚房,被阿姨用勺子敲了出來。
“乾嘛啊,我餓死了!”李明朗大概感覺自己的男子氣概被李阿姨一盆水澆了,非常沒麵子,憤憤地喊。
也隻有在家裡,人才會這麼放肆。
因為是家裡。
“餓死你算了,饞貓!”李明朗媽媽從廚房探出半個身子朝李明朗嗔怪著喊,扭頭看見我,又急忙客套著微笑“莞莞啊,稍等,飯馬上就做出來了。”
然後又微微皺起眉,轉頭對李明朗說“臭小子,趕緊給我洗手去,洗完過來幫我端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