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四歲的女兒,在超市裡不見了。
一個圓礅礅的中年男人小跑著從超市裡側跑過來。
有些眼熟。
田鳳雁終於想起來了,春節前,這個男人去過遼縣的禾田豐,且不止一次。
他,應該就是“抄作業”的興盛的老板。
他不來還好,一來就火上澆油,沒有先安撫男人的情緒、或組織人幫忙找孩子,反而責怪男人挺大個人,連自己孩子都看不住,反而誣賴超市。
男人還能忍嗎?上手就把小胖子打了個烏眼青。
商圈北側就是派出所,很快來了兩名警察。
警察挺明白輕重緩急的,先找孩子,後斷官司。
男人向警察描述了孩子的年齡、身高,以及衣著特征等。
當聽到孩子的右手有一塊痣時,田鳳雁眼睛一亮,如同監控一樣的記憶瞬間想起來了。
這個小孩子兒,她見過。
田鳳雁立馬分開人群上前,對警察道“抱走孩子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身高一米六,體重130,五花頭,有頭簾,身穿深藍色勞保服;孩子應該被用藥的,趴在女人身上,身上裹著一件深藍色勞保服……”
男人疾步要走,田鳳雁趕緊補充“裹孩子的勞保服是男款的,應該有個成年男同夥……勞保服兜裡露出個一寸寬的白色硬紙邊,像是、像是火車票的側邊……”
警察和男人立馬往火車站方向追,雖然沒能抓住人販子,在火車站的洗手間裡找回了孩子。
隻是,孩子中途迷藥勁兒可能過了,清醒過來,被那個女人虐待得不輕,大腿根兒被掐得密密麻麻的指甲印子,見到父親時,孩子嚇得都失語了,尿了褲子。
孩子的爸爸那叫一個心疼啊。
五大三粗的男人,抱著女兒就開哭。
哭了好一會兒,男人才想起來救命恩人,再回到超市時,田鳳雁已經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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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楓的的婚禮到了。
田鳳雁是過來人,一眼就從新娘子的步態看出來,新娘子懷孕了,而且,月份起碼得有三個月。
或許,這就是張楓結婚的原因。
三十多歲,老大不小,父母不想兒子孤獨終老,追命似的催婚催娃,逃不開的宿命。
等舉行完儀式,敬完酒,田鳳雁把張楓叫到了一邊,把蜜蠟盒子遞給了他“恭賀新婚快樂啊!”
張楓打開盒子,直接把黃色蜜蠟手串戴在手腕上,調侃道“你是不是知道我以後和新娘子要黃,所以送串黃色的蜜蠟?”
田鳳雁嚇了一跳“呸呸呸,哪有大喜的日子說自己婚姻要黃的……彆瞎曲解我的意思,我隻是看你什麼材質的珍貴手串都有,唯獨沒有蜜蠟的……”
張楓微微一笑“我說的是真的。潘晶波是算計我才懷的孕。我和她已經把兩年後的離婚協議簽完了,兩年後,孩子歸我,她拿走兩百萬。”
這才符合張楓的狠辣作風。
田鳳雁麵色淡然,竟然沒有表現出來驚訝或氣憤等情緒。
張楓挑眉“田大俠,竟然沒覺得我冷血?功利?把婚姻談成了生意?”
田鳳雁淡然“你們甲乙雙方協議都簽訂好了,我一個丙方,再大俠也不能出手管啊。那叫什麼來著,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張楓唇角上揚,他就知道,田鳳雁的頭腦永遠這麼清醒。
要送客人去了,田鳳雁重新恭喜張楓“那我就不恭喜你新婚快樂了,恭喜你早生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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