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朝陽情商極高,如何不知道他誤會了自己,就道:“取乎其上,得乎其中,我們少年時立誌向,就得往高處看。你能拿這個獎,也是得到了社會和讀者的認可。”
魯迅中這才高興了些,感歎:“為這個筆名,我每次開會,都被人笑,很煩。朝陽,你的《暗算》和《棋王》我讀過,很經典,想不到你這麼年輕。哎,寫作這種事情,真的要趁年輕,年輕靈感足,怎麼寫怎麼有。朝陽,你哪裡人?”
“其實,寫作也是吃青春飯,趁新鮮趕緊賣。”孫朝陽拿著浴巾使勁地擦著頭,擦背,擦腋窩,擦背:“我祖籍四川,現在北京上班,老魯你呢?”
魯迅中回答說,他是豫南山區的孩子,小時侯家窮,硬是靠著一支筆,寫成了國家乾部,養活了家裡五個娃。
說著話,就打開行李箱。
箱子裡除了換洗衣服就是稿子和墨水。
魯迅中立即將稿子鋪在寫字台上,擰開台燈,一邊跟孫朝陽攀談,一邊飛快地寫著字。
孫朝陽:“老魯你這麼勤奮?”
就伸頭去看,然後問:“我在旁邊看你不會在意吧?”
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寫作習慣和怪癖,有人碼字必須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換個地方就一個字也寫不出來了;有人則要把自己關在小黑屋裡,還最討厭彆人在旁邊看,你但凡偷瞄上一眼,管你是誰,立即就會翻臉。
有的人寫作的時候要喝酒,寫一行字就喝一口啤酒,一天下來乾掉一箱,把肚子都喝成了蛤蟆。
最有趣的是孫朝陽認識某位哥們兒,寫稿子的時候喜歡用牙齒去咬嘴皮,經常把嘴唇咬破皮,最後都結了厚實的一層繭子。
魯迅中:“不要緊的,隨便看,咱們寫文章,最後不也要麵對讀者?”
八十年代初的作家文筆都比較板正,也就是沒有個人風格。等到了明年,以莫言的《透明的紅蘿卜》和韓少功的《爸爸爸》為代表的探索小說風起,作家們才意識到個人寫作風格的重要性,大家寫的東西才有了辨識度。
老魯寫的是個小故事,大意是兩個孤兒父母都在特殊年代裡去世,於是臨時組團,在鐵路沿線撿撿垃圾維生,遇到了壞人。
故事嘛,還是沒有脫離控訴荒唐年代的窠臼,實在沒有可讀性,換往常,孫朝陽多看一眼都覺得浪費時間。
但此刻的他竟驚訝地瞪大眼睛:“太快了,實在太快了,人形打字機啊!”
魯迅中同誌用的是草書,提起筆,一氣寫下去,轉眼就寫了半頁稿子。速度即便比不上後世的電腦打字,也慢不了多少。
他快成這樣也就罷了,關鍵是在寫的同時還要構思,這就很驚人了。
孫朝陽雖然懶,可一旦開始寫稿也很快的,反正就是抄,也不費腦子。但和魯迅中比起來,就是個弟弟。
魯迅中感慨:“沒辦法啊,我要養四個娃,還有老爹老娘,丈人丈母娘和愛人,不多寫點不行。這部短篇小說東北一家地級市刊物約的稿子,答應這個月給人家,不能毀約,不然,以後就沒辦法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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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朝陽好奇:“稿費怎麼樣?”
魯迅中依舊寫得飛快,頭也不抬:“地級市的刊物能有多少錢,也就那樣,千字三快。我這篇稿子三千來字,算來也有十塊錢。”
孫朝陽:“有點低啊。”
“頭寫暈了。”魯迅中停下筆,又拿了一本新稿紙,開始寫起來,這次卻是現代詩。十來行,百餘字樣子。
詩很無趣很寡淡:“家鄉的胡豆花開了,姹紫嫣紅、就好象是背著書包上學的小姑娘。小溪裡的水漲了,就好象是一條寬闊的馬路。水裡的魚兒在遊動,那是公路上的汽車。家鄉的春天到了,這是人生最好的季節……”
孫朝陽有點崩潰,禁不住抓住自己的頭發,這是詩,這也是詩?
轉眼,魯迅中寫完這首小詩,長出了一口氣,又去寫他的小說。]
孫朝陽:“這首詩你打算投哪裡,《星星》還是《詩刊》,或者《綠風》《大河》……能……刊登嗎,多少錢稿費?”
魯迅中驚訝地看了孫朝陽一眼:“我這詩的質量你認為能夠上《星星》上《詩刊》?我要投給一家小報社的副刊,副刊的編輯是我的老熟人,上刊物沒問題,稿費算下來有三塊,不錯了。”
孫朝陽一陣無言:你他娘還真是個人才,連三塊錢的稿費都看得上,還魯迅獎得主?
這篇寫特殊年代流浪兒的故事,老魯顯然是不在狀態,寫得頭疼死了。隨手弄了兩行,又扔一邊,再次拿起一本稿子寫其他東西。
這回寫的是文學評論,吹捧國內某人著名作家的新作,裡麵可說是諂詞如潮流,都把人吹成老舍奪舍、李賀重生。
那個作家的作品孫朝陽讀過,很不咱地。
老魯道:“稿子是訂製的,稿費早打過來了,五塊,蒼蠅雖小也是肉。朝陽你不笑話我吧?”
孫朝陽:“賺錢不寒磣。”心中卻不禁搖了搖頭,好個沒節操的老魯,如果周樹人先生泉下有知,絕對會氣得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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