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信很明顯不是寫給秦小妹,也不是寫給方桂華的,而是寫給已經入土為安,頭七都過了的吳洪斌的。
可惜他再也看不到了,秦小妹也沒有那個閒情逸致去他墳頭念給他聽。
她將信折好重新塞回信封裡,準備帶回去交給大隊長處理。
吳洪斌死於病症和虛弱,死因是毋庸置疑的,大隊長肯定早把他的死訊上報了,這封信估計是他的家人在得知他死訊前寄過來的。
沒有窺探他人隱私的癖好,再加上認識的字也不多,秦小妹匆匆掃了一眼,隻是在看見衛嫻熟悉的名字時,多看了幾眼那一段。
因為投機倒把被管委會的同誌捉住以後,衛嫻就被下放到農場改造去了。
她在那裡認識了吳洪斌的哥哥並且結婚,信上說現在他們一家已經都回到了家鄉,等著社區分配工作,叫吳洪斌也趕快回來相聚。
信上還說家裡經濟拮據,沒辦法寄錢給吳洪斌做路費,叫他先和彆人借錢坐車回來,之後一家人再想辦法還債。
由此可見,這輩子被改變的不僅僅隻有吳洪斌的人生,他的家人回到城裡後生活也並沒有好到哪裡去。
知道他們過得不好,秦小妹就放心了。
或許是她臉色變得太快,方桂華還有些沒回過勁兒來。
“衛……衛嫻?是咱們認識的那個衛知青嗎?她怎麼會和吳知青的哥哥結婚呢?”
“這有啥奇怪的?農場那地方,你以為跟生產隊一樣日子好過呀?她一個女同誌,又是犯事兒才過去的,一個人熬不住也正常。”
到底和這時代的女性思想不一樣,衛嫻並沒有和其他女知青一樣選擇嫁給當地人,而是嫁給了她認為總有一天會回到城裡的吳洪斌的哥哥。
倒讓她賭對了一把,真從大西北回了城。
雖說沒有工作,城裡的生活也一樣不輕鬆,但好歹是從繁重的農事中解脫了,也算是求仁得仁。
這輩子兩人應當扯不上關係了,秦小妹這樣想著,拿起了彆的信件。
畢竟吳洪斌都死了,他的家人也不可能短時間裡發跡,錢多到用不完,舉家過來遷墳。
隻要不在自己麵前蹦躂、惡心人,秦小妹才不會管她嫁給誰過什麼樣的日子呢。
又分彆拆開了劉亞琴、洪燕燕和趙芬蘭寫給自己的信,秦小妹津津有味地看了一遍後才將信遞給方桂華。
她認識的字不多,勉強能讀懂意思,但還需要桂華幫忙念一遍給她聽,才能保險。
可方桂華看完信後卻不同於秦小妹的激動,反而有些唏噓。
歎了口氣才道:“這知青大回城……事倒是好事,可咋好像跟咱們這些平頭老百姓關係不大似的,該不好過的還是不好過。
聽亞琴她們說,幾個人一回去就成了待業青年,家裡也著急,剛下火車就到社區去報告過了,可工作的事情誰也說不好。
快的話兩三個月,慢的話一年到頭也沒個信兒,唉···沒有關係沒有門路,到哪兒都是熬著過。”
她這話倒沒說錯,悲是悲觀了點兒,但卻真實的叫人絕望。
從前就是因為城市人口多,工作崗位少,再加上工作崗位實行終身雇傭式,一個蘿卜一個坑,負荷太大,這才將人送來上山下鄉賣力氣。
當時的紅標語寫的就是“我們也有一雙手,不在城裡吃閒飯。”下鄉插隊確實解決了一部分人的吃飯問題。
可如今問題還沒有解決,大批待業青年又回到城市,眼下的工作,隻會比以前更搶手。
氣氛突然有些沉重,其實秦小妹知道的很多都沒敢說,怕嚇著方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