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都是畜生,但要論智商狼肯定要比一般的畜生強些。
它們敏銳的察覺到今日村子裡氣氛的不同,不懂人類同族之間的恩怨,在狼群的理解中,今天可是打牙祭的好日子。
咬斷脖子,使獵物不再掙紮;剖開肚子,吃掉還溫熱柔軟的內臟肚腸。
要擱平時,除了衣服和頭發不吃,珍貴的獵物身上沒有一個部位是可供浪費的,可今天不同。
獨眼母狼在馬有金肚子上豁開一個大洞,將裡頭挖乾淨後就丟棄了這具屍體。
它在老馬家的院子裡踱步,猶如在山間小路上散步一樣悠然自得,聞到屋裡還有生人的氣味,它在靠近以後人立而起,想把門推開。
這一幕實在叫人頭皮發麻,任誰看了都要重新定義狼這種生物的智商,錢慶春如果在場一定會大喊“我就說它站的起來吧!”
隻可惜屋裡的兩個孩子此刻都沒有觀察動物的閒情逸致,雖然看不見院子裡都發生了什麼,可早在剛才父親和爺奶被吃時,馬有金的大兒子就察覺到了事情不對。
他甚至能聞到狼身上那股特有的腥味,就在門口!
死死捂著才七個月大的弟弟嘴巴,不讓他哭喊出聲,馬有金的大兒子跪坐在炕上,小小的身子渾身顫抖,鼻涕眼淚糊了滿臉,卻也不敢發出一點聲音。
不知道過了多久,時間在此刻顯得尤為漫長,可能是這村子裡唾手可得的獵物實在太多,不想費力氣再去捕獵了吧,院子裡的三頭狼殺人之後就先後撤走了。
寶妹還不知道,她離家之前無意間一個鎖門的小動作,保住了兩個兒子的命。
剛進村時,狼群摸不清楚狀況,還有些束手束腳,接連血洗了兩戶人家嘗到內臟的甘美後,才徹底殺紅了眼。
梁恒和梁平兩兄弟一早就問出了拐走梁凱的人戶是哪一家,扛著槍就過去了,他們打算趁亂搞點事情。
殺人是需要背負巨大心理壓力的,兩個人其實誰也不敢動手,但打斷手腳什麼的就沒那麼多顧忌了。
不出這口惡氣,對不起瘋癲的牛愛花和全家人這段時間找孩子的苦!
馬老二家原來人挺多的,但為了買梁凱回來傳宗接代,兒媳婦、孫女全都被狠心的老兩口給賣掉了。
因為賣相好,又是能傳宗接代的小男娃,買梁凱的時候人販子要價很高。
馬老二一家將人接回來以後唯恐養不熟,也怕這孩子太聰明太有主意會自己偷偷跑回去,狠心將他拴住脖子跟看門狗似的,在屋裡養了半個月。
老兩口不知道的是,他們的兒子是個小頭控製大頭的變態,那是葷素不忌、男女不限,很有些難以啟齒的變態愛好。
在梁凱被拴著脖子鎖在老馬家的那半個月裡,小馬總以和兒子培養感情為由,溜進屋裡去猥褻孩子。
年紀實在太小,長這麼大又是頭一回遇上摸小男孩兒的變態,梁凱根本不知道在自己身上都發生了什麼。
他隻是從骨子裡覺得厭惡,覺得自己不應該被這樣對待,所以在看見父親和叔叔來接自己後,梁凱便將自己被欺負的事情都告訴了他們。
本來嘛,就連被解救出來的被拐婦女都說馬老二一家對小梁凱正經算是不錯,沒打沒罵,也不短吃喝,每天穿的也是乾乾淨淨,梁家兄弟就算生氣也是有限的。
比起買家,他們天然的更怨恨人販子多些。
可這些天真的想法在接到梁凱後全都如泡沫一般,被風一吹,就化了。
彆人不知道那姓馬的變態乾的是啥缺德事兒,他梁恒能不知道?今天要不把姓馬的劁了,他枉為人父!
難怪小凱自打被拐走以後就飛快成熟起來,很難想象他一個才四五歲的小孩兒,被迫離開父母家鄉以後又遭遇這些事情時,內心有多無助。
他一定是怕自己太聰明,怕自己太會說,怕姓馬的變態不放心殺人滅口,所以才裝瘋扮啞的。
一切都是為了保命,不得不做的偽裝。
砰!一腳踢開馬老二家的房門,梁恒端著槍就衝進去,他已經紅了眼,抬槍瞄準就打算先打爆變態褲襠裡那點兒不值錢的玩意兒。
兄弟梁平緊隨其後,一張俊臉上全無冷靜,但還記得要把門兒關上,彆叫彆人看見。
他們哥倆想的挺好,反正也沒外人,打斷幾條腿還不是他們說了算?到時候神不知鬼不覺···
”喪彪?你咋跑這兒來了!“端著槍的梁恒一進屋,迎麵就碰上了剛才跟狼跑掉的喪彪,不免有些詫異。
再一細看,光線昏暗的屋裡可不僅有喪彪,還有兩頭目露凶光擺出進攻態勢的狼,以及被狼踩在腳底下,已經奄奄一息即將被開膛破肚的馬老二。
“救····救命···老鄉救命啊!”
馬老二已經出氣多進氣少了,可他媳婦和兒子小馬狀態還行,看見有人端著槍進屋,二人眼睛都亮了,求生的欲望幾乎就寫在臉上,讓人無法忽略。
“打擾了,不好意思,不曉得你們正吃飯呢,那個啥···你們接著吃。”還是梁平反應快,收了槍拉著大哥就跑。
那可是狼!怎麼打?他還沒瘋!
好在梁恒也不是傻的,他知道馬老二一家今天算活到頭了,高興還來不及呢,扭頭就跟弟弟走了,兄弟倆隻當沒聽見屋裡人的求助,相當乾脆的選擇跑路。
人和狼種族不同,天然就在對立麵上站著。
更彆說馬家村兒的狼早已經吃人成癮,見人來了又走了,屋裡的兩頭狼對視一眼,幾乎是在兄弟倆轉身的瞬間,就撲了上去。
喜歡重回七零,不做棄婦請大家收藏:()重回七零,不做棄婦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