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較量,正式開始。
鄉黨委書記川貝:“這個案件,我們也是有些了解。”
“最初,經公安機關調查,移交給當地檢察院核實,然後由法院進行審案判決,這是否是司法部門的失職?”
鄉長薑震宇:“王華同誌,無罪釋放,更是能說明這一點!必須得追究司法部門的主要責任!”
鄉黨委副書記黃燦:“司法部門的疏忽和瀆職,造成如此冤假錯案,必須討要一個公正的合理解釋!”
“同時申請國家賠償款!”
無論你怎麼說,我們白坡鄉政府沒有半點責任,你要找就找判決王華坐牢的人。
找那些公安機關,檢察部門,法院係統。
王誌遠,一對三,有些招架不住,尤其是人家說的完全有理,咋進行有效反駁?
這時候,還得是老檢查工作人員。
這不,劉哥立刻反駁道:“人生有幾個一年?”
“生命無價,這是能用金錢衡量的嗎?若是這樣的話,豈不是置法律於兒戲?”
“更是踐踏人民的尊嚴和權力!”
聞言,王誌遠心中暗自叫了一聲好,不愧是劉哥,不愧是十年工作經驗的人。
彆管占不占理,用詞是否合理,氣勢上不能輸。
必要時,強詞奪理。
聽到省檢察院的劉同誌,有些用身份和法律壓人,這讓鄉政府的領導班子有些不悅。
雖說,金錢無法衡量一個人的尊嚴和權力,法律和生命,可這些都是表麵文章?
在基層為官多年,薑鄉長他們什麼不懂啊?
什麼沒遇到過?
他們可是官員,可不是什麼小白菜!
比如。一個鄉下人和城裡人,不小心被政府的公車撞了,賠付的價格都不一樣。
按照九十年代鄉下人,生前主業,擱地裡頭扛著鋤頭,務農種地,一天效益幾塊錢不等的收入來計算,好多鄉下人,最後就賠萬了八千塊錢,也就直接了事。
有的可能更少。
這可是一條命。
這就是他媽的法律,家屬要是不服,那麼就是尋釁挑事,直接抓捕讓其坐牢。
現在,聽到省檢察院人,高談闊論,不合實際的話,他們感覺真是太可笑了!
彆看義正言辭,根本就沒半點作用!
真正有用的地方,不過是你們省檢察院的身份,你們手裡的那點職務權力!
大家都是官員,用得著拿忽悠老百姓那一套,說事嗎?簡直就是太虛偽了!
比他們基層乾部,還虛偽!
這會兒,白坡鄉的領導班子,甚至感覺他們下麵基層虛偽,那都是跟上麵學習所致。
上行下效嘛!
薑鄉長笑道:“劉同誌的話,很是深刻嘛!”
“人的尊嚴和權力,以及生命,那肯定不能用法律,那啥,用金錢來衡量,這是一種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符合人道主義,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強詞奪理!”
“我們啊,尤其是政府人員,作為服務老百姓的公仆,更應該譴責,嚴厲譴責這種違背民意的不良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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