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秋,港島的清晨被兩份重量級報紙頭條割裂。
《星島日報》與《南華早報》以史無前例的巨幅版麵,宣告一個時代的句號或轉折點——【商業巨擘李家誠得到港督特赦,今日重獲自由】。
油墨尚未乾透,另一份同樣重磅的消息已在《明報》、《朝陽日報》等權威財經媒體的頭版頭條上同步炸響:【行業地震!邵維鼎主導合並中華電力、香港電燈、中華煤氣!港島能源集團橫空出世,借殼上市啟動!】
兩則新聞,如此涇渭分明。
哪怕是普通人都從中嗅出了一絲異常。
街頭小販的報攤前,人頭攢動,他們急切地翻閱、議論、交換著信息。
從茶餐廳的早茶桌到中環的摩天寫字樓,空氣中似乎都彌漫著一股奇異而緊張的氣息。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李家誠不是判了三十年嗎?怎麼一年不到就放出來了?”
“沒看到報紙嗎?港督特赦,我猜李家誠肯定是支付了一筆巨額保釋金,麥理浩走了,咱們現在的這位港督認錢不認人啊!”
“有錢就能逃脫製裁,那法律何在,公平何在?”
老福記茶餐廳內有人憤慨出聲,但他的話並沒有得到多少人的認可。
相反,很多人都一臉看傻子一樣看向他。
“年輕人,你是不是剛剛大學畢業啊?你見過哪一個有錢人坐牢不是走過場的?”
“在港島這座城市,法律就是鬼佬定的,他們就是天。”
“是啊,現在鬼佬會做人了,還會遮遮掩掩,十年前二十年前那是真的明目張膽,官職、議員、太平紳士,用錢就能買到。十幾萬就能買到一個沙展的職務,一百萬就能做到旺角的探長,當年的四大華人探長管理黑白兩道,好不威風。”
年輕大學生聽著這些陳年舊聞,額頭都冒出了汗。
這怎麼和他在書本裡學的都不一樣啊!
法律和正義,怎麼能用錢買到呢?
不是說英國是文明國家,港島是法治社會嗎?
“依我看啊,是邵先生去了一趟內地,得罪了英國人,所以才把李家誠放出來呢!”
有人直指問題的本質:“他們玩的還是老一套,想讓我們港人自己打起來,然後他們再來當青天大老爺,主持大局重新拿回局勢的主動權。”
“鬼佬想的也太天真了吧,李家誠還能撼動邵先生?”
有人不能理解。
邵維鼎在港島的產業可以說是星羅棋布,無所不包。
有百萬人或是直接,或是間接依靠邵家吃飯。
這樣的體量下,又怎麼可能是一個身家打了折扣,剛從監獄裡出來的李家誠能撼動的。
再加上今天的頭版頭條所公布的消息,一旦港島能源集團成立,隻要港島不倒,鼎峰就不會倒。
在港島,沒人能不需要內地提供的水和食物。
而作為現代社會下的人,沒有人能不需要電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