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成?”
歐陽瑞皺了皺眉。
昨天,他和副市長何誌仁可是談得非常好,再加上於和正已經答應幫何歡減罪,何誌仁沒理由臨時反悔。
“運河開發公司的公章丟了,需要補回公章之後再簽。”
沈光豪解釋理由。
“公章丟了?”
“有這麼巧的事?”
歐陽瑞眉頭皺得更緊。
“應該是真丟了。”
沈光豪描述當時的情況,“邊泰和字都簽了,讓辦公室主任蓋章的時候,才發現公章不見了。他們會儘快補辦公章,拿到新公章後,才能繼續簽訂合同。”
“新公章多長時間能夠拿到?”
歐陽瑞問道。
“運河開發公司的辦公室主任說是五到十個工作日。”
沈光豪回答道。
“五到十個工作日……”
“那就是一到兩周的時間。”
歐陽瑞急著在周日簽合同,就是怕夜長夢多。
畢竟,盯著運河景觀帶的有很多人。
他甚至聽說,要將運河開發公司劃歸市文旅局,而一旦劃歸市文旅局,分管副市長就變成江成真了。
何誌仁的承諾,也就沒有意義了。
“運河開發公司並不是普通的民營公司。”
“他們補辦公章,是可以走綠色通道的。”
“假使超過三天,也就是下周三,還不能簽合同,那丟公章大概率就是一個借口。”
旁邊的董天運發表自己的見解。
“下周三……”
歐陽瑞記住了這個時間節點。
後麵的幾天,歐陽瑞耐著性子等。
等到周三下午,也沒等到運河開發公司可以簽約的通知,打電話問,運河開發公司的回複是新公章還在辦理中,具體什麼時候能辦好,他們也不知道。
這一刻,歐陽瑞幾乎可以確定,出了岔子。
事情是找何誌仁辦的,這時候,自然而然,也是聯係何誌仁。
“還沒簽約?”
“不會吧?”
“不是周日就簽了嗎?”
打通電話後,何誌仁故作驚訝。
歐陽瑞則是講明,運河開發公司公章丟失的事。
“公章丟了?”
“三天還沒補回新章?”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何誌仁讓歐陽瑞等一等,他馬上調查。
過了差不多一個小時,何誌仁的電話回過來了。
“是有人用這種方法,拖延時間,阻止豐瑞國際與運河開發公司的合作。”
何誌仁告知調查結果。
“具體是什麼人?”
歐陽瑞問道。
“宋思銘。”
何誌仁將擋箭牌宋思銘推了出來。
“宋思銘……”
聽到這個名字,何誌仁一陣頭疼。
他就是想繞過宋思銘,才特意與何誌仁建立聯係,沒想到,還是沒繞過去。
“有人跟我說,宋思銘私下和邊泰和見過麵,應該是宋思銘給了邊泰和一些信息,邊泰和害怕了,才以丟公章為借口,拖延簽約。”
何誌仁接著說道。
現階段,他還不想和歐陽瑞鬨僵,因此,隻能儘可能地撇清自己,把無法簽約的責任往外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