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
接著,民警嘰裡呱啦向我講述了事情經過,中心思想就一句話:這事怪你的兩個朋友,是他們先動的手,想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先求得對方的諒解書。
我終於笑了,然後緩緩說道,“同誌,據我所知,對方有九個人,而我的兩個朋友都是擺攤做生意的,做生意的都知道以和為貴,你說他們可能主動找事嗎?”
對方不緊不慢說道,“這都是你的猜測,對吧?我們辦案是講證據的,你要是質疑的話,就拿出你的證據出來。既然你不想私了,那就走正規程序吧!”
“不過有句話我還是要告訴你,這起事件並沒有造成重大傷亡,還是有彈性空間的,具體怎麼選擇,你自己看著辦。”
說完,他大步離開了。
類似的事情我接觸太多了,和這樣的人打交道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我知道他在探我的底。
如果我有人脈,那事情的性質另說。
如果我沒有,那隻有兩條路可走,第一,花錢取得對方的諒解書,爭取轉為民事糾紛。
第二,一分不掏,但阿慶和啞巴會因危害治安、打架鬥毆等一係列罪名沾上牢獄之災。
要是沒有姚雪的許諾,我或許此時已經前往醫院和虎頭那幫人談判了。
花多少錢無所謂,總不能讓阿慶和啞巴待在裡麵吧?
當下我看向姚雪,道,“接下來看你表現了,認識誰,現在可以搬出來了。”
姚雪並沒有著急撥出電話,而是反問了我一句,“你確定你的朋友是被冤枉的嗎?”
我點點頭,“我以人頭擔保,絕對是被冤枉的。剛才你也聽到了,對方有九個人,我朋友就倆人,他們腦子有病啊,會主動挑釁那麼多人。”
“誰知道呢,說不定跟你一樣有病呢!”
翻了一個白眼後,姚雪走向門口,並從口袋裡拿出了手機。
剛好抽完一支煙,姚雪又走了回來,衝我點頭說道,“應該很快就有結果了。”
聽了這話,我忽然有一種怪怪的感覺。
就說姚雪她哥有多大的能耐,才敢說這樣的話?
“你哥跟你說的?”
姚雪又點了下頭。
忽然,我想起了姚雪之前說過的話,然後問她,“你說綁架你的那群人被抓起來了,到底怎麼回事?”
“沒怎麼回事啊,我把事情跟我哥說了,然後我哥就把他們抓起來了,還讓我去指認了,確實是那幾個人。”
我眉頭皺了一下,這番話聽上去沒有任何問題,可我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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