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不可活。
威風一時的竇處長好日子到頭了,他手上的債太多了,終將難逃曆史車輪碾壓的命運,他被紀律部門帶走審查了,而且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局裡當天就對外宣布,經研究決定,解除竇建成的處長職務,這是否可以理解為,他被雙規了?
局長為免遭波及,在組織上找他談話的同時,他馬上和竇建成劃清界限,並提供了相關證據。他手中證據也不少,起碼能充分證明兩件事,、局裡並未授權竇建成違規征收企業,所有的一切,是他竇建成個人背著組織上乾的,他身為局長毫不知情;、局長在竇建成違規征收事件中,根本沒有獲得任何利益。這裡所說利益的受益方,是指個人和集體的任何一方。
就在“被談話”次日,局長向上級打了提前退休的申請,理由是身體不佳。上級順利地批準了局長的申請,局長並沒有拖遝,為了避嫌,當天晚上就匆匆忙忙離開了工作多年的辦公室。他的內心世界不清楚,自由和退休金都保住了,算是安全著陸。
新任局長在前任局長卸任兩天後上任,他剛上任就撿了個落地桃子,賺大發了。盛廣集團在新任局長的“推動下”,以約定的價格,集團部分下屬公司及其業務資源,由崔氏集團完成了收購。
你以為這就算完了?更奇怪的事在後麵呢,崔氏入股集團的一個月後,錢建豪和他身後的利竹財團,以市場價將持有的全部股權出讓套現。出讓結束後,盛廣集團以及下屬公司,所有利竹人當天全部離開天都了!
結果令崔風大吃一驚!他這才忽然發現,我他媽上當了!
崔風心說,我好歹見過大風大浪,怎麼在鹿心羽這條陰溝裡翻船了?說好的投資呢,怎麼成了股權轉讓?
派人去查吧,當看到結果後,崔風又傻眼了。
收購方在一年前已經和盛廣集團簽署了意向書和轉讓合同等有效法律文件,並且收購方很有誠信,轉讓合同簽署後,資金已全部到位,奈何崔風隻是個持股不到百分之五的小股東,他和崔氏都奈何不了薛鵬和集團的任何重大決定。另外主要是這種操作,並沒有侵害到集團和股東的利益,也就是說你想告也沒地兒告去。
崔風原計劃,利竹財團持有的股權繼續留在盛廣,起碼有部分勢力可以製衡和監督薛鵬,以防止他一家獨大,畢竟崔風在天都的關係網不如省城那麼便利。可現如今呢,利竹人一走了之,公司完全由薛鵬一手把控,沒有了任何牽絆,這並不是崔風和崔氏希望看到的局麵。
更離譜的還在後麵,薛鵬居然把自己持有的股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出讓給了收購利竹人股權的那家公司。崔風徹底玩兒不轉了,連夜聯係律師,以己方利益受損為由,要求立刻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律師答應是答應了,卻不會真的照做。一名合格的職業律師,也是合格的商人,並不會被情緒左右,凡事利字當先。在掌握信息不全的情況下貿然行動,不僅會陷入被動,更容易令複雜的局麵更複雜。他勸崔風先等一等,起碼等他調查清楚再做決定。
律師隔了一天時間,給崔風打電話彙報,在和盛廣集團溝通後給的建議是,如果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他們完全願意,拖上幾個月或是幾年都有可能,而且最後還未必能解決得了,不僅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還消耗極大的時間成本。反正薛鵬已經心不在集團,牛不喝水強按牛頭,沒有任何意義。再說你有本事攔得住薛鵬一次決定,未必攔得住他第二次或第三次,而且董事長的繼任者也不是楊洪,而是劉明耀!
劉明耀跟隨薛鵬多年,對於集團和下屬公司的情況非常清楚。劉明耀懂得平衡各方利益,他為了表示“誠意”,讓出一個除負責財務和人事以外的副總位置給崔風,由他安排的人坐這個位置,並保證此人一定進入董事會。
既然掙紮無畏,妥協成為留住臉麵最好的辦法,況且人家也做出了讓步,還不如借機多提點要求,保不齊對方也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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