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父母自然不同意,隻是她搬去直接和董承傑住在一起。
父母不給錢,她就拿孩子威脅,可以說是挾天子以令諸侯。
沈家父母怕她傷到孩子,隻能是一次次的妥協。
但鬨成這樣子,沈家父母也不可能一直委屈孟雨凡的,於是答應兩人離婚,但沈家父母也提出要求,沈嘉麗必須把孩子交出來,但這個孩子是沈嘉麗的籌碼,沈嘉麗肯定是不會放手的。
沒有辦法,沈家父母最後隻能妥協離婚,但沈父一氣之下把公司百分之六的股份給了孟雨凡,並且聘請了孟雨凡當沈氏的執行總裁。
而原主就是這個被母親當籌碼的孩子。
爺爺奶奶早早立下遺囑,死後所有的財產由沈默繼承,如果原主十八歲死亡,那麼所有的財產全都捐給國家。
沈嘉麗和孟雨凡離婚之後,轉身就挽著董承傑領了結婚證。
原主三歲的時候,親生父親孟雨凡成婚,但結婚當天婚車失控,自動駕駛自動開啟,撞向了大卡車,最後連人帶車被大卡車壓扁。
而他雖然和妻子領了結婚證,但他也立下過遺囑,公司股份全都交給原主繼承,所以他妻子並沒有繼承到沈家的股份。
他妻子田畑也是傷心欲絕,辦完孟雨凡的喪事出國。
原主六歲的時候,沈嘉麗帶著他回沈家,逼迫爺爺奶奶給董氏注資,爺爺不願意,她就拿著刀架在原主的脖子上。
沈老爺子不想原主一直被挾持,於是花費了三十個億讓沈嘉麗把原主給他們撫養,一次性買斷和沈嘉麗之間的父女情。
由於董氏資金緊張,如果沒有資金注入董氏,就要宣布破產。
董承傑的勸說之下,沈嘉麗把原主給了沈父沈母。
拿到三十億的流動資金,沈嘉麗頭也不回的離開。
沈父這次被氣的不輕,在醫院住院半個月。
身體情況急轉直下。
平靜日子也就過了兩年,董家又出現危機,原主在學校讀書,沈嘉麗風風火火來學校要帶走原主。
原主躲起來打電話給爺爺奶奶,奶奶風風火火趕到學校,結果被沈嘉麗一把從樓梯推下來造成重傷。
雖然生氣女兒行為,但到底沈嘉麗是她的女兒,沈母最終選擇了原諒。
幾個月之後,沈母去世。
沈嘉麗連葬禮都沒有出席過。
發生學校事件之後,沈父找了專門的保鏢貼身保護原主。
又過了兩個月,那日原主在學校上課,回來就看到沈父倒在書房,送去醫院已經來不及,沈父停止了心跳。
說是死於心肌梗塞,沒有及時吃藥,而那日管家又被吩咐不準進去書房,這樣他發病的時候沒有拿到藥,時間一長就休克了。
至此,沈嘉麗和董承傑大搖大擺的住進了沈家。
為了討好董承傑,沈嘉麗還把沈公館,改成了董公館。
沈默這時候發現和他們一起住進來的還有董承傑的私生子董寧。
按照董承傑的說法,他去外麵應酬喝酒,結果被人下藥,後來找了一個女人,那個女人生下孩子之後把孩子丟在董家門口就離開了。
他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出來確實是他的孩子,就給找了一個奶娘,養在家裡。
原主發現這人年紀和他相仿,沈嘉麗對這個男孩比對他這個親兒子好多了,相比較之下,他像是撿來的。
原主十八歲那年末世來臨,剛好他繼承了家產,沈嘉麗逼著他把股份轉讓給她。
原主不樂意,被沈嘉麗摁著簽了名,而律師視而不見,原來律師早就被沈嘉麗買通。
至於爺爺放在律師那邊的保險箱鑰匙也早就被沈嘉麗拿到,她和律師瓜分了裡麵的珠寶和和田玉以及翡翠的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