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走私團夥的老大,有一把手槍防身太正常不過了。
但讓人悄無聲息拿走了,對闖蕩江湖多年的岩坎來講,真是心驚肉跳。
幸虧對方沒有殺心,否則自己在睡夢中就升天了。
要說不怕是不可能的。
這麼多年走私生涯,養成了他謹小慎微的性格,第一他要預防仇家的追殺,另一方麵,還要躲避政府的追查。
他不敢住二樓,一旦有仇家上門,跑都沒地方跑,畢竟年紀大了,從二樓上往下跳,摔斷腿絕對可能。
一旦被人堵在家裡,唯一自保的武器就是那把手槍。
槍不值錢,偷槍的人有點可怕。
岩坎半天才回過神來,他說道“先彆管對方是誰,至少沒有敵意,那批貨先彆動了,你考慮一下,如果可以,我們按照原來的的計劃走也行。”
老三站起來說道“我同意,你先休息吧,等天亮我去趟瑞寧,見見老刀和那個夏總,這件事透著蹊蹺,不準我們動那批貨,能量不小啊?”
岩坎重新躺下“老三,彆惹對方,我們求財不求氣,既然對方給我們麵子,我們接著就好。”
“大哥,我懂。”
老三走出房間,領著一群人直奔醫院,那幾個人還在醫院治療呢。
三個人都醒了,老三挨個問了問當時的情況,結果出奇的一致,對方就一招,手直接砍在脖頸處,人當時就暈了。
速度快,下手穩,力道把握精準,一擊直接傷敵。
自己這邊人除了老六用刀刺了對方一下,其他人連對方的人影都沒看見。
高手!絕對是高手!
老三知道,這種人在緬北有,但不多。
要不是對方沒有敵意,彆說第一波人,就是自己後去的這夥人,一樣團滅。
大哥說得對,求財不求氣,自己這邊低調一點,對方不會再找自己的麻煩。
在邊境混,講究的是能屈能伸,打得過的拚命打,打服為止,打不服就打死打散,防止對方死灰複燃。
打不過的就講理,講不通的就退避三舍。
之所以走私而不是販毒,就是走私隻要不抓到現行,在內地還能安穩生活,還能生活在陽光下,種點地,開個小買賣都可以,最後也能落個善終。
一旦販毒,這輩子都得生活在黑暗之中,最終的結果不是橫死街頭,就是死在緬北的大山裡,喂了野獸。
一旦販毒,家人跟著受牽連,甚至家家有份的救助金都不給,更彆提升學,當兵,進政府工作了。
可笑的是,販毒的瞧不起走私的,認為既然都是賺錢,為什麼不乾利潤大的,乾一票毒品頂上十次走私,走私的膽子太小,隻能掙辛苦錢。
反過來,走私的也鄙夷販毒的,認為他們沒有底線,掙錢不要命。
即使到了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邊境地區幾乎村村寨寨都有不少吸毒的村民,男人女人都有,而且鮮有活過四十歲的。
即使再落後,各族族人主流想法也是鄙視吸毒的人,販毒的更彆說。
老三權衡再三,這才對手下說道“你們現在開車去倉庫,把那個地方打掃一下,尤其是地上的血漬打掃乾淨。”
“等著那兩個人醒過來,從今天開始,我們負責他們的夥食,記住,不要太寒酸了,豐盛點。”
“其他人趕緊休息,上午跟我去瑞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