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究竟是趴著呢?還是不趴著呢?
萬一被她老娘發現她還活蹦亂跳,很有精神的話……想必她的下場不會太好。
彆看她媽媽嘴巴刁鑽又狠毒,其實是她媽媽的腦子不算差,甚至可以稱得上精明睿智。
但她就愛用這聰明的小腦袋瓜子去揣摩人家話語裡的漏洞和人家pk吵架。
要不就是看漏洞鑽空子,給自己撈點好處。
也不是說不能這麼做,隻不過她媽媽做這種事兒的時候屬實沒有下限,甚至不人道到了人人厭惡的地步。
隻要為了目的能夠能達成,她犧牲誰都可以。
以至於在整個家裡,她最怕的不是打人下手又重又痛的父親,而是會陰仄仄在你心尖上紮一針的母親。
屬實是又聰明又壞。
眼看著她的老娘找著她還要些時間,她索性就這麼趴著,借著微型耳機和花蘭閒聊著。
“你說你媽媽又聰明又壞的,這讓我想起來之前在花緬的時候班長和我說的事兒。”
溫家招娣疑惑:“什麼事兒?”
耳機內,花蘭那戲謔的聲音就這麼幽幽飄了出來。
“我當時不是在書店裡發現了一本叫做《霸道總裁愛上我》的書嗎?開頭女主就直接把霸道總裁給一夜情了,之後她就帶球跑了嘛,之後三四年之後,女主就會拎著一個長相酷似霸總爸爸的天才兒子回到京城,然後兒子會借助自己的黑客本事,撮合自己的父母。”
溫家招娣聽了花蘭說得這個故事,一下子就抖了一地的雞皮疙瘩。
然後她就更不理解了。
“所以呢?我媽媽和這沾邊嗎?”
這和她那又聰明又壞的媽媽有關係嗎?
其實小說女主角再怎麼爛,其實從表麵上來看至少還能勉強掛上一個傻白甜,真善美。
她媽媽?
人不傻還精明;
膚色不白還美黑;
她不是誰的小甜甜,她是一朵會吃人的食人花;
張口閉口就是假話,做事兒儘愛折騰些損人不利己的;
至於長相?
她媽媽年輕的時候也算長得小家碧玉,也就是平均偏上的水平,既不小白花,也不明豔。
沾邊嗎?
和傳聞傻白甜,真善美女主一點兒都不沾邊!
花蘭噗嗤一笑。
“嗯……這就是我說得有意思的東西,雲柯說其實按照遺傳學的定律來分析,孩子的智商多半是繼承母親的智商;如果媽媽很聰明,那她生下來的孩子大致也不會太蠢笨。就像你和你媽媽。你的智商多半是遺傳你的母親,而你家先天的環境,就會將你的情商無限拉高,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你會是個擁有討好型人格,個性溫順的女孩。隻不過你基因突變,換了個方向長。”
基因突變?
溫家招娣感歎。
她這算哪門子基因突變?
頂多是記住了某個小老師對她的叮囑而已。
其實,在她懂事之後,她就知道爸爸媽媽不喜歡,小時候為了討父母的歡心,她就經常做些討好人的事兒。
比如燒水做飯,洗衣洗碗。凡是能減輕家裡人負擔的,她都會著急去上手。
後來,她媽媽發現她會做家務之後並沒有表揚她,而是將這些活甩給她。
也就這麼唯唯諾諾地長到了八歲,在知道家裡人正想辦法合理得讓家中少一個女孩之後,她就選擇將自己給賣掉。
後來她跟著人販子的時候也是異常的安靜聽話。
因為她知道,女孩子隻有乖巧懂事,才能得到大人們的喜愛。
就算得不到喜愛,也高低能免除一頓毒打。
她在人販子堆裡也確實沒有遭遇毒打,甚至因為過於聽話懂事,還不吵不鬨,甚至能幫人販子安撫小孩子,她還多分了點飯。
那些人販子已經在盤算著給這麼聽話的她先找好買家了。
偏偏這個時候遇到了那個女孩。
那個看上去成熟的像是從大人變成小孩,什麼都懂一點的女孩。
看似她是被人販子綁架,可實際上,她在麵對人販子的時候還占據了主動權,每每交鋒都能和那些人販子爭個高低。
就算是見了她們這些給關在籠子裡的商品她也會勸慰大家振作起來。她會想辦法來救大家出去的。
作為人販子跟前的紅人,她跟另外一個打扮很精致的女孩會被特許不被鎖鏈捆住手腳。
也因此,她有了和那個少年老成的孩子,有了深度的接觸。
時間過去太久,她已經記不得那女孩是怎麼說的,但她永遠記得,那女孩讓她把握自己的命運,不要去做逆來順受的沙袋。
是她夥同其他女孩將人販子給困在樹上;
也是她把一截桌子腿塞進自己的手中叫她砸在人販子身上。
那個夜晚,她第一次從同齡人身上學到了新的東西:沉默,隻是為了下一場起義的爆發做的迷魂藥。
而那句話,伴隨著桌子腿,和人販子腦門上湧現出來的鮮血,就這麼刻印在了她的dna裡。
“不過呢,你這種人格發展還挺好的,人活一輩子,可求名,可求利,更能追求自己。畢竟身體和靈魂都屬於自己的。沒理由要為了彆人委屈自己。”
溫家招娣釋然一笑。
是啊,沒必要委屈自己。
既然父愛母愛爸爸媽媽給不了,那她就不要了。
有些人還一出生就是孤兒呢,那不照樣能長大成人?照樣還能瀟灑一生?
“不過你這智商情商的發展結果我還能理解,那本小說就不一樣了,女主在國外生活事事有男二打理,她自己每天堅持唱歌跳舞,把自己變成世界級舞蹈藝術家。回國呢,就靠男主腦補和兒子撮合,自己就全程傻白甜。被動得承受男主的愛。我就搞不懂了,智商是跳過媽媽遺傳爸爸的?不應該吧?”
溫家招娣咳嗽一聲。
“小蘭,你說有沒有可能……其實男主是女的?那畢竟男人和男人不能產生後代,可女人能和女人產生後代啊,多利羊不就是嘛?”
女的?
花蘭愣了一下。
然後她就開始在腦海裡想象了一下。
她是一個酷帥無比的女霸總,愛上了一個弱小可憐又無助,原生家庭還特彆不好的小白招招,之後,她梳著大背頭,對招招來了一場強取豪奪,然後帶球跑先婚後愛?
嘶……
好像被她這麼一說事情一下子就變得姬情起來了。
“嗯,不要說了,我感覺這東西就壓根不能細想。”
總之,能不能細想溫家招娣是不知道了。
因為她媽摸來了。
她媽媽動作也是快的。
她覺得伸出手在雪地裡胡亂摸可能會摸到點乾淨的,或者不乾淨的東西。
於是乎,她媽媽就不彎腰摸自己了。
她選擇——用腳探路。
畢竟輪椅雖然卡了下視角,但是還沒被人給偷走嘛。
所以她就想著先找著輪椅了,就能找著她了。
是的,她先輪椅一步找到了自己。
她這並不親愛的媽媽,因為雪深,一腳就踩在了自己的頭發上。
雖然她頭發有些乾枯分叉,但她頭發絲兒比起枯木枝來說還算是順滑,外加她頭發多,一個粗溜滑,bia唧一下就摔在了地上。
她被老媽這一腳踩得頭皮生疼,幸虧她臉朝地,看不到她臉上有多扭曲!
但也因為媽媽這一腳,她的頭順勢可以換個位置。
然後剛睜開一條眼縫,就看到她媽媽水靈靈地擦過她的腳就滑到了輪椅那邊,一腦門撞了過去。
這真就“先一步”找著她了!
聽著媽媽在那邊哀呼痛苦,終於可以呼吸到地表空氣的溫家招娣表示:活過來了。
溫母看了一眼在地上跟個死屍一樣的溫家招娣又啐了一口。
“死丫頭,活著就知道禍害你老母!”
她痛苦得揉了揉自己的屁股,然後就把溫家招娣從地上拖起來丟進了輪椅上。
一邊搬,一邊在那邊嘰嘰歪歪她重。
溫家招娣聽了簡直跟竇娥一樣的冤。
我嘞個清湯大老爺啊!要不是她還有點精神,還知道不著痕跡地把自己往輪椅上送那豈不是更困難了?
總之,溫母也懶得去想一個渾身包著繃帶的廢人,就這麼徑直把她從雪地裡推出去,在路邊又等了十來分鐘,她這才總算是攔到了出租車。
扛著溫家招娣就這麼隨意往車裡一丟,就向著家的方向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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