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芳拉著李詠春在身邊坐下,介紹道
“詠春,這位是直播公司的彭主管,我們正在洽談簽約合作事宜。”
李詠春故作驚訝的說道
“哦?原來是直播公司的人,那你們的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類的證件,方便出示一下嗎?”
彭世琪的臉色非常難看,語氣冷冷的說道
“這位先生,我們是正規公司,擁有完整的一套證件,但卻不方便給外人展示。
更何況,我們合作的是陳女士,閒雜人等不能參與合同談判。
請你理解並且尊重我們公司的規矩。”
李詠春自顧自的沏了杯茶,喝了一口潤了潤喉,說道
“哦,那就沒辦法了。
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李詠春,是她的經紀人。
簽約合作的事情是由我來做決定的。
隻要我不談,那你們就沒辦法合作了。”
陳美芳一聽這話,立馬就附和道
“是的是的,詠春是我的經紀人,你們要是跟我洽談簽約合作的事情,全都由他拍板定奪。”
彭世琪聞言,嘴角抽搐了幾下,很快便一臉諂媚的笑道
“原來這位李先生是陳女士的經紀人啊,我還以為是路人甲乙丙丁。
誤會一場,我以茶代酒,向李先生賠個不是。”
說完,便端起茶杯,一飲而儘。
陳美芳大概的跟李詠春說了下具體詳談的內容,詢問道
“詠春,你覺得這件事行得通嗎?”
李詠春剛才在來時的路上,就已經看完了電子合同,滿意的說道
“彭主管,我覺得你們的條件非常的好,我們願意簽約,跟你們合作。”
彭世琪覺得陳美芳長得漂亮,身材又好,一直播就火,有經紀人在後麵操作很正常。
尤其是聽到李詠春願意合作,頓時眉開眼笑道
“真的嗎?太好了!還是李先生慧眼獨具,選擇我們公司,絕對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說完,便讓小助理從公文包中拿出紙質版的合同,雙手遞給李詠春。
“李先生,這是我們的合同協議書,你們看一下有沒有意見?
陳女士之前提到的附加條件,我們可以標注在後麵。
如果你們沒有問題的話,可以在下麵簽字,蓋個手印,立馬合同生效。”
李詠春仔細的看著合同條約,逐字逐句的深入了解,警惕的排雷。
據他了解,直播公司和主播之間簽署的合同中,都隱藏了太多的深坑和雷點。
稍不留心,就會被直播公司給套進去,不僅錢沒有賺到,而且還會貼本,反過頭來支付巨額賠償金。
有的直播公司會打著“高薪”的旗號,吸引那些渴望成為主播的年輕人加入。
提出的條件非常的簡單,不需要才藝,不看長相和身材,不需要年齡限製,不需要逗趣耍寶,隻需要做真實的自己。
並且承諾會有專業的團隊,幫他們進行全方麵的包裝,在鏡頭前都是光鮮亮麗的。
簽約之前,直播公司會給年輕人洗腦,畫大餅,吹得天花亂墜,抓住他們想賺錢的心理,引人上鉤。
一旦簽約之後,卻根本不按照合同條約執行,甚至要求主播做各種三流的直播,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去引流量,漲粉絲,漲人氣。
合同中的埋雷,會存在限製主播離職,等同於賣身契。
每日直播之前,會給主播安排任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就要進行賠償等不平等的條款。
更有直播公司為了賺取黑心錢,會惡意的起訴主播,捏造違約罪名,要求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