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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蟹的腦門。
即使是勝負師,也被艾克的話搞得腦門兒上全是問號。
負債者聯盟的“暴動”,居然是一個公開的秘密?
這聽起來十分匪夷所思。
細想之下,又完全是合情合理。
就像阿蟹推理的那樣……
像伊芙琳這樣組織“暴動”,不泄密才是奇怪的事情。
但這又帶來了一個更奇怪的問題。
“你是說:所有人都知道這件事情,但是沒人管?”
“是的……”
艾克狡黠地笑道:
“……至於原因是什麼,相信你肯定已經想到了。”
阿蟹的臉上不動聲色,心中卻已是波濤洶湧。
艾克說得沒錯。
這個原因如此簡單,簡單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
它如此顯而易見,顯而易見到此時此刻,它就出現在阿蟹的眼前。
在阿蟹前方不遠處的牆壁上,貼著在希望方舟號上隨處可見的諾亞聖經:
1.乘客和船員都是被保護的,暴力行為是被完全禁止的。
2.升艙之後,乘客的生命之燈就會燃燒至雙倍的光亮。
3.規則之內是絕對領域,不容侵犯。
在這裡,諾亞聖經就是法律。
它也是唯一的法律。
三條諾亞聖經裡,沒有一條是禁止乘客組織“暴動”的。
既然沒有禁止,那自然也就不會有人來乾涉。
即使這已經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
“還真是‘法無禁止即自由’啊……”
阿蟹喃喃自語道。
這是一句為人所熟知的,被現代法律界廣泛認可的俗語。
它也是法律界先賢思想的精華提煉:
隻要法律沒有禁止,那麼做這件事就不算違法。
即使這件事看起來再不正確,法律也不能製裁。
所以在希望方舟號上,乘客即使組織和策劃“暴動”,也是他們的自由。
跟這句話常常在一起出現的,是“法無授權不可為”。
它指的是:隻要法律沒有授權,那麼公權力就不可以進行乾涉。
在希望方舟號上,麵具人,菲利普隊長等人也就無權乾涉負債者聯盟謀劃暴動的事情。
這聽起來似乎合情合理,實際上非常離譜,完全違背常識。
他們這些參加死亡賭局的乘客,實際的身份跟囚犯也差不了多少。
哪裡有放任囚犯暴動的監獄呢?
但是現在仔細想想,一切又似乎完全合情合理。
這也是阿蟹之前無論怎麼折騰,隻要不違背諾亞聖經,都不會有任何不良後果的原因。
哪怕他挑釁麵具人,殺死女校長,威脅傑羅麥,對方也隻能任他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