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凜冬親自動手,按自己的食量減半,盛了一大碗白米飯,又盛了一大碗雞肉。
白米飯上麵蓋著幾塊大肉,還澆了半勺子肉湯。
李梅特意挑得兩個雞腿,幾塊胸脯肉,肉塊裡原本還有土豆塊,都被她挑了出來。
“夠嗎,還有魚,鴨湯,我現在去拿。”
林初夏見宋凜冬要出去的樣子,忙道“夠了,夠了,我吃不完。”
“吃不完放著,等會我來收拾。”宋凜冬看著燈下的林初夏,隻覺得滿心歡喜,這媳婦算長在他心坎坎上了。
他這也不知道算不算因禍得福,占了大便宜。
“吃完了你先睡,今晚沒人會來鬨洞房。我等會下去陪客,可能要喝點酒。”
沒人鬨洞房?
還有這麼好的事!
林初夏整個人都鬆快了許多,忙殷勤地將手中的筷子遞給宋凜冬“那你先吃點墊墊吧,空肚子不能喝酒,會醉。”
宋凜冬笑著撩了一下她耳邊垂下的碎發“我喝酒有數,不會耽誤晚上洞房的。”
這人!
林初夏已經無語了,她又不是這個意思。
不過想到待會要做的事情,林初夏整個就像煮熟的大蝦一般,忍不住卷了卷腳指頭。
她知道自己長得好看,這也是她願意出嫁的原因。
美貌唯有單出是死局。
嫁人,何嘗不是林初夏為了尋求庇佑的一種方式。
答應嫁人,她不會無知地覺得,宋癝冬會是個正人君子,坐懷不亂能放過她的那種。
隻是心裡多少有些期盼,希望晚上能順利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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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是個新手,也不知道宋癝冬懂不懂。
如果他懂,她可能就要少受點罪。可他真要懂,林初夏心裡又覺得膈應。
等到宋凜冬下出去,林初夏才在桌子前坐下,看著藍邊大碗裡滿滿一碗白米飯,和桌子上的菜,心中暗暗咂舌。
如果她不在林家生活過二十多天,看見這白米飯也許並不會驚訝。
可林家吃的是什麼,早上玉米麵山芋稀飯,中午是豆飯,豆子比米還要多,到了晚上又是玉米麵山芋稀飯。
不是農忙的時候,連餅子都很少吃到,早晚光喝清湯寡水的稀飯。
菜就是醃菜撈出來洗洗切碎就算一天的菜,炒都舍不得炒,怕費油,鹽罐子裡的鹽久不用,都結成了團。
其實也不是所有人家都這麼窮,誰叫林家三個孩子都讀書,林初秋又是超生罰了款的呢!
她沒想到到宋家辦事竟然吃的白米飯,有肉還有雞湯。
林初夏不會覺得宋凜冬家夥食這麼好,是因為今天辦酒席。
她家今天也辦酒席,也買了肉,王愛華還狠心殺了家裡的兩隻雞。肉一半做了蘿卜丸子,一半和白菜粉條一起燒,切的薄如蟬翼,一碗也沒幾塊。
雞塊剁得也小,兩隻得擺上六七桌席,不小就怕有人都吃不到肉。米飯是煮了,可王愛華還是在裡麵摻了豆子。
要是像宋家這般大魚大肉,白米飯給客人吃,那不得把王愛華心疼的幾天吃不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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