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舒姣還真有些感興趣,“我看看來。”
到底什麼刑事案件,能讓本省的律師都不敢接?
仔細一看下來,舒姣便發現重點了——
這是個殺人案。
3月,D省安洋小區業主周某在家死亡。
死前,因周某時常在家吵鬨,影響到樓下鄰居孫向陽的休息,當日二人曾發生過激烈的爭吵,甚至鬥毆。
警方調查後,認定孫向陽為犯罪嫌疑人,指控其因私人矛盾激情殺人。
目前,一審結束。
當事人孫向陽以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
從口供上來看,孫向陽已經對自己的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但在審判結果出來之後,孫向陽又翻供,否定自己殺過人,並申請上訴。
經常打官司的人都知道,這種情況下,二審勝訴率極低。
加上法院、警方證據確鑿。
本省的律師還想在本省混,所以這案子,哪怕孫向陽家開價再高,本省也沒人敢接。
這不就正適合嗎?
舒姣眼眸微眯,“這案子倒是可以接。”
無罪辯護……
這可真是原主的拿手好戲啊。
“是吧?我就知道這適合你。”
003笑嘻嘻道。
“三兒,你真不愧是我的好幫手。”
“那是!”
閒聊幾句,舒姣便睡了過去。
第二天一早,她就聯係了孫向陽的家屬。
很明顯的,其實孫向陽的家屬對舒姣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並不是很信任。
可他們也沒辦法了。
本省律師不接,外省大律師感覺這個案子風險太高,也不接。
總不能靠對法律板塊一竅不通的家屬,去對抗手握證據的法庭和法官吧?
那不是送人頭嗎?
“你真的能接嗎?”
家屬小心翼翼的問,“律師,我家孫向陽那天晚上真的沒有去殺人啊!他乾不出這種事的……”
“能。”
舒姣應了聲,又道:“但你應該知道,你這個案子風險很大,案件也很複雜,所以費用比較高。能接受嗎?”
“能!能能。隻要能把我老公救出來,多少錢都行!”
家屬語氣顯然很激動。
像是在一片黑暗裡找到了一束希望的光源一樣,巴不得馬上就見到舒姣。
行吧。
價格這一塊沒問題就行。
主要孫向陽這案子,是刑事案,一般不允許風險代理。
不然價格這塊還能談。
舒姣又盤了盤自己手上的案件,“7號我去D省。在我去之前,你們不要去法院鬨,不要把這件事發到網上。”
輿論這東西是把雙利刃,要慎用。
尤其是二審,給當事人翻案的情況。
一旦發到網上,在造成輿論壓力的同時,也會影響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辯護難度肯定會上升。
“哎,好,好。”
當事人小聲應著。
舒姣又叮囑她一些注意事項,然後開車直奔法院,給李悅案收尾。
“檢察官,我的當事人隻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做了來訪登記,她一沒有與客戶對接,二沒有接觸資金,她的工作內容與詐騙毫無關係。”
“而且她兩年來,工資固定3000,沒有任何獎金。”
“這說明她沒有參與過詐騙活動,而且,沒有犯罪動機。”
“當事人學曆低,高中剛畢業就出來接觸工作,社會經驗少,她沒有辨彆公司是詐騙團夥的能力……”
總得來說其實就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