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鳳軒是五年前買下這房子的。
按房東太太的說法,每年白鳳軒都會來一趟,時間不一定。
房子保持著乾淨整潔,是白鳳軒請了房東太太定期打掃,所以一切都是當年的模樣。
他當初用的算盤,還放在書架上,幾個喜歡的小玩意也仍舊擺在從前的位置,都是白鳳軒買給他的。
這個男人啊
沈懷景讓房東太太和齊榮出去,說自己想一個人待會。
這裡,是他們青春最美好的回憶。
鳳軒
軒哥哥
似乎那些歡笑聲,穿越了八九年的時光,還在此刻回蕩。
他走到書桌前坐下,輕輕拉開抽屜,裡邊還跟從前一樣,放著白鳳軒常用的一些東西。
隨手翻了翻,一個從前沒有見過的筆記本跳出他的眼簾。
白鳳軒不是個愛學習的,讀書就愛打瞌睡,做作業都能夢遊,他天生就不是讀書的料,但那時候的白大帥還特彆想讓兒子讀書有出息。
翻開筆記本,蒼勁有力的字體躍入眼簾。這字是白鳳軒的?不像!
“三月初九,今天是你的生日。你走了大半年,不知道在法蘭西過得好不好。我在床上也躺了大半年,如今好歹是能走路了,沒有成為殘廢。我不怪你父親,他還可以打斷我另一條腿,隻要他把你賠給我就行。
這,也是我的奢望吧。你說你這輩子都不會回來了,小景啊,你怎麼那麼狠心呢你可以不喜歡我,但你怎麼能說這輩子都不見我,我有那麼讓你討厭嗎?”
這是白鳳軒的日記,雖然看起來並不像白鳳軒的字。
白鳳軒的字寫得有些醜,他曾一次又一次的手把手教過白鳳軒寫字,但白鳳軒依舊我行我素,寫得跟鬼畫符一樣。
翻到第二頁,上麵這樣寫道“五月初六,昨天是端午。這是你離開之後的第二個端午。法蘭西人應該不過端午,你吃粽子了嗎?大概是沒吃上的。
我跟教官告了兩天假出來,回了一趟學校,問了你從前的同學,他們說你都沒跟他們聯係。看來,你是徹底要把這邊的一切都忘掉了。
都怪我,是我把這一切都搞砸了。昨晚睡在這裡,蓋著咱們從前一起蓋過的被子,特彆想你,但也特彆恨你。
沈懷景,你現在回來,或者是給我寫封信,我還繼續喜歡你。不然,就隻剩下恨了”
再翻到第三頁,沈懷景還沒有看清楚紙上的內容,就先看到了早已乾掉發黑的血漬。
整篇紙上都有,像是寫字的時候,手上就有未乾的血。
“第三年了,小景。我發瘋似的想你。可是,你根本聽不到,你也根本不在乎。但我還是想跟你說,我跟隊友一起去執行任務了。第一次殺人,第一次中槍,好疼”
看到這裡,沈懷景的眼淚瞬間滾落。
他仿佛看到,時光裡,那個身上帶血的男人,坐在這裡,用顫抖著的手在筆記本上寫下這些文字。
他當時一定很害怕,又或是很孤單吧。
他想抱抱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