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這個東西,很自我。
而喜歡,其實又代表不了什麼。
“我覺得,方醫生也是喜歡我哥的。不然,女人的清白就跟命一樣,她都願意跟我哥那樣了,不可能不喜歡。”
“但是,我又不懂,他們為什麼非得說那樣的話。”
“景哥,以前少帥對你不好,但少帥也明明特彆喜歡你的。少帥說,那是愛情。我不懂什麼是愛情,我就覺得吧,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沒那麼複雜。”
齊修邊走邊叨叨。
“齊修,那你喜歡曼妮嗎?”
“喜歡呀!”齊修連想都沒有想。
“許小姐很漂亮,人又溫柔,而且懂得很多。她也沒有瞧不起人,還送我那麼貴的手表,還讓我去廣州玩。就沒有哪個姑娘對我這麼好過,我當然喜歡。”
“那你想娶曼妮做媳婦嗎?”
齊修嘴唇動了動,他大概明白他的景哥問的是什麼意思。
並不是因為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就一定要娶回家。
兩個彼此都喜歡的人,也不一定要做夫妻。
有些可能是客觀的原因,有些是因為自己求的東西就不是婚姻。
就像他的景哥其實也是喜歡許曼妮的,哪怕不是許曼妮希望的那種喜歡。
而許曼妮也很喜歡他的景哥。
哎,腦子給弄亂了。
“景哥,我知道自己是什麼人。許小姐特彆好,我想跟她做一輩子的朋友,我希望她好。但她要是嫁給我,她就不好了。
我不太懂愛情,但我喜歡的人,我都希望他們好。像少帥,像景哥,像我哥,還有許小姐,方醫生”
關於愛情這個話題,大概每個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樣的。
沈懷景對於愛情的想法,那就是白鳳軒。
白鳳軒就是他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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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白鳳軒,他也沒有什麼愛情。
所以,這個夜風吹拂的夜晚,他又想他的軒哥哥了。
回到住的地方,因為思念,有些睡不著。
夜半,又下了雨。他便起了身,於昏黃的燈下,在白鳳軒留下的日記本上寫下這麼幾句
是我相思成疾
才驚這了滿城風雨
還是
你的名字,是我念念不忘的春詞
——致我的鳳軒
第二天一早,沈懷景讓人去圖公館遞了拜帖。
下午的時候,圖元良就派了人過來接他。
沈懷景特意換上了帶來的軍裝,畢竟他這一次見圖元良,代表的是白家軍。
隻是,沈懷景沒有想到,來接他的人帶著他去的不是圖公館,也不是第九軍的軍部,而是城外的訓練靶場。
他到的時候,圖元良手裡正拿著一支步槍,連著幾聲槍響之後,士兵報了靶。
“圖軍長好槍法!”沈懷景這才笑著上前。
“我在沈槍械官麵前,那就是班門弄斧了。要不要試試,聽說沈槍械官對槍特彆有研究。”
圖元良把槍遞了過去,沈懷景趕緊接過來,利落地拉動了一下保險,槍膛裡已經沒有子彈。
他抬槍朝著靶子瞄了一下,這才放下來,“德國最經典的一款布槍毛瑟98式,多年前就是德軍製式步槍,就算是現在,德軍也沒有換裝這款槍,足以說明他的性能無可挑剔。
不過,德國人還是覺得這款槍太長了,縮短槍管,或者再對其他方麵做更優化的改進,應該是這款槍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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